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宗教:萨满教的基本信仰

07-24 探索解密 投稿:管理员
其他宗教:萨满教的基本信仰

认为世界上各种物类都有灵魂,自然界的变化给人们带来的祸福,都是各种精灵、鬼魂和神灵意志的表现。

    萨满教认为人有数个灵魂。赫哲人相信人有三个灵魂:

      ①生命之魂(斡仁)。系生命之神赋予,它同人的生命共始终,人死则永远离开躯体而消失。

      ②思想之魂(哈尼)。为人在清醒时的思想和梦中见闻,它是暂时远离身体和其他灵魂交遇。人死后它不消失,需请萨满将它送入阴间,以免在世上作祟,伤害人畜。

      ③转生之魂(法加库)。系转生之神所赐,人死后按其生前品行,或转世为人,或投生动植物,妇女不育、流产,认为是她们没有转生之魂或该魂被摄所致。上述各魂只闻其声,不见其形。

    阿尔泰人和雅库特人称灵魂和生命为“腾”、“苏内”(或“苏尔”)和“库特”,认为所有有生命的东西都有腾,它一旦离开人体,人就死亡。苏内为人特有,它使人类有思想、意志和感情,睡眠中它能离开身体四处游荡。无生命物体内均有库特,能给它们感情和意志,羊栏马厩里有了库特,牧畜就兴旺,主人会富有,它若附在牧人的鞭棍上,病魔和恶狼就不敢加害畜群。他们还认为人的灵魂特别是亡灵,能同自然界各种灵魂或精灵交往沟通,甚至相互转移;亡灵喜附在活人身上或附在其他物件上,使其发生变化。

    神灵观念

    萨满教常赋予火、山川、树木、日月星辰、雷电、云雾、冰雪、风雨、彩虹和某些动物以人格化的想象和 神秘化的灵性,视为主宰自然和人间的神灵。特别是由祖先亡灵所形成的鬼神观念以及人间的各种疾病与死亡造成的恐惧,是萨满教神灵观念的核心。认为各种神灵 同人类一样有意志、愿望和情欲,更有善恶之分,不能违拗、触犯。各类神灵具有不同的属性和功能,各主其事,各行一方,地位大体平等,极少统属,绝大多数尚 无等级差别,也没有主宰一切的上帝。但在进入封建社会的蒙古、满和达斡尔等族的萨满教中,出现了天神(腾格里)的观念,渐次升至高于诸神的位置。

    有些民族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外界阶级社会的影响,赋予一些古老神灵以新的内涵。鄂伦春族的“吉雅其”,原是保佑牧畜繁殖的神,后变成财神爷,每户都供奉;少数上层人们曾在清朝地方机构里当差,使信奉多种衙门神,其神像多是官吏的形象。

    在一些进入阶级社会的民族中,出现了身世贫苦的神。内蒙古辉索木地区鄂温克人曾供奉哈音神,据传是一对衣食不周的穷苦老夫妇,死后成神,多为穷人供奉;卓日神是个奴仆,终身替人养牛挤奶,年老摔死在牛粪上,死后被奉为神,神像是画在一块长方形木板上的老人和带犊的乳牛。每当乳牛患病不出奶,主人就向它献祭。

    三界观念

    赫哲族以为宇宙分上、中、下三界,上层为天堂,众神所居,又分七层,最权威的神灵居最上层;中界是人和动植物所在;下界是阴间,也分若干层,分别为祖灵、一般亡灵和大小鬼魂所住。人类夹在中间,受着神灵福佑和鬼魂作祟的影响。只有巫师萨满能通达上下两界,疏通三界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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