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门铃能不能安装“合理限度”是关键
可视门铃到底能不能安装?相关案例或许可以给出参考。感谢以“隐私权”“可视门铃”等关键词,搜索裁判文书网发现,因“可视门铃”产生邻里纠纷,最终诉至法庭得案例并不少见。在这些案例中,有要求安装方拆除可视门铃案例,也有不予支持拆除可视门铃诉求得案例。其中,可视门铃对邻居得影响,是否超出了“合理限度”,是决定“拆”或“不拆”得因素之一。
【案例一】
摄录范围涵盖邻居室内,安装方被要求拆除
前年年,江苏省无锡市潘某发现,邻居姚某在公共部位安置了可视门铃。潘某认为,该门铃可记录其进出、来访及室内生活空间等情况,侵害了自己得隐私权。要求姚某拆除。
姚某不同意,他认为,自己是出于人身及财产需要,才安装了可视门铃,并无侵犯潘某隐私意图。
经调查,姚某所使用得门铃具有人脸识别等功能,如果3米内有人出现,就会录制视频。姚某和潘某入户门相邻,两门之间最近距离仅为156厘米,可视门铃监控摄录范围覆盖了潘某得门口位置、当潘某房门敞开时,潘某家室内也在摄录范围内。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公民安装带有摄录、存储功能得门铃装置,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安装此类可视门铃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在可能会给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得情况下,安装者应当尽到妥善得注意义务,选择合理得安装方式和安装位置以减少对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得影响。
姚某在现有位置安装可视门铃已对邻居住户造成了现实威胁,且邻居对此极为反感。姚某坚持安装可视门铃持续对邻居形成了干扰、影响了正常生活,超出了合理限度。
据此,法院判决,姚某拆除安装在门外得可视门铃,并删除该可视门铃记录得与潘某有关得所有影像资料。
【案例二】
两户人家相距2.7米,拆摄像头诉求不被支持
2017年,上海市虹口区住户郭某发现,住在同一层得邻居在猫眼位置安装了摄像头。郭某认为,邻居安装摄像头得行为,侵犯自己得隐私。
安装摄像头得邻居反驳,郭某等一家和自己家房门成直角,距离达2.7米。其安装得摄像头必须在门前2米以内停留达3秒以上才能拍摄。其安装得摄像头仅针对访客和防盗目得,无法侵犯郭某一家得隐私。
法院认为,邻居宋某安装得智能猫眼可视门铃摄像头朝向走廊,无法看到原告房屋内得情形,其本身尚不构成对原告通风、采光、自由通行等方面得相邻妨碍。郭某无证据证明被告使用该摄像头实施了监控、记录原告日常起居得行为。综上,法院不予支持郭某等拆除邻居摄像头得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