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

11-26 生活常识 投稿:管理员
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

济源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更好地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更好地促进交通系统全员间的工作交流和任务部署,各单位都分别建立了工作微信群,在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网络化办公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微信群也会成为造谣、传谣的工具,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维护好各个工作群,传播正能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交通微信群名称 

济源交通运输局微信群总名称为“微信济源交通”。分为:

(一)“济源交通党政领导群”,群成员主要包括局领导班子;

(二)“济源交通中层干部群”,群成员为机关各科室长、局二级机构班子成员;

(三)“济源交通党政办公室主任群”,群成员为局机关、各二级单位党政办公室主任。

(四)其他,可以相应成立工作微信群,如“济源交通机关群”“济源公路机关群”“济源海事内部工作群”等。

 二、设立微信群管理员

“微信济源交通”设立二级管理员体制,具体负责各个群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级管理员2人,分别为局、副局长、济源交通新闻发言人王明杰,局、纪检组长张卫红,具体负责各个微信群的管理,负责局长及班子会指令的传达。

二级管理员3人,局办公室副主任曹树全,局办公室副主任、局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主任刘爱珍,局网络信息宣传员蔡双芬,负责各个微信群之间的联系沟通,负责领导指令的落实、提醒,与各群主保持联系,负责全系统各个工作微信群的日常维护、监督、管理、服务。

三、实行群主负责制。

 群主负责本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应告知每一位群员群内规则,做到以下几点:

 (一)群成员准入。只加规定的人员,其他人员未经审批不得进群,准入对象经群主审核同意后,方能入群。群主要定期对群内人员予以认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及时进行清理、删除,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进群。

 (二)微信群只用于公务交流。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内容有权制止,有责任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四、工作要求

 “微信济源交通”是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交流、任务部署、思想沟通的工作信息群,是议事献策、情况通报、问题研究、经验介绍、工作生活交流等事项的平台,也是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增进友谊的平台。

 (一)为方便交流和监督,各个群均实行实名制。

 (二)为了确保工作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各个工作微信群所有通知等之类的信息发布,归口到固定人员进行发布。每位群成员都享有监督管理、检举投诉、建言献策的权利。

 (三)做好微信群安全保密工作。每一位群成员须自觉做好交通安全保密工作,手机微信登陆后,要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四)要求各个群成员所发信息内容要务实、效率、正面,重在价值分享,倡导“干货”分享,欢迎正能量话题讨论。

 (五)各个群成员不得开启勿打扰模式,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高效。

 (六)各个群内成员如遇工作变动、职务调整,请及时更新自己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七)目前,国家对网络管理日趋严格,微信群成员务必遵守群内规定,做到“六不准”:

 1.不准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文字、言论、图片和影像,不提倡政治话题出现。

 2.微信群成员之间具有平等的地位,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不准以任何借口对任何一位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

 3.不准利用工作微信群这一集体平台,进行个人商业宣传活动。 

 4.不准传播低俗、恐怖信息,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严禁对社会上发生的恶性事件推波助澜,随意传播。

 5.不准滥发信息,不可恶意刷屏,力求做到少而精,减少手机流量消耗。所发信息一定要发自己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或者亲自核实的信息。要做一个注重信誉、形象的人,要对自己的每一句话负责任。 

 6.不准随意截图或转发涉及微信群成员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等。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局办公室将加强微信群管理。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工作微信群情况,按照附表填写相关信息,于5月20日前报局办室蔡双芬处。各单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局办公室咨询解决。

标签: # 济源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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