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期儿童心理发展的特点

10-20 生活常识 投稿:管理员
童年期儿童心理发展的特点

童年期是指儿童从六、七岁到十一、二岁,相当于小学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以学习为主导,生活环境起了很大变化,这促使他们的心理快速发展起来。总得来说,有下面几个发展特点:

一、从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向以抽象思维为主要形式过渡。

幼儿晚期抽象逻辑思维虽然开始发展,但占主要地位的还是具体形象思维。上小学以后,儿童通过学习,学到了许多人类积累的知识经验;逐渐掌握越来越多的概念、法则、法律;学习又促使儿童进行思考。这样,他们的抽象思维逐渐发展起来,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逐渐过渡。

二、心理活动的随意性和自觉性的发展。

幼儿晚期儿童心理活动的随意性和目的性虽有所发展,但仍以不随意为主。上小学后,在学习读、写、算过程中,儿童要完成老师提出的任务,必须使自己努力注意、记忆和思考,这样不仅促使儿童各种心理过程的发展,随着第二信号系统调节机能的增强,心理活动和行为目的性的提高,随意性和自觉性也得到了发展。

三、集体意识和个性的逐渐形成。

幼儿期儿童虽然也参加集体生活,但这时的集体意识比较模糊,还不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和集体的关系经。进入小学以后,最初还保留着幼儿时期的这一特点。如他们根本不懂班级是一个集体,意识不到班级的荣誉。以后,在老师教育的影响下(如班级分工、轮流值日生、学校三项竞赛等集体活动),儿童就逐步意识到自己和集体的关系,意识到自己在集体中的权利和义务等等,再通过少先队等的集体活动,儿童和集体关系越来越密切,逐渐形成对人、对已、对事物的一定态度,初步形成了意志、性格和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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