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恶,不妥协,是人生的底线
博闻通识,知古鉴今。有品有趣有态度。
刘邦是个小混混,至少前半生都是,在秦末风起云涌的大染缸里,他靠着一个混字,如鱼得水,把自己的小集团一步步做大,最后融资上市,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稳定的大一统汉帝国。靠的就是一辈子的不作恶,不妥协。——陆不六
刘家世代务农,家朝田亩,瓜果自开。老大,老二都很踏实,但是俗话说滑不过老三,刘季(那时候还没改名刘邦)简直就像一个混世魔王一样,不务正业。
搁现在就是,捋上一头黄毛,屁股后面插一把西瓜刀,没事拉上几个地痞流氓,去饭馆吃霸王餐,去酒吧调戏小姐姐。
但是可能家里面疼爱小儿子,刘季这么浪荡,也没被家里嫌弃,还找了几本书让他学会了读书识字。
这可了不得,读了书之后,刘季更加膨胀了,种地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种地的。
他的父母也愁,你说刘季这小子,不种地,这辈子怎么过呢?
他爹妈没想出来,刘季想出来了,他要去做游侠,他要去投奔信陵君门下。现代人擅长养小三,战国人喜欢养士,信陵君身为战国四公子,因为好养士,品性又好,名声远播,连遥远乡下的刘季都把他奉为偶像。
刘季不是那种光说不做的假把式,他很有行动力,17岁就背上了行囊,远走他方,去了魏国都大梁,只是不巧信陵君已经死去多年了,于是刘季转投张耳门下,做起了门客。
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里有游侠列传,说的就是这帮门客,幕僚,他们都多少有着一点自由散漫,浪荡不羁,却总想着对历史做些修饰,甚至一锤定音。
刘邦做门客的那些年没有什么记载,估计也就是花天酒地,混吃等死。直到,秦始皇携秦军不可阻挡的天威,横扫六合,一统天下,才打破了醉生梦死,只知道活泛嘴皮的门客们。
后来刘邦很讨厌读书人,还把儒生的冠冕当做尿壶,是不是因为这段养士的时间,让他意识到了,嘴皮子终究干不过真家伙,他开始变得更务实,更理智。
天下统一了,刘邦只得重返家乡,一事无成,有点像如今在大城市混不下去的乡下孩子们。
照理来说,刘邦,回到乡里,应该学会安分守己,重操旧业,勤勤恳恳去种地才对。可是刘邦没有,他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也不被世俗观念左右。
这可能是他之后成功的,最重要的要素。
他跟一帮浪荡少年混迹乡里,后来的一帮生死弟兄都是这个时候结识的,萧何、曹参、樊哙、周勃、夏侯婴、卢绾,每一个都是开国功臣。
可没有刘邦,他们永远也都只是乡里打滚的毛头小子。
很多人把刘邦的成功归结于幸运和机遇,可却忽略了刘邦在大梁做门客的十数年。
他等于是站在战国末期的中心位置,看完了强秦整个地统一战争。他的身边不乏其他门客,给他提出对统一和制度的理解。
我们时常提到学习无用论,其实还是有用的,学习提高了你整个的视野。即使品性和刘邦一样不大好,但你依然保有着去征服世界的权利。
而刘邦的大哥二哥,只会作为普普通通的农民消失在田埂深处。
物依稀为贵,(相当于海外镀金回来的)刘邦,他的见解和人格魅力很快征服了其他小混混,成为乡里的民意领袖,网红和大V。
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一统天下,废封建制,施行郡县制。刘邦的第一个工作机会来了,他成为了亭长,主管治安,接待,运输。
亭长虽然是最底层的公务员,可千万别小瞧它,不然怎么全国公务员考试每年依旧热度不减。官民有别,这是在咱国家老百姓内心深处根深蒂固的潜意识,啥时候都很难变。
官不把自己当民,所以办事儿不讲道理,民不敢把自己当官,所以甘愿当一只温顺的韭菜。
刘邦很符合我们对公务员的印象,好酒好色,没事就去酒馆喝酒,没钱就去打白条,到了年底结算的时候,酒家都会很识趣地将账单一笔勾销。民不跟官斗,大家都知道。
其实中国小老百姓都很实在的,不恨贪官,恨庸官。你钱拿归拿,事情办好行不行?疫苗的钱你随便赚,保证质量行不行?
