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应被废除的十大原因
支持死刑的人多将死刑看作打击暴力犯罪、维持司法公正的利器。然而,很多调查表明,通过死刑终结一个人的生命不过是持续又一轮的暴力而已。而且,有研究表明司法体系的不足已导致无罪被诛、有罪得恕的现象(发生),且死刑案中存在太多偏见。
以下列明死刑应被废止的十大原因。
10.道德伪善死刑是不道德的、伪善的
已故的伟大印度领袖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曾说过:“以暴制暴只会两败俱伤。”毫无疑问,当处死刑的犯罪(如谋杀)着实应遭谴责。但如若我们同意取人性命最是令人发指,那如何能将死刑合法化?要知道以死刑惩处恶犯与暴力取人性命如出一辙,同样应被强烈谴责。正因如此,支持死刑无异于道德伪善。
另外,目前监狱量刑仍存在源自种族及社会经济条件的歧视现象。比起那些家境优渥、事业卓绝的囚徒来说,条件较差的囚犯更易被处死刑。布莱恩·史蒂文森(Bryan A. Stevenson)——公正司法倡议2(Equal Justice Initiative,简称EJI)的创始人及执行理事,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2014年10月在《每日秀》(The Daily Show with Jon Stewart)节目中,讨论了道德与美国刑事司法体系的矛盾之处。史蒂文森指出目前美国的司法体系对身价不凡但罪大恶极的罪犯宽容以待,对身无分文却无罪可诉的人却分外严格。
正因如此,为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废除死刑合法性很是关键。考虑到身无分文却无罪可诉的良民比起身价不凡但罪大恶极的罪犯更易被处死刑,凭良心讲,我们也不应支持死刑。
死刑是酷刑,应被废止
知晓中情局(CIA)审讯9.11事件4 恐怖组织犯罪嫌疑人的刑讯细节后,美国人震惊了!中情局所用刑讯方法包括:
直肠灌注:一种古老而高风险的医疗流程,先于静脉注射;即注入灌肠剂以实现直肠给药(直肠给药是指通过肛门将药物送入肠管,通过直肠粘膜的迅速吸收进入大循环 ,发挥药效以治疗全身或局部疾病的给药方法)。
枪、钻(威胁):枪顶疑犯头部、使用钻头来威胁嫌疑人(若不认罪,则处死)。
水刑:一种使犯人以为自己快被溺毙的刑讯方式,犯人被绑成脚比头高的姿势,脸部被毛巾盖住,然后把水倒在犯人脸上。
链缚(捆绑):很多嫌疑人在被囚于拘留所(称为“钴”)期间被铁索捆绑;美国国家公共电台(NPR)曾报道某犯罪嫌疑人在囚禁期间因体温过低而死。
裸露:嫌疑人易受到羞辱,带着手铐脚镣被剥光衣服。
这些刑讯方法大多并不致死,倘若将这些方法用于审讯恐怖嫌疑分子就足以骇人听闻的话,我们怎能接受(普通)犯罪嫌疑人被处死刑(毕竟死刑比上述刑罚严重得多,而普通罪犯远没恐怖分子罪名严重)?
而且,死刑被证明违背宪法。美国宪法第八次修正案指明:酷刑应被禁止。如果上述刑讯方法被指为“酷刑”,那么死刑则更为不合情理、有背人道。
8.犯罪率应废除死刑,因为没有证据显示死刑会降低犯罪率
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死刑的存在有利于犯罪率的下降。相反,北卡罗来纳州联盟的数据显示,当用另一种手段代替死刑的时候,北卡罗来纳州的犯罪率反而下降。并且联盟也指出在酗酒或者毒品的影响下,又或者在深受一些心理疾病的干扰的情况下,大多数徘徊于死亡边缘的人会因为这些因素而产生犯罪欲望。而这些人由于无法面对自己的行为即将带来的后果,反而会做出极其不理智的决定。
2014年,皮尤研究中心(美国的一间独立性民调机构,总部设于华盛顿特区)一项调查显示大众对于死刑的态度持否定的观点,并且国家相关机构也减少使用死刑。而这个现象与美国整个国家的暴力犯罪率下降刚好是成正比的。并且许多研究发现执行死刑并不能减少暴力犯罪行为,与之相反,没有死刑的国家或州的犯罪率相对较低。
7.沉冤得雪死刑让囚犯再无沉冤得雪的机会
歌手艾拉妮丝·莫莉赛特(Alanis Morissette)在 1995年的主打歌《讽刺》里唱道:“……就像是迟了两分钟的死刑赦免。”很显然,莫莉赛特并不懂何为“讽刺”,因为她花了近四分钟的时间描述那些不幸的事情或者无关痛痒的糟糕事情。不过她的歌词还是提醒了我们,如果不废除死刑,所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如果一个囚犯被判处死后又被证明是无罪的,该怎么办?又或者一个囚犯被注射了安乐死的药品之后突然又查出他是无罪,又该怎么办?
