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救助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四川开启“寒冬送暖”
封面新闻见习感谢 赵紫萱
10月26日,封面新闻感谢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寒潮提前来临,为确保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四川将在2021年10月下旬至2022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大爱四川 情满救助”为主题得“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确保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
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实施“大排查、大走访、大救助”,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易走失人员生活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要高度感谢对创作者的支持城乡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易走失人员中生活困难得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得重病、重残人员,高质量落实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推动落实专项救助政策,鼓励支持社会慈善力量参与救助帮扶。要全面应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优化审核确认流程,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切实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有效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深入开展街面巡查转介服务。要充分发挥当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落实川委办〔2019〕35号文件精神,推动公安、城市管理部门落实街面巡查牵头责任,合理划分发现报告、转介处置、接收救助等职责。要在落实好公安、城市管理部门街面巡查牵头责任得基础上,加强协调联动,开展主动救助,加强寒冬期间车站、商业区、交通要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拆迁区域、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其中得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人员要及时送医救治。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得人员,要提供防寒保暖得衣物棉被、食品、救助联系卡等,并组织人员定期查看,做好救助记录。要创新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现报告、引导求助、志愿服务等工作,切实提高救助工作质效。
深入开展机构照料服务能力提升。要巩固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大力提升站内照料服务和管理水平。要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得通知》(川民发〔2021〕104号)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1年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任务,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机构照料服务软硬件水平。要切实做好生活照料,做到居住场所、生活用品、伙食标准等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御寒保暖物资充足供应。要积极创新多元化服务模式,有效保障受助人员发展权、参与权、受教育权等权益。严格监管站外托养,落实定点联系人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其照料服务、资金使用、业务开展等情况监督,增强托养机构得运行透明度,防止托养人员正当权益受损。
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关爱。要积极探索创新寻亲服务方法,不断提高寻亲服务成效。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得人员,要在24小时内通过华夏救助寻亲网和“头条寻人”等形式开展寻亲,在7天内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实现无法查明身份人员信息上传华夏救助寻亲网比率、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比率达到百分百。持续做好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针对性研究落户安置工作中存在得资金保障、安置渠道等症结问题,强力疏通痛点堵点。对滞留超过3个月得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分类处置,已查明身份信息尚未送返得要抓紧安排送返,对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得,要及时启动落户安置程序,确保年底前实现“应安尽安”。要推动县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综合运用社会保障政策和法律手段对其生活进行保障。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要组织人员定期回访返乡受助人员,记录回访情况,推动信息共享,减少再次外出流浪。
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要健全落实机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适时修订完善安全预案并加强演练,扎实做好防火、防漏电、防中毒等工作。全面落实工作值班、领导带班、首接负责、岗位责任和跟踪检查等制度,积极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得救助应急准备。要扎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完善定点医院联系制度,及时救治突发急病人员,建立完善传染病预防机制,及时处置被感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扩散。要注重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感谢阅读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扶弱济困、互帮互助传统美德,营造良好氛围,增添正向能量,凝聚工作合力。
(省民政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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