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的历史
比利时全称比利时王国。位于欧洲西北部,东与德国接壤,北与荷兰比邻,南与法国交界,东南与卢森堡毗连,西临北海与英国隔海相望。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
1、早期历史
古代凯尔特人居住在今比利时境内。公元前57~前51年被罗马人凯撒征服后隶属于罗马的行省──贝尔吉卡行省。公元4世纪起,被法兰克人占领,成为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9世纪中叶其西部(佛兰德伯爵领地)归西法兰克,东部归东法兰克。11世纪时形成了康布雷、列日、乌得勒支等侯爵领地和布拉班特、赫尼郜、那慕尔、林堡、卢森堡等伯爵领地的封建割据局面。在佛兰德和布拉班特地区自10世纪起就出现了最早的城市,自1071年起发展成为欧洲第一批城市公社,它们通过与东欧、南欧、拜占廷和东方的贸易得到很大发展。1280年佛兰德的布鲁日、伊珀尔以及其他城市爆发人民起义,城市贵族为了镇压起义同法国结盟。1300年法国占领佛兰德,1301年和1302年布鲁日的手工业者奋起反抗法国人和城市贵族(“布鲁日晨祷”)。1302年7月11日他们联合佛兰德的农民在科特赖克附近打败了法国的骑士军(“金靴刺战役”)。
1384年佛兰德归属勃艮第公国。勃艮第在15世纪陆续取得那慕尔、布拉班特、林堡、赫尼郜、荷兰、泽兰和卢森堡等领地。比利时逐渐统一。1477年比利时归属哈布斯堡家族统治,1506~1713年哈布斯堡家族西班牙系同荷兰和卢森堡一起组成西属尼德兰,由西班牙统治。1713年比利时转归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统治。1789年和1792年爆发反对奥地利统治的起义。1794年,奥地利在弗勒吕斯被法国击败,比利时割让给法国。1815年维也纳会议决定将比利时并入荷兰,人为的统一产生了宗教、文化和语言的对立。1828年比利时自由党和天主教党联合成反对派联盟,为废除新税和争取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而斗争。1830年8月25日布鲁塞尔人民举行起义。同年11月18日比利时国民大会宣告比利时独立为君主立宪国,随后制定了宪法。1831年1月20日英国、法国和普鲁士参加的伦敦会议承认比利时的独立并保证它的永久中立。1831年6月4日国民大会选举萨克森-科堡的利奥波德亲王为国王,称利奥波德一世(1831~1865年在位)。1839年比利时与荷兰签订和约,荷兰承认比利时为独立国家。
2、独立后的比利时
比利时田园风光1831~1870年比利时的煤炭和冶炼工业迅速发展,19世纪末比利时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参加瓜分非洲。从1876年起,比利时侵占刚果领土,1908年刚果自由邦成为比利时殖民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比利时被德军占领。1918年11月比利时光复。1919年比利时从德国接管欧本-马尔梅迪和卢旺达-乌隆迪。1920年与法国结成军事同盟,1922年与卢森堡缔结经济同盟。1925年加入《洛迦诺公约》,1936年利奥波德三世(1934~1950年在位)声明“绝对中立”,退出《洛迦诺公约》。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比利时再度被法西斯德国占领,1940年5月28日利奥波德(neobored)三世签字投降,比利时政府流亡英国。比利时人民积极展开反法西斯斗争。1944年9月比利时光复。1944年比利时同荷兰、卢森堡结成关税同盟(1958年发展为比、荷、卢经济联盟)。并同法国、英国、卢森堡和荷兰缔结区域性的防御组织。1949年 4月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1950年在全国公民投票后,利奥波德三世被迫退位,由其子博杜安一世继承王位。1958年比利时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在比属刚果人民多次斗争之后,1960年初比利时在布鲁塞尔会议上被迫同意刚果(今扎伊尔)在同年6月30日独立。7月13日,比利时对新成立的刚果共和国发动军事袭击,遭到国际舆论谴责,遂撤军。1962年7月1日卢旺达和布隆迪宣布独立。比利时在非洲的殖民统治结束。
