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什么吃不起抗癌神药
壹
2018年2月4日,世界癌症日。
国家癌症中心公布了一个数据:
我国去年新发癌症病例429万。
429万是一个什么概念?
平均一天增加1.2万人,
平均每分钟增加8人。
目前我国癌症患者5年生存率在30%左右,
而欧美发达国家达到了70%至80%。
欧美国家为什么这么高?
除了医疗技术更先进以外,
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他们吃得起抗癌药。
很多癌症只要发现得不是很晚,
其实都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方案:
用药物将癌症控制为一种慢性病,
让人获得一个较长的生命期。
这几天大火的电影《我不是药神》,
讲的就是用格列卫将慢粒白血病变成一种慢性病。
但这种治疗方案有一个致命问题——药贵。
“两年吃掉一栋房子。”
绝大部分中国老百姓是吃不起抗癌神药的,
所以只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绝望死去。
贰
中国老百姓为什么吃不起抗癌神药呢?
我们先从抗癌神药是怎么诞生的说起,
以治疗慢粒白血病的“格列卫”为例。
“格列卫”是怎么诞生的?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
医学界普遍认为——癌症是病毒引起的。
但学者诺威和亨格福德有点离经叛道,
觉得“不一定就是病毒引发了癌症”,
于是他俩开始关注慢粒白血病人,
希望可以找到“不一样的证据”。
经过几年观察,他俩终于找到了引发慢粒白血病的罪魁——22号染色体变短了。
22号染色体为什么会变短呢?
他俩花了十年也没找到原因。
直到1972年,
美国遗传学家珍妮特才找到了根源:
因为22号染色体与9号染色体发生了交换,
融合形成了一个新基因。
这个新基因导致酪氨酸蛋白激酶过度活化,
从而引起了细胞的失控性增殖。
正常人每立方毫米血液含4000至10000个白细胞,
但慢粒白血病患者的白细胞是正常量的10—25倍。
如果能找到一种药物,
来抑制酪氨酸蛋白激酶过度活化,
那慢粒白血病人就有救了。
这一找就是14年,
1986年,学者莱登终于找到了可以抑制酪氨酸蛋白激酶过度活化的化合物——伊马替尼。
有效化合物虽然找到了,
但把它变成有用药物又是一个漫长过程。
诺华公司耗费了十几年,
足足投入了50亿美元,
直到2001年——才制造出了格列卫。
研发一款抗癌神药有多难?
格列卫的诞生花了整整50年,
其中五位专家因此而获得了美国生物医学最高奖——拉斯克医学奖。
▲ 福布斯2016年数据
你知道研发一款抗癌靶向药有多花钱吗?
研发格列卫的诺华公司,
20年投入了836亿美元,
才研发出了21款新药,
平均每款药的研发费用近40亿美元。
著名制药公司葛兰素史克(GSK),
研发一款新药的平均投入是81亿美元,
换成人民币是500多亿。
而新药的专利保护期一般只有20年,
拿到专利之后,
要经过很长时间的临床试验才能上市。
等药物真正上市时,
其专利保护期就只剩下十余年时间了。
专利期一过,大家都可以仿制,
药价就会“断崖式下降”。
也就是说,
如果在专利保护这十余年时间里,
制药公司拿不回研发成本,
等待他们的就是——破产。
而制药公司若想做得更大更强,
就一定得赚回比研发成本更多的钱,
这样才有资金投入下一款药物的研发。
所以,我们不应该责骂制药公司,
责骂他们为什么要把药物定成天价,
因为不定成天价,
他们就要破产,
他们就无法研究下一款新药。
历史上,很多大型制药公司,
都是因为研发新药失败而倒闭的。
叁
▲ 揪出慢粒白血病真凶的珍妮特被授与自由勋章
本来已经是天价的药,
到了中国会涨成“天价中的天价”。
以诺华格列卫为例:
一盒诺华格列卫,
在香港卖18000元,
在日本卖16000元,
在美国卖13600元,
在韩国卖9700元,
但在中国却卖23500元。
是诺华公司专门“欺负”中国吗?
