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古今正解第二十三
[原文]
[23]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弗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得者同于得,失者同于失。同于得者,道亦得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古文正解]
守道无欲,用道无为。夫唯无所号令,是归大道牧物自然。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譬若飘风之不可终朝,暴雨之不可终日。虽天地之大尚不能为且久,而况于人乎?莫若以静,是道在天地之正。
是以,从事而道者同于道焉。得者同于得,是以道亦得之;失者同于失,是以道亦失之。
夫飘风骤雨之所以早已者,非以其不道耶!
顺之者昌矣,逆之者亡矣。道之规,莫之违。
[今文正解]
抱守大道在于没有欲望,使用大道在于无所作为。只有对百姓不加号令,才是回归大道,畜养苍生于任其自在生息,自得安泰。
妄为的注定失败,把持的注定失去,就好比是狂风刮不了一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即使以天地如此之大尚且不能持久作为,更何况是人呢?都不如保持清静而不躁动,这才是大道赋予天地万物的常正状态。
所以,依据大道而行事的,在于与道一致。得到大道也就处在与大道一致的状态中,那么大道也会保养他;失去大道也就处在与大道脱离的状态中,那么大道也会抛弃他。
那暴风骤雨之所以早早消亡,不正是因为不合乎大道吗!
顺着它就会昌盛,逆着它就会灭亡。大道的规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