为什么要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今天是2017年12月4日,我国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这个纪念日的设立,是为了推进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在我国法律界呼声已久,后在2014年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正式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那么为什么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呢,意义何在?就让老黄历为你介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后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正式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
从世界范围看,把本国通过、颁布或者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旨在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在许多国家,宪法日已成为“国民的节日”。每逢这一天,国家都要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有些国家还把宪法日定为法定假日。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之后又相继通过了4个宪法修正案,实现了宪法制度的与时俱进。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律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的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2001年,党中央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四五”普法规划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中央宣传部、全国普法办都发布活动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落实《决定》部署,经过法定程序,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具有重要意义。在每年这一天,通过举行各种形式的宪法纪念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有利于向广大公民深入普及宪法知识、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将引导人们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