非也,诺华公司给每个国家的价格几乎都一样。
那为什么格列卫在中国卖这么高?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
解释过大陆进口原研药价格为何会高于香港:
“香港没有5%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
没有15%的医院加价,
流转费用也不会达到20%多。”
进口抗癌药为何比天价还天价?
原因正在于此——
第一:高在了关税和增值税。
很多国家对进口原研药都不收关税,
药品增值税方面,我国为17%,
是欧洲平均水平的2倍左右,
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则免收增值税。
第二:高在了“医院加价”。
2017年7月1日,
中国开始推行药物零加成政策,
取消了医院几十年来实行的15%药物加价制度。
但这个政策影响的主要是国产药物,而非进口药。
许多进口药都已进入医院自费药房,
而自费药房不受政策约束,
依然可以保持15%的加价。
第三:高在了“流转费用”。
什么是“流转费用”?
就是一种新药要想进医院,
并让医生为病人多开这种药,
制药公司就得给各方面利益和回扣,
这个利益和回扣就是“流转费用”。
葛兰素史克被立案侦查的高管梁宏估计,
药企运营在药价中所占的比重高达20%到30%。
经过这几个关口的加价,
天价药自然就变成“天价天价药”了。
肆
如何才能让老百姓吃得起抗癌救命药呢?
第一个要努力的方向就是——纳入医保。
还是以诺华格列卫为例,
2013年,江苏就把它纳入了医保。
纳入医保后,
2万多一盒的格列卫,
可以报销1.7万,
自费只需要几千元,
负担一下就减轻了一大半,
由此可见“纳入医保”之好。
但很多人说:“每月还需自费几千元,我还是吃不起,能不能全报销啊?”
全报销可能吗?
不可能。
为什么呢?
“因为医保这个池子的钱是有限的,这里花多了,那里就只能减少。”
如果把钱都用到了报销抗癌药上,
那其他所有病症将被排除在医保之外。
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没得癌症的病人难道就不能享受医保了吗?
所以说,“纳入医保”虽能解决一些问题,
但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因为没法将所有抗癌药都纳入医保,
纳入医保的抗癌药也没法实行全报销。
伍
要把抗癌神药的价格大幅降下来,
除了“纳入医保”之外,
还有一个好办法——搞仿制药。
格列宁为什么在印度只卖200元,
而在中国却卖23500元。
因为印度卖的不是瑞士格列宁,而是印度格列宁。
印度格列宁,就是瑞士格列宁的仿制药。
仿制药为什么这么便宜?
因为没有高昂的研发成本,
而生产成本是极其低廉的。
那印度为什么可以仿制抗癌神药,而中国就不能呢?
这得从两件事说起。
一件事是——WTO。
印度是1995年加入世贸组织的,
中国是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的。
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国,
必须得遵守一些规范——保护药品的专利权,就是其中之一。
也就是说,
我们不能随便仿制别人的原研药。
另一件事是——《多哈宣言》。
上世纪90年代,
南非艾滋病迅速蔓延,
形成了非常大的社会危害,
于是药品专利保护就引起了争议——明明有很好的艾滋病控制药物,我们却不能仿制使用,致使很多人失去生命,太不人道了。
正是基于“人道”这个原因
2003年,世贸组织通过了《多哈宣言》:
成员国在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
比如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性疾病时,
可以不经专利权人同意,
实施强制许可制度,
生产、销售其他国家和企业的专利产品。
印度为什么可以仿制欧美抗癌神药?
就是利用了这条“强制许可制度”。
印度实施强制许可制度,
强行仿制其他国家和企业的抗癌神药,
说白了,就是“耍无赖”。
因为癌症并不是传染病,
也并没有引发公共健康危机,
按理说是不能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
但印度却不管,
因为这么多癌症病人吃不起药,
所以我就要实施强制许可制度。
中国为什么不敢效仿印度呢?
