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纳税申报表经常碰到的6个疑难问题
一、小规模纳税人,主营是销售货物,申报增值税时,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这张表?
对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以下情形空表保存:1.只有货物及劳务销售额;2.销售额符合小微免税且没有代开或自开专票。除上述情形外,小规模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二、所得税申报表的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损益不能填写的,怎么回事?
根据《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填报说明,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该栏次为系统自动带出,无法手动填写。
三、去年第二季度有产生所得税费用由于少于1元税费免于扣款,导致现在所得税申报表利润总额和报送的财务报表出现差异,这个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据实申报即可。
四、涉农企业前三季度益利,最后一季发生亏损,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附表一(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中的不征税收入和所得减免这两栏填后保存不了表格,原因是所填的数字小于之前填的数字,可我们发生亏损了,如不填,合计栏的数字就大于利润总额的数,怎么填才对?
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发生的免征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填报规定如下: 第21行“其中:免税项目”: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发生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当该项目所得为负数时填0。 第22行“减半征收项目”: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发生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本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50%,当该项目所得为负数时填0。 所以当项目所得为负数时,“其中:免税项目”或第22行“减半征收项目”填0。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第四季度10-12月的利润表,本月金额应该填10-12月相加的金额,还是只需填12月的金额?
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利润表》季度报表的“本月金额”栏是指本季度累计发生额。
六、三个月的营业额足3万,申报2017年增值税纳税表时,怎么填?只需要填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这一项吗?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因此,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免征收增值税。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企业纳税人填“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个体工商户填“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