70年代以来,由于国内经济危机和民族语言矛盾激化,政局不稳。1968~1981年内阁更迭10次。1981年11月提前大选,12月17日马尔滕斯组成荷语基督教人民党、荷语自由进步党、法语革新自由党和法语基督教社会党四党联合政府。1984年各执政党协调内外政策,制订3年经济紧缩计划,国内政局相对稳定。1985年10月13日举行大选,11月28日联合政府继续执政,马尔滕斯连任首相。比利时政府对外强调欧美团结,缓和东西方关系,发展同第三世界的合作。1971年10月25日比利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
3、比利时革命
比利时革命(Belgian Revolution,或称作比利时独立)是比利时人受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的鼓励,反抗在1815年维也纳会议上强行合并荷兰及比利时两国的决定,争取比利时独立及成立自由主义政府的革命,成功地让比利时在列强同意下独立,影响了当时欧洲其他地区的革命爆发。油画《比利时革命》,埃吉德·查尔斯·古斯塔夫·瓦珀斯绘(1834年),现存于布鲁塞尔博物馆。
背景
革命的原因是因为比利时人不满荷兰国王威廉一世的统治。由于荷兰和比利时的民族构成不同,语言不通,在宗教上亦有分别,故此在民族主义盛行的十九世纪里,比利时人无法忍受自己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
而在经济结构上,比利时是一个工业和农业发达的国家,而荷兰的经济却侧重于商业和捕鱼业为主,因此荷兰的经济政策每每倾向自由贸易,反之比利时希望以贸易保护政策来保障自身的工业,两者在经济结构的差异导致双方分岐日增。除此之外,比利时人更要忍受联合荷兰王国政府对他们的种种限制及不平等对待,包括:
1. 官方语言仅有荷兰语,而没有法兰德斯语
2. 政府在1819年规定,只有懂荷兰语的人才可以投考公务员
3. 政府及军方高层完全荷兰人出任
4. 在议会中荷兰和比利时的代表数量相若,但比利时人口有三百五十万,而荷兰人口仅有二百万
5. 比利时的报纸受到新闻检查
6. 比利时人亦要平均分担荷兰人的债务(荷兰人在拿破仑战争里为筹措军费对抗拿破仑大肆向英人举债)
过程
比利时人民受到法国七月革命成功的鼓舞,在1830年8月期间,比利时人在布鲁塞尔爆发革命,革命军与荷兰政府军在布鲁塞尔街头巷战,大批群众也受到一套正在上演,以1820年代那不勒斯的革命为背景的歌剧所鼓舞,纷纷参与独立运动,迫使荷兰国王威廉一世同意召开议会。当日奥地利帝国、俄罗斯帝国、及普鲁士王国的政府皆希望遏止比利时独立,以维持1815年维也纳会议所制订的欧洲格局;然而奥普两国在当时均受德意志革命运动所困,而俄国则忙于平定波兰革命,无力插手干预。反之法国则明显表态支持革命,因为比利时人有明显亲法国倾向,因为两国在文化、语言、宗教上都有相近之处。此外,荷兰合并比利时目的是出于反法的目标,所以法国乐意看到它分裂。加上路易·菲利普以自由主义者自居,同情比利时人反抗荷兰人的专制统治。而英国也对比利时独立表示同情,因为比利时独立将可打击英国在商业贸易上的对手荷兰,而且英国认为如果比利时已公然反抗荷兰,将会给予法国以援助比利时为借口采取军事行动,因此,应立即承认比利时的独立,以抵消法国对比利时影响。
比利时在取得英法的默许或支持后,成立了临时政府,并拒绝和荷兰采取任何形式的共治,在10月4日宣布比利时完全独立。并11月18日经比利时国民会议所确认。在1831年2月,比利时公布一部新宪法,是欧洲当时最自由的。比利时临时政府原希望由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的儿子出任新君,但此事最后因英国反对而告终,因为比利时在战略及地缘政治上拱卫著英伦海峡,若比利时和法国过于亲密将不利英国的海防。于是在1831年来自萨克森-科堡-哥达公国的王子利奥波德接受了比利时王位,而荷兰又就与比利时的边界冲突问题派军入侵比利时,以求重建荷兰联合王国,并在十日之内打败了比利时的军队。法国立即派军支援,迫使荷兰撤军。
结果
列强最后在1831年11月于伦敦会议签署条约,初步解决比利时问题。奥地利帝国、俄罗斯帝国、法兰西王国、联合王国及普鲁士王国五强在条约中承认了比利时的独立,并确保其永久中立国地位,条约中更表明这是为了欧洲的整体和平而对1815年维也纳会议的安排作出修订,不过实际上,这其实是在欧洲开了一个先例,表现了以革命运动去推倒维也纳会议的决定是可行的,鼓动了欧洲其他地方在其后的数年间爆发革命,争取民族主义及自由主义。而荷兰国王威廉一世的顽固态度又使事情未能完满结束,即使面对列强外交压力,他仍拒绝承认比利时独立,直至1839年他才就比利时独立的问题作出让步,心不甘情不愿地在伦敦条约上签字,因此直至1839年伦敦条约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