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月报制度
阴平镇白山前小学控制辍学月报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一、指导思想
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要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二、工作分工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及时向校长报告,不得拖延。
3、校长:负责与村委会沟通、第三日会议组织计划落实、向镇处中心学校通报情况。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要于当日进行家访,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及是否有辍学苗头,其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