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说不”

10-24 生活常识 投稿:管理员
闲话“说不”

好像是前年,在书店里看见一本包装新奇、题名醒目的书,被很多书店摆在展台的突出位置上,或写在门外的广告栏里,书名叫《中国敢对美国说“不”》。单看这名字,似乎作者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发现,急着要告诉读者,因此颇能诱人,引来好些读者伫立台前,凝神翻阅。我不喜欢凑热闹,因此心想以后有时间进书店时再看不迟。但后来有媒体评论说那是一本畅销书,于是我就索性不买,也不看了。

我有一个读书习惯,就是不读畅销书。本没有资格对此书发表意见,不过只看书名我就不禁疑惑:中国何曾不可对美国说“不”了?还用“敢”吗!在山河破碎、人亡家败之时也说了,而在堂堂主权大国雄立世界之今日,焉用君子废话“说不”吗!小孩儿怕狼的时候,有必要说“妈妈,我‘不’怕狼”,壮一壮胆量毕竟是有用的,长大不怕了,说不说也就无所谓了;可是竟有人“敢”说,而且说成了“畅销书”,可见今日有不少人的心态,真是俗不可耐、愚昧至极而且似乎病得不轻啊。依我看就是有些大一点的事情,比如美国打伊拉克之类,你“敢”说“不”有啥用呢?那不是“敢不敢”的问题,而是没必要充当“鲁夫莽汉”或“贫弱智者”,去喋喋不休地制造那连篇的废话。

我想查一下这种弱者的“不”字心态有无历史渊源,果然查到三则——孙悟空大战二魔时大骂道:“赶早儿送还我师傅、师弟……若牙缝里道半个‘不’字,就自家搓根绳儿去罢,也免得你外公动手!”猪八戒骂妖邪:“快早送我师父出来……牙迸半个‘不’字,你只看看手中钯,决不饶你!”这是强者对弱者说“不”,是命令的语气,而且是为弱者、被打者说的。一则古代寓言记载,猫追老鼠时说:“你回来,我饶你一回。”老鼠说:“不,我就不回来。”这是弱者对强者说“不”,是一种表面呈强的可怜样。

真是一点也没想到,近几年“说不”二字竟然火爆起来,成了图书市场一大卖点。现在的书店里和畅销书摊上,随处可见“说不”之书,如《打工仔敢对老板说“不”》、《小姐敢对嫖客说“不”》。我想打工仔对老板说“不”,不打工就是了,小姐敢对嫖客说“不”,至多不卖身求财、做自食其力者或正人君子就是了,这都很正常啊,有何值得大书特书呀!但有两本书名,却威猛得令我惊讶不已,害怕得不敢多看一眼。一本叫《市场,我要对你说“不”》,另一本叫《死亡,我要对你说“不”》。我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好端端的和平安定社会,咋会冒出那许多对抗性的“说不”高论,把人的心情弄得别别扭扭、酸不溜丢的,而且还有几分恐怖。如此以往,不是还有诸如《学生敢对老师说“不”》、《下级敢对上级说“不”》、《老鼠敢对猫说“不”》、《小鸡敢对黄鼠狼说“不”》之类吗?大概这般畅销书的作者,是想传授特异功能或神教魔法之类的秘诀,让人间产生奇迹吧。事有凑巧,最近最高学府闹改革,《贵州都市报》转载了一篇整版长文,题目就叫——《北大要对“铁饭碗”说“不”》,北大确实是要创造奇迹的,难怪令许多人争论不已。

现在“说不”二字也流行到了电视上。一日打开电视,忽然看到有个“法制经纬”栏目,当期的节目名称就叫《被告敢对原告说“不”》。今日中午电视台“今日说法”的主题正是“教孩子学会和陌生人说‘不’”。 原来说“不”还有一个原因——社会缺乏诚信机制。由于社会交往缺乏诚信机制,所以大家不得不说“不”啊。“为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呵呵,“不”字的用处好大哪!两个月前电视上直播一场“抗非典”晚会,那男女主持人一唱一合地朗诵着“抗击非典”的豪言壮语,忽地双双在舞台上面向观众席前进一大步,挺胸昂首,手臂有力地挥举,齐声高喊:“非典,我们要对你说‘不’!”我顿时心脏一阵痉挛,全身感觉起满了鸡皮疙瘩,不自在得无处容身。这不是科学,不是力量,而是伟大道义的无奈与无知啊!

今年“6·26”国际禁毒日,一地方电视台播放一场“禁毒演讲会”,那气宇轩昂的演讲者,在对毒品犯罪进行了一番口诛讨伐之后,竟然坚定有力地喊道:“神圣的法律敢对贩毒者说‘不’!”此语一出,立刻令我毛骨悚然,吃惊万分——法律乃犯罪之天敌啊,难道天底下还有不敢对犯罪说“不”的法律,那样的法律还叫法律吗?法律必须要加上道义才敢对犯罪说“不”吗?法律的宣讲者,你对法律真是这样一种理解和信仰吗!

而今这“说不”之风也流传到了民间社会,很多人都学会了“反话”表达,听起来似有一种先声夺人、先发制人的气质和风度。年初一日在兴义市街上,看见路边停着一辆出租车,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打瞌睡,我连叫三声“请问师傅的车要开吗?”那师傅懒洋洋地抬起头来:“我并没说不开啊。”他看我犹豫的样子,不耐烦地说:“你要坐还是不坐?”我说“我并没说不坐呀!”后来我真没坐,两个你来我往的“不”字打消了这桩买卖。因为我担心,他的“不”字心态“不”正常,会把车开飞到马路外边去,于是便坐了后面开过来的另一辆。

去年8月20日上午,在北京火车站广场西边国营存包店门口,一排坐着擦皮鞋的妇女有节奏地吆喝:“擦皮鞋,一块钱啦,擦皮鞋,一块钱啦……”我经不住“一块钱”的诱惑,走近一张凳子,那妇女热情地招呼我坐下,“先生,您的皮鞋有灰尘。”我随口说“那就洗一下吧”。她立即拿起一块破布,在一个小水罐里浸了一下,动作很快,口中念念有词,事后我回忆,好像是说“洗鞋3元”。接着是打油、擦鞋、打蜡等等,嘴里不停地、快速模糊地叨念着什么多少元。一小会她抬起头来,“好了,先生,一共14元。”我吃惊道:“不是说一块钱吗?”她不客气地说:“一块钱只是擦,刚才我做每道工序时,都说了要多少钱,你并没说个‘不’字呀!”我一气之下跟她大吵起来,后经讨价还价和旁人劝解,最后付了4元钱。

吃了这次亏我才明白:看来这世道,没有“说不”二字真不行啊!

(2003年7月28日)

标签: # 说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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