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指数关于自由流通量的处理方法

01-08 生活常识 投稿:森与雨露心
中证指数关于自由流通量的处理方法
     为保障指数的可投资性,包括沪深 300 在内的中证系列股票指数均采用国际普遍流行的自由流通量加权计算方法。中证指数认定的自由流通量是剔除以下两部分股份后的公众自由流通股份。一是限售股份;二是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的股份、国家持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冻结股份、受限制的员工持股和交叉持股等六类股东中某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 5% 的股东持有的股份。
 相较其他国内市场指数,中证指数的自由流通量规则有两个特点:一是结合内地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如持股 5% 及其变动的披露要求,定期报告只披露前十大股东信息的要求等,在认定非自由流通量时设置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低 5% 的持股限制;二是对于股东行为引起的自由流通量变化,每半年定期调整一次,有效地避免因诸如大小非解禁等股东持股变化导致的指数频繁调整。
 中证指数的自由流通量处理方法是国际普遍规则与国内市场实际情况的有机结合。沪深 300 指数 3 年多运行实践以及沪深 300 指数期货近两年仿真交易实践,都充分证明,中证指数的处理方法符合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能够应对股改及大小非解禁等变化情况,能够及时充分地反映市场动态,切实保障了指数的投资性、稳定性、灵敏性。
一、自由流通量的一般定义
 自由流通量( free float ,又称公众流通量)是指市场上实际交易的股份数量,即自由流通股份数量或自由流通股本。自由流通股本与总股本的区别在于:自由流通股本中不包括那些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战略性股东等持有的长期不流通的股份,因此,自由流通量股本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市场上流通股份的情况,是投资者实际能够交易的股份数量。需要指出的是,迄今为止,业界没有一个自由流通股本的确切定义,不同的机构计算的自由流通股本也有所不同。因此,和总股本相比,自由流通股本不是一个精确的、唯一的数字,相反,它只是一个粗略的数值。
二、自由流通量的起源
 20 世纪末,指数提供商纷纷推出全球指数系列,当时国际市场上持股和交叉持股现象普遍存在,而且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大,如果忽视这些情况去编制指数将导致指数中不同国家权重的扭曲,为避免这种情况,自由流通量的概念开始出现。
 但当时的牛市环境下流动性充裕,投资者多关心大盘指数,中盘和小盘指数较少受到关注,因此对自由流通的概念没有太大兴趣; 2000 年以后市场步入跌势,出现了很多流动性较差的股票,而且随着中盘和小盘指数的出现,指数样本股票的流动性逐渐引起投资者的重视。鉴于此,很多指数逐步由总市值加权计算调整为自由流通量加权计算,使用自由流通量成为潮流。
三、确定自由流通量的方法
 总体而言,确定自由流通量的思路可以简单为描述为以下过程:
 第一步,确定战略性股东和非战略性股东。战略性股东的持股目的在于长期控制公司经营来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而不是通过股份买卖来获取短期收益;除战略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为非战略性股东;
 第二步,确定非自由流通量。战略性股东持有的股份即为非自由流通量,非自由流通量主要包括 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的股份、国家持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冻结股份、受限制的员工持股和交叉持股等。总股本扣除非自由流通股本后即为自由流通股本。
 第三步,确定自由流通调整市值。自由流通股本除以总股本得到的比例为自由流通比例,限于信息披露无法精确地计算自由流通量,部分指数提供商使用了分级技术( Banding ) , 即根据个股的自由流通比例赋予其一个近似的整数比例,从而使得自由流通量的确定得到简化,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自由流通量频繁变化对指数的影响。总市值乘上自由流通比例或者分级靠档之后的比例就是 自由流通调整市值。
四、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做法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指数规则中认定的非自由流通量包括两部分:一是限售股份;二是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的股份、国家持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冻结股份、受限制的员工持股和交叉持股等六类股东中某个股东即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 5% 的股东持有的股份。言外之意是,所有的在限售期内的股份无论持股比例高低,均被视为非自由流通量,如股改限售股份、新股发行后有限售期限的股份等;上述六类股东中,如果某个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低于 5% ,则作为自由流通股本处理。
 之所以选择 5% 作为最低的比例要求,是考虑到很多法规中都以 5% 作为信息披露的最比比例要求,低于 5% 的持股股东多没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同时对公司股权的控制力也有限。
 总股本扣除上述非自由流通股本后得到自由流通股份,进而得到自由流通比例,通过分级靠档 ( 见表一 ) 得到纳入系数即加权比例,总股本乘上加权因子即为自由流通调整市值。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年 1 月 7 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对股东行为引起的自由流通量的变化实施调整,并于调整实施前两周向指数用户发送,其他公司行为引起自由流通量的变化实时调整。目前,所有中证指数使用自由流通市值计算。
 表一 中证指数分级靠档表

 以下以中国平安为例说明自由流通市值的计算过程。中国平安总股本 73 亿,其中 A 股 48 亿,限售 A 股 8.6 亿,占 A 股比例约为 18% 。
 在流通股东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源信行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平安的发起人股东,每一家的持股比例都超过 5% ,合计持股为 25.66% ,因此被视为非自由流通股份。占比 18% 限售股份和上述 25.66% 的发起人持股,共计 43.66% ,扣除这些之后, 56.34% 即为自由流通比例。按照中证指数的分级靠档规则, 56.34% 对应 60% 的纳入系数,因此,中国平安参与指数计算的自由流通市值为: A 股股本数 * 股价 *0.6 。
 表二 中国平安股东结构

五、总结
 随着大部分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特别是 2008 年以来大小非开始进入解禁高峰,“流通股本”中逐渐包含了几乎没有流动性的股份:如公司创建者、家族、高官长期持有的股份,国有股,战略投资者持股等。这些股份虽然已经解禁,但由于控股或战略性持股等原因,这些股份在特定期限内几乎不流通。自由流通量的实施,较为准确地反映了市场实际可交易股份的价格变动情况, 比较有效地解决了总市值高、但可流通市值比例低的股票在指数中权重虚高、影响指数流动性的问题,对于提高指数的可投资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比其他指数,中证指数的自由流通量规则有两个特点:一是结合内地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如年报等定期报告只披露前十大股东等,考虑到无法便利地获取所有股东的详细信息,在认定非自由流通量时设置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 的最低比例限制;二是对于股东行为引起的自由流通量变化每半年调整实施一次,有效地避免了因股东持股变化导致的指数频繁调整。
 中证指数在借鉴国际指数普遍规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国内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考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大小非解禁等中国特色,形成了较好的自由流通量处理方法。自沪深 300 指数发布以来的 3 年多指数运行实践证明,以及以之为标的股指期货的近两年仿真交易实践证明,中证指数的处理方法符合市场实际,能够应对股改及大小非解禁等变化情况,能够及时充分地反映市场动态,切实保障了指数的投资性、稳定性、灵敏性。
标签: # 流通量 #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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