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汤兰兰这是毁了一个受害者的人生!
相信这几天,大家应该都有关注一个骇人听闻的旧案:那就是“汤兰兰事件”。
2008年,年仅14岁的汤兰兰(化名)向警方举报:
称自己从6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她的母亲再从中收取金钱。
时间长达7年!
当月底,仅有60多户人家的大旺村(化名)陆续有16人被抓,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
之后,汤兰兰在妇联的帮助下改名迁户,开启新的人生。
这件旧案为什么会被翻出呢?因为今年获刑者恰好有5人出狱。随即他们发起申诉,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要求国家赔偿。
为此,有知名媒体专门发布了相关报道“寻找汤兰兰”:
报道中不仅曝光了女孩的户籍信息,照片、名字、身份证号等(虽然打了码);还详细地讲述了当事人汤兰兰如何埋名移居,呼吁她现身。
这是一项傻逼到极点的操作:对案件有疑问可以找公检法。即使细节有疑点,汤兰兰也没有义务公开帮助举证。“寻找汤兰兰”报道看似为正义发声,实际上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就像某个网友说的一样:不管怎么样,未满14岁就是板上钉钉的强奸。把一个板上钉钉的强奸案的受害者拖出来再用舆论杀一次——这就是王八蛋干的事情。
媒体追逐流量,可也应该遵循基本的新闻道德。一个记者,首先应当是个有道德底线的人。
用侵犯汤兰兰的隐私,和破坏她如今正常生活的代价来获取所谓真相,这人血馒头吃得可还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