一是中国更注重大国形象,
觉得不能耍这种流氓行为,
如果个个都想印度一样“耍流氓”,
那全世界的医药体系就崩盘了,
没有任何一家企业愿意再研发新药。
所以,印度这种流氓行为,
也引起了很多企业和国家的愤怒,
美国和日本就曾多次威胁,
如果印度不撤销泛滥的强制许可,
便将向WTO提出申诉,
并推出相应的经济制裁,
所以近十年,印度收敛了很多。
泛滥的强制许可制度,
还会带来两个大弊端:
如果你不保护药品专利,
跨国企业就不会再把新药弄到你这里上市,
你以后就会缺少最有效的抗癌新药。
还有,如果你不保护药品专利,
本国企业也没有动力去研发新药,
这就会限制国家医药产业的发展。
这就是中国不敢效仿印度的原因所在。
但如果一点不搞“强制许可”,
也会产生一个大弊端,
就是不人道——很多人会因吃不起高价药而迅速死去。
所以,完全不搞“强制许可”,
其实也不是一个好办法。
那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就是像巴西、南非等国家那样,
有限制地实施强制许可,
选择性地对个别药物实施“强制许可”。
有限制,强调保护专利。
有选择,强调保护人权。
两者结合,才是最佳决策。
有幸的是,中国已经开始这么搞了——2018年3月,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
这个《意见》里有这么一句话:
“依法分类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
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陆
实施强制许可制度,
可以解决小部分抗癌神药的药价问题。
但大部分不能搞“强制许可”的抗癌药怎么办?
其实,还有一种模式可以学——加拿大模式。
加拿大采取的是谈判模式,
每当药企想让新药进入加拿大市场,
加拿大就和其进行谈判,
半善意半强制地劝诫他们要“薄利多销”——“薄利”总比“无利可图”要好得多。
通过谈判,
加拿大可以将大多数专利药的价格,
控制在美国市场价格的45%-65%。
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大降价”了。
所以,中国其实可以学习这种模式,
统筹医保、医疗、医药,
建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让进口药的价格大幅降下来。
当前抗癌药市场主要以进口药为主,
进口药价格通常在2-8万元一盒,
一年至少要十几万的费用,
这是普通老百姓无法承受的,
所以很多人只能躺在家中等死。
如果中国可以效仿加拿大,
癌症患者们一定会“喜极入告,额手相庆”吧!
柒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说:
“吃不起药,你活该。
谁叫你不购买商业保险呢?”
但购买了商业保险就一定吃得起药?
不一定。
那些推销重疾险的的业务员,
并不会告诉你:
重大疾病保险只赔一次。
所谓“保终身”,
指的也是因重疾去世时的一次性赔付。
有病史之后再也不能购买。
所以说,保险也不能保证你吃得起药,
假如你像“黄毛”一样得了白血病,
保险公司只会在你确诊时赔付一次,
你花完这笔钱就再也没有了,
你以后也再也不能买保险。
所以说,中国的保险制度以及保险产品的设计,其实也是需要改革和改进的。
比如,日本的癌症保险,
几年后复发转移也有赔付金。
甚至还有终身癌症险,
不会解约、保障一生。
这些,都很值得中国学习。
捌
电影《我不是药神》里,
警察“周一围”追查假药时,
一个老婆婆抓着他的手说:
“4万块一瓶的药,
我吃了好几年了,
房子吃没了,家也吃垮了!
现在才好不容易有了便宜的药,
才500块一瓶,他真的不挣钱!
他只想帮我们!
你们把他抓了,我们就没法活了!
谁家还没个病人呢?
你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生病吗?
我还想活着,我不想死……”
希望这世间少一点这样的悲剧,
希望这世间再也没有陆勇这样的药神。
这世界上很多事情,
是经不起等待的,
尤其是癌症患者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