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法家学说---政治思想

01-01 探索解密 投稿:溺于你心海
韩非子的法家学说---政治思想

  韩非子作为春秋战国时代重要的法家人物,对后世影响甚大,他的”法”“术”“势”思想影响到了三千年的封建制度。本文主要介绍韩非子政治哲学观点,及其三者之间的关系。韩非子极为重视唯物主义和功利主义思想,提出了君主专制思想和富国强兵的霸道思想,作为精通刑名之术的韩非子的政治哲学更值得我们探讨。     法家思想是建立在先秦后期并且迅速适应现实社会的政治化学说。韩非子作为法家代表人物,以唯物主义为根本,构建了以”法”“术”为特色的政治哲学。韩非子继商鞅变法,慎到论势,申不害论术之后,对各家思想组合重整,修正了申不害论术而不讲法,商君讲法不论术,慎到只说势而略法的不足。     “法”“术”“势”三者是韩非子政治哲学的主要根本,”法”“术”“势”三者构建的思想体系是君主绝对统治的思想体系,体现君权的至高无上。     “法”是官府公布的成文法,以刑名结合时政社会的国家律令,是官员行事之依据。君主御下则是”术”,”势”则是君主所体现的至高无上威严。在韩非子看来三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弃。商君的重”法”不重”术”,在韩非子看来,”法”固然重要,秦国富国强兵,但是仅仅是大臣”势”的增加,秦国因此不能一国统一。申不害的论”术”,不重”法”,韩国君主昭候驾驭臣下,但君民关系却因利益各自辩护,亦不能天下一统。韩非子认为”法”“术”“势”相随,三者不可缺一。     韩非子亦重”势”,”凡人君之所以为君者,势也。故人君失势,则臣制之矣”。”势”为君主御下之道重要构成,君主在其位,才能号令臣民。暴君当政,并不是才能,而是对应的地位才可号令天下。君主只有有”势”,才可运用”法”“术”。     “法”“术”“势”三者,君主之道。”势”作为法家概念之一,并不是韩非子的杰作,前期思想家管子和慎子都强调过”势”的重要性。韩非子对于前人势的概念是全盘继承的,但是又赋予了特定时期的内涵。     当时,能言善辩的大思想家分别提出了各自的主张,韩非子对于各家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儒家等等那套救国救民的说教,只不过是望梅止渴。韩非子的概念里,社会是在进步的,并不能迂腐的坚持过去的礼义仁智。儒家思想是以先王之政治理现今社会,但是韩非子看来,世异则事异,从历史的角度上来讲,只能对于前人的经验采取参照借鉴而已,只能采取中央集权的制度,而势则是最有力的武器。韩非子的势就是君主掌控全国范围内所有领域的至高权力,比如说,政治,经济,军事等。君主只有乾纲独断,才能因势,任势得以发展。     因势就是君王权力集中,君主不同臣子共享势,造成”失其势重于臣”。君主为保持自己的势,就必须减弱臣子的势。韩非子从各个方面对势进行了解释,从君王替代,纣之亡,三家分晋等等,议古论今。又从臣子应该遵守的道来说明,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韩非子旨在建立君主至高无上的集权制度,使臣民恪守其道。势作为韩非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术”都是”势”的延伸和发展。     “法”是韩非子理论的重要部分,换句话讲,”法”就是”势”的外部准则,作为”势”的重要组成部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韩非子的意思是指法是势的外部准则,是必须遵守的。用法的方式来确立势的首要地位,势作为君主主权,必须从法律上来建构主体地位,把君臣关系从法律的角度上予以确立下来,而后明确社会秩序,人与人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以法作为国家治理的工具,必须”法莫如一而固”     作为”法”来讲,韩非子思想里,并没有人人平等的概念,但是仍有他的先进之处,比如说,从立法基础上防止贵族阶层特权化,”明主治吏不治民”治理人民,首先要把官吏治理好,官吏治理,要用法来确定官吏治理制度,就要”尽之以法”。君主以法来治理天下,以势来确立君主地位。以法治理贵族阶层,可确保君主地位。韩非子概念里的法不阿贵,意在指出集权制度的法治下,最大限度的撤销特权阶层的律法特权。在韩非子之前有人曾经提出过。例如”刑无等级”“刑罚不颇”等等,到韩非子之时,将这些观点分而理之。追溯至司马迁曾说过,”法家不避亲疏”等,以此说明韩非子法不阿贵的思想。     法的思想特点还有”赏信罚必”,以及”重刑”等。要用”法”来供给”势”,必须的一点是根据社会发展,人的感情来立”法”的制度。”赏信罚必”来确定人的权利义务,君主若是利用好赏罚工具,民众便可以依赏罚制度来规矩行事,”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说明如果要想确立以势为主的法治,必须要赏信罚必,其次,要用刑罚来治理天下,是为乱世重典。作为韩非子法治思想的中心,重刑法即对前期各种思想的继承,并有所发展。乱之开端,必须重刑法,用刑法来震慑民众,尤其采用的是轻罪重罚,可以以法的形式来镇压人民的反抗,用重刑使之从于君主之政权,国家之平衡。韩非子从性恶论出发,认为民众是好乱之众,无所谓仁慈和关怀,只有用邢典才可以治乱,并且以此显示君主利民的想法,在今天看来,这属于典型的愚民政策。     君主用势来治理天下,只用法的方式还是不行的,必须运用权术来治理国家,治理臣民。一人治理万民,用术辅助君主自己治理天下,即可稳于泰山。术就是驭人的问题,韩非子为君主提出主张的基础是功利主义,他认为天下熙攘,皆为利来。所有社会交往,都是以利益为主的,君臣关系亦如是。君主选择臣下的思想就是”君臣之交,计也”也可以用买卖关系来讲这个问题,君主买官职,臣子买智力。韩非子用功利主义思想来表达这个问题时,用”术”的内容来说,就是形名参同,君主手下的臣子,不要看其长相好赖,服饰的华丽与否和外交辞令如何。首重”形”“名”,臣子的言语陈词,君子以此为依据用其言辞来衡量,用其语言来责罚或立功。     法律有时候是没有明文规定,臣子要用其行为来随时治理解决问题,这是君主看待臣子,衡量臣子的重要标准。韩非子的意思是为了用”术”的方式来奖励惩罚华而不实的臣子,侥幸立功的臣下。无功受禄之臣子,有言语无行为之臣子,当重罚。韩非子的概念,要用”术”来提高臣子的积极性来为君主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控制奸臣,过分宠爱臣子,是不可以的。为使君主”势”稳如泰山,官员队伍就不能乱,不能营私朋党,要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否则朋党之”势”便会影响到君主之”势”。臣子的势力一旦强横,便会影响到君主,发生犯上作乱,便是臣子朋党且君主过分恩宠。韩非子据此提出了无情杀人,杀掉所有阻碍王法之人,朋党之臣。     结论: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是以君主”势”为中心,并结合法及术的完整理论体系。君主独裁王者,诸侯国范围内实行中央君主集权制度。但是对于农民则是重刑法,愚民政策,放弃思想文明建设,只要求百姓对于法,对于君主,无条件服从,全国应”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尽管韩非子对于农民的方式方法不具有先进性,但是仍然是一个伟大思想家,政治家。法家思想,为当时战国时期,从四分五裂到天下一统的历史趋势。也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建立中央集权制君主国家,提供了理论基础。他的思想影响了近三千年的中国封建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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