所以,刘邦成功吧,还是有一点道理的,他虽然流氓,虽然贪婪,但他有本事,办正事。当亭长这些年,乡里风调雨顺,盗匪减少了很多,乡里和睦了很多年。
刘邦大概从三十岁之后开始转运,不仅当上了亭长,还娶到吕雉,这个对他今后的霸业有极大贡献的女人。
刘邦吹牛皮在宴会上侃翻吕太公,娶了吕雉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很多遍了,我就不重复了。但是,在我看来,其实吕太公招刘邦为婿其实也考虑得挺仔细了。
吕家是因与人结仇而举家迁到丰邑,可以说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首先人品上,刘邦虽然不怎么样,但是曾经在外面做过门客,比起乡里其他人也是好上了许多。
其次,刘邦在县里人脉很广,县办公室主任的萧何,县监狱长曹参也都跟他关系很好,下面小弟更是很多。
最后,吕家避祸来此,极需要一个保障,但也不能太有身份,这样吕家财产有被侵吞的风险,所以刘邦这个不上不下的亭长正好是他们所想要的。
一拍即合,皆大欢喜。
刘邦娶了吕雉之后,也没特殊对待,照旧跟兄弟们花天酒地。但是在历史上极其擅妒的吕雉竟然一点动作也没有,任由刘邦去瞎混。其实道理也很简单——没威胁,在那小乡下,背靠吕家,吕雉的家庭地位不会有一点儿动摇。
有一年,刘邦给骊山押解民工,还没到,就跑了大半。刘邦其实心里还是不狠的,都是乡里乡亲,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都没五花大绑。刘邦不是酷吏,不是那种拿了你的好处又翻脸不认人的亭长,所以对于逃跑的乡亲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到最后都快跑完了,瞒不下去了,也就把所有的民工全放了。有些民工也很懵,他们也不知道被释放了该去哪,于是就跟着刘邦落草为寇,成为了一支绿林好汉。
刘邦是在陈胜吴广起义之前落草芒砀山的,那时候他还没有造反的概念。直到大泽乡起义,天下云集响应,刘邦一拍脑袋,开悟了,也跟着造反,想看看能不能混出点什么名堂。
这一年,刘邦已经四十八岁了。
所以这世间没有什么是定论的东西,不是农民的孩子就要种一辈子地,也不是四十八岁了就注定一事无成,每个人都保留了去试一试的权利,只是看你敢不敢而已。
这时候,刘邦的人脉发挥作用,他这支几百人的小队伍在里应外合之下,打下了丰邑,终于有了自己的革命根据地,是时候选领导了。
萧何和曹参在县里的编制都比刘邦高,但是两人都没敢当起义部队的带头大哥,毕竟这可是要杀头的。
其实人的局限就在这里分清了,萧何和曹参有了顾忌,被自己的潜在观念左右。而刘邦没有,他的性格里没有规矩,从不被世俗观念左右,在乱世里,反而容易得到运气的垂青。
从此,萧何曹参樊哙周勃等一系列鼎定汉王朝的功臣集结在了刘季的周围,萧何还为他起了刘邦这么一个大气的名字。
刘邦,兴邦定国,属于他真正的传奇,其实应该是从这个时候,才算开始。为了这个开始,他沉淀了数十年,没有满足安逸。无论何时,他始终顺着自己的心意而行,在这点上,已经很难有人望其项背。
不作恶,不妥协。
刘邦有小坏但无大恶的行径,有小怂却始终抱有反抗的勇气。
不作恶很难么?很难!你看我们的美好时代,道德已经攀上了好几个台阶,可是呢?该沦丧的还是沦丧。狂犬病有疫苗,可是人性没有。奶粉健康不健康我不知道,但人性不怎么健康。
不妥协痛苦么?痛苦!想要为正义而发声的人,刚张开嗓子,就被看不见的手堵住了喉咙。但是呀!总会有人站出来的,药神(陆勇)为了一波人的救命药悍然对抗法律,崔永元为了揭露娱乐圈的肮脏孤军奋战。
可是只有他们是不够的,就像泰国官方在中国游客惨死后做出的声明一样:中国人是健忘的。是的,不经提醒,我都快忘了毒奶粉,忘了地沟油,我还以为我活得不错。
长点记性吧,其实最该反省的就是健忘的大众。是我们的健忘,让那些聪明人为所欲为。有些事不该忘,希望你们能一直记得。历史,是让人牢记,而不是遗忘的。
只有不妥协,我们才敢坦然把这个世界交给下一辈。
而不是,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