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上海的城市化(近代上海的城市规划)
前言
1927年7月14日,国民政府颁布《上海特别市暂行条例》,上海特别市的建立对上海的城市规划产生了重大影响。
▲图0-1 上海共同租界地图1939
近代上海城市规划可以分为五个时期:·前规划时期·1928-1930年的《上海市市中心区域规划》·1930年的《大上海计划》·1937-1945年日占时期的《上海都市建设计划》·1945-1948年的《大上海都市计划》
▲图0-2 上海租界地图1929
01 前规划时期近代上海的城市建设基本上是以租界的发展为核心,以城市道路的建设为先导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由此,再加上华界的老城厢和闸北地区,形成了城市的格局。这样一种城市格局完全没有总体规划,城市发展再很大程度上是自发。总体呈现出一种全局无序,局部有序的状况。
▲图1 1919年上海地图
▲图2 旧上海法租界地图 1917
▲图3 旧上海英租界地图1917
▲图4 旧上海美租界地图1917
尽管没有统一的规划,但还是有一些文件成为城市发展的规章,偏重土地管理、公共环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和城市建筑管理。
《上海租地章程》内容涉及城区公共秩序的管理、城区环境的管理、城区基础设施的管理等。道路规划成为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它规定了建造四条东西向通道:“商人租定基地内,前议留出浦大路四条,自东向西,共同行走,一在新关之北,一在打绳旧路,一在四分地之南,一在建馆地之南。”这四条道路就是今天的北京东路、南京东路、九江口和汉口路。成为近代最早的道路规划。
02上海市市中心区域计划 (1928-1930)孙中山先生《建国方略》的实业计划中指出:“上海苟长此以不变,则无以适合于将来为世界商港之需用与要求。”进而提出:“设东方大港于上海。”并具体指出:“改良上海以为将来世界商港,在杨树浦下游,吾主张建一泊船坞。”
▲图5 改良上海计划图《建国方略》
从总体上说,《上海市市中心区域计划》和《大上海计划》属于同一个体系。它以行政区的港口的选择作为核心问题,城市要有新的发展,必须有新的格局和新的发展方向。该计划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水陆交通计划,关于海港、码头、铁路、货运总站的远景设想;二是道路系统计划,关于市政干道、园林、运动场的计划;三是中心区分区计划,化分行政区、商业区和居住区。其指导思想是绕开租界求上海的发展,整理与建设上海,选择新的市中心区,统一市政,整理道路系统,增进上海港口的地位。
▲ 图6 上海特别市区域图
新的市中心区要与租界媲美,削弱租界的重要性。这一规划要解决上海都市发展中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一是由于租界横亘于市区,将南市与闸北分隔开,南北交通困难;二是由于租界越界筑路,对城市的整体发展带来障碍;三是水陆运输不能贯通,仅从租界的发展考虑而不利于城市的总体发展。
▲图7 上海市中心区域分区计划图
03 1930年的《大上海计划》《大上海计划》在上海历史上第一次作出了宏观的、系统的规划,与1929年公布的南京《首都计划》共同成为近代中国最重要的、综合性的大型都市发展计划,因而在城市建设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规划总体上以港口和市中心区域的建设作为核心,市中心区域的开辟对于城市的发展,疏解城市人口,解决住宅问题,使城市布局合理化起到积极作用。其指导思想是整理与建设上海,增进上海港口的地位。新的市中心区要与租界媲美,削弱租界的重要性。这一计划影响到上海1930-1940年代的建设,甚至影响到今天上海的城市布局和功能分区。
▲图8 大上海计划1930
▲图9 上海市市中心區道路系統圖
▲ 图10 大上海鸟瞰图(1930年)
04 日占时期的上海都市建设计划1937年8月13日,日本军队全面侵入上海。至1938年10月,上海的闸北、南市、浦东、虹口均被日军占领。1941年12月8日,日军与英美开战,又占领整个公共租界。为进一步为军事和经济侵略服务,日本在1938年9月成立“上海恒产公司”和“振兴住宅组合”等建筑、规划机构,负责上海的城市建设、港湾建设、土地和建筑的买卖、租赁业务。
1937年12月,驻留上海的日本陆海军要求日本内务府向上海派遣土木技术工程师。1938年以日本城市规划学科的创始人石川荣誉(1893-1955)和吉村辰夫(1905-1941)为主的日本规划专家拟订了《大上海都市建设计划》,后改称《上海新都市计划》以及《上海都市建设计划图》。
▲图11大上海都市建设计画图(1938年)
▲图12 上海都市建设计画图(1938年)
05 大上海都市计划(1945-1949)1946年8月24日,上海市都市计划委员会正式成立。委员会下设土地、交通、区划、房屋、卫生、公用、市容、财务八大专门小组,计划的期限以25年为对象,以50年需要为标准,分期实施。在规划的远期目标上,超过了《大上海计划》,规划地域已包括整个上海,不再局限于原来的华界。
▲图13 大上海区域计划总面图初稿
《大上海都市计划》是《大都市计划》的延续和发展,但建设规模和目标要大得多,规划更为周详又具有系统性。在规划理论与方法上就当时的认识水平而言,堪称世界一流。其基本理论是1930年在国际现代建筑大会上确定的,并在1933年《雅典宪章》中表达出来的功能主义思潮,将居住、工作、游息与交通作为城市的四大基本活动。因此,规划的核心问题就是区划,将“有机体的分散”作为区划的基本原则,在城市的每一个地区内,都包含有住宅、工厂、商店、绿地等,自成体系,成为类似有机体的社会单位。这一切都受到欧洲的“花园城市”“邻里单位”“有机疏散”“快速干道”“区域公合”等新的城市规划理论的影响。
▲图14 上海市都市计划三稿初期草图
参考书目及出处
1.《上海近代建筑风格》作者郑时龄2.《中国建筑史》主编 潘谷西3.《日占时期的上海都市计画》 作者魏枢4. Virtual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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