这种假设数不胜数。一篇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发表、题为《因误判而被处以死刑的受害人的概率》的文章表明,在美国,被判处死刑的囚犯中,有超过4%的人是无辜的。写这篇文章的调研团队称,从1973年到2004年,共有7482起犯罪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而在这些人中,有1.6%的人最后被无罪释放,而有4.1%的人是已经被免罪。
推翻定罪至少需要几十年的光景。但是也有一些文件案例显示有一些罪犯在入狱几年后又被无罪释放。所以为了防止有误判的事情发生,还是要用另一种方式来代替死刑进行惩罚。
6.高昂成本不废除死刑就是浪费钱财
相对于终身监禁、重审以及专家证人而言,死刑的花费更高。《萨克拉门托蜜蜂日报》(The Sacramento Bee)的一份花销研究表明,如果加尼福尼亚彻底废除死刑,每年就会节省九千万美元。
2013年9月一份全美为死刑缴纳税款报告,以提纲的方式给出了一个惊人的数据。
来自美国科罗拉多州,博尔德镇(Boulder County,Colorado)的斯坦·加奈(D.A. Stan Garnett)指出:控方通过陪审团对死刑进行申诉的花费超过一百万美元…我的预算是460万美元,而这笔钱可为1900起重罪案件进行申诉。
无论该年当地是否执行死刑,这些审判的花费都由美国的纳税人承担。我们可以通过这份报告了解到:“……大多数死刑费用只是用于一小部分司法辖区,而这些花费却全由美国大众承担,他们中很多人生活的地区甚至没有死刑……”。
一项数据表明,平均每例死刑的花费是300百万美元。
1973年到2011年的支出统计显示,美国的纳税人为8300起死刑案件缴纳了近25亿美元。
即使美国大众并不强制执行死刑,但所有的美国纳税人要为少数人的审判承担费用。与之相比,终身监禁花费的明显较少。
5.种族歧视死刑会对少数民族造成更大伤害
在死刑案件中,种族歧视与不公正的情况比比皆是。受被告种族的影响,很多有罪判决最终变成死刑。美国黑人受种族歧视的伤害最大。据全国有色人种协会(译注:NAACP –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 是一个由美国白人和黑人组成的旨在促进黑人民权的全国性组织)所述,2001年到2006年间安排的死刑处决中有50%是非裔美国人,即使他们只占美国总人口的13%。2012年1月,《卫报》(译注:The Guardian,是英国的全国性综合内容日报)的大卫·拉维(David A. Love)质疑种族歧视和死刑,他指出,大多数执行死刑的地区都曾经是南部邦联的一部分。时过境迁,相对于北部,美国南部的种族争端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依然非常严重。该问题的解决不容忽视。
还有资料表明,大部分的死刑犯都是非裔美国人或其他少数民族的罪犯。并且,相比起谋害非裔或拉美裔美国人,杀害白人的罪犯更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许多研究都显示死刑判决中存在种族歧视,国际联盟在呼吁废除死刑时也提到这点。
以上事例显示了我们的司法体系尚存在许多漏洞。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体制,并收集更多的资料来证实废除死刑的必要性。
4.社会经济地位的歧视死刑会带来对社会经济地位的歧视
死刑不仅会使种族歧视愈演愈烈,还会导致对社会经济地位的歧视。还记得对辛普森(O.J.Simpson)的审判吗?那罗伯特.布雷克(Robert blake)呢?这两个赫赫有名的人都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和审判。但这两人又被宣布是“无罪的”。他们有什么共同点呢?答案是他们都极其富有。
一个收入丰厚的人在面临审判时可以请最优秀的刑事辩护团队,而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则不能。最终裁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辩护团队的能力,而且聘请一个好律师的费用相当于应对起诉全部的花费。这一事实再次聚焦于美国司法体系的缺陷:无辜的人被起诉,而有罪的人被释放。美联社的鲍勃.厄格罗(Bob Egelko)在1994年据此指出:“死刑与有钱人无关”。许多法律从业人员和资深学者想不出哪个“有钱人”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执行。
