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和市有什么区别?
地区与市的区别?
一、按照新中国初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区划建制分为省、县、乡三级,没有地区、市级行政区划建制,只有直辖市的行政区划建制;后来出现地级市,乃至县级市,本文所述及之市为地级市。
二、地区,曾经称为专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建制,是法律赋予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管理片区,行政领导机关称为“行政专员公署”,简称行署,不是一级人民政府,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与省、县、乡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称省长、县长、乡长不同,地区行政首长称为“专员”。
地区,管辖若干个县,因为县是农村经济、第一产业农业生产为主,所以,地区一般的以农村经济、农业生产为主;特殊的类型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以林业经济、林业生产为主。
上图可以看出,地区行政领导机关设行署,并非人民政府。
三、市,按照新中国国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建制(除外直辖市),但是,在后来又实际上允许设置市级行政建制,称为“地级市”,行政领导机关设置人民政府。
市,管辖若干个区,少数城市不设置区,称为“直筒子市”,如三沙市、嘉峪关市、中山市
市,以城市经济、第二三产业工商业生产为主。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辽宁省首创“市管县”体制,将地区管辖的县划归市管辖,意以城市经济拉动农村经济,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此举一发而不可收,全国纷纷仿效,一窝风的撤销地区,将县划归市管辖;没有市的怎么办哪?有办法,那就干脆点,地区改市、撤地区设市。
因而,全国曾经占主体的行政地区,东中部地区无存,就连内蒙古自治区的原设行署的地区级的特有行政建制“盟”也多改市。
地区,除经济欠发达、边远地区外,所剩廖廖无几,仅在新疆、西藏、黑龙江等省区少量存在。四、综上所述,地区与市的区别:
地区,以农村经济、农业生产为主,行政领导机关“行政专员公署”为省级政府派出机构。
市,本以城市经济、工商业生产为主,“市管县”后,城市经济、工商业生产与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兼有,但多以城市经济、工商业生产为重;行政领导机关设置人民政府。
五、市以城市经济、工商业生产为重,必然严重制约、影响县域经济发展;原“市管县”设想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实际上往往市并未做到,甚至大刮县的油,严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因而,近期试点县脱离市管辖,改由省管辖。
上图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全部为“市管县”体制,仅余一个林业生产为主的大兴安岭地区。
仅供参考。
其他网友观点地区和市的区别主要是行政管理方式存在的区别。地区的名称一般为某某地区行政公署。行政公署就是省委和省政府派驻到某地的行政官理机构。直接隶属于省一级管辖。相对来说,独立性差,自主权少。而市呢,就是独立性强自主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