一个处于资金来源匮乏的不利状态下的人,在面对起诉该如何应对?死刑公益性组织的一篇文章提及,许多被国家分配作为穷人被告方的辩护律师水平有限,他们不是被吊销律师牌照就是被取消律师资格的,甚至有些案件直接“……指控律师在审判时打瞌睡或者在醉酒的状态下来到法院……”。
3.复仇和宽恕死刑是国家批准的复仇
很多支持死刑的观点认为,这是对谋杀案牺牲者和牺牲者家人和朋友的惩罚。复仇的念头我们可以理解,但这种念头太过情感化——尤其是在冲动和一时的头脑发热后发生的严重事件。刑事司法体系并不是基于情感而做出判决。审判是依据事实和公正。此外——由于同情那些因失去所爱而犯罪的人——复仇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心态并不不是治愈心中伤口的良药。罪犯的死亡并不能抚慰所爱之人的逝世对你造成的伤痛。在心灵的伤口痊愈和健康方面,宽恕是有效的方法,还有放下过去,继续好好生活。你是否曾被“希望厄运降临于他人”这种憎恨之情所灼伤?怒火平息之后会发生什么?仇恨消逝,心灵的伤口才会痊愈。
《死刑》(The Death Penalty)这本书提出了对死刑的反对,并援引巴德·韦尔奇(Bud Welch)——他是朱莉·韦尔奇(Julie Welch)的父亲,在1995年俄克拉荷马城爆炸案中遇难——的宽恕之语。“[杀人]仅仅是复仇,也正是复仇杀死了朱莉”,他说,“复仇是一种强烈的和自然的情感,但我国的司法体系不允许这种情感存在”。
也有一些受害者的亲人和朋友们认为死刑不公平。在那样的情况下,死刑怎能提供慰藉呢?当然是不能的。
死刑有违医德和《希波克拉底誓言》( Hippocratic Oath)
医生要在执行死刑的现场给罪犯注射足以致命的药剂。在法律和道德责任的基础上,医生的职责是保护人的生命。要求医生在死刑执行现场注射致命的药剂,这违背了美国医学会宣扬的信条和规定。美国医学会认为,以下医生参与合法、授权执行死刑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
任何“造成死刑犯死亡”的行为;
任何“……帮助、监督或使别人有能力直接造成死刑犯死亡”的行为;
对死刑犯执行自动实行死亡的操作;
执业医师作为专业的医学人士,却摒弃誓言、公然违背医德,参与死刑的处决。但是,这观点没能阻止专业医学人士参与处决。根据纽约时报撰搞人、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的临床法学教授泰·阿尔伯(Ty Alper)所说,许多医生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参与处刑,但很少受到责骂。阿尔伯称,对待医生参与处刑,最严厉的处置方法是“……取消参与的医生的美国医学会会员资格,鉴于只有20%的医生是医学会的会员,这个处置方法也不具有很强的执行机制。”
1.死刑犯的再教育死刑毁灭了改过自新的可能性
执行死刑意味着死刑犯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正如前面提到的,很多被判死刑的罪犯,他们精神和感情都不稳定。谋杀通常因为一时情急,再加之心理上的波动,或者滥用了精神药物而发生。罪犯的这些特征说明他们需要的是对其再教育而非处以死刑。对罪犯再教育不仅对被定罪的罪犯有利,也提高了社会对犯罪动机的理解,预防相似犯罪行为的发生。
相反,执行死刑并不能促进对罪犯的再教育。如果罪犯们已经知道自己的死期,他们还会改过自新吗?而且,从死刑的各方面来看都不利于改革。死刑使暴力和死亡的循环持续。
纽约时报撰稿人、临床精神病学教授、纽约大学法学兼任教授詹姆斯·吉利甘( James Gilligan)称,“监狱唯一的合理之处是,限制人的暴力倾向行为。我们要帮助他们改变他们的行为,重新回到社会。”他通过例证研究——他和一位同事对旧金山监狱里的男性暴力犯罪者进行,详细论述了此观点。调研。他们发现对罪犯的再教育项目作用显著,暴力倾向完全为零。
翻译/郗莉红 导语10+9;candy 8+7;木木 5+6;车轮子-财管 4+3;gina-社保 2+1
审校/嘉珈 编辑/旭旭 via List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