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真的完全是贫困吗
(一)要为哪些人建档立卡?肯定是贫困户。究竟怎么识别贫困户?
识别贫困户,政策规定有3个硬杠杠。
第一个硬杠杠,必须是在本村有户籍的人口;
第二个硬杠杠,必须是2014年底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698元的人口;
第三个硬杠杠,必须不是“六种人”,
即:⑴不是在本村居住的非常住户;
⑵不是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农户;
⑶不是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
⑷不是家庭成员中有村干部的农户;
⑸不是家庭中有小汽车、有城镇房产、有购买农机补助资金大于7000元大型农机、有大型运输车辆的农户;
⑹不是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并经营商铺、有企业股东并盈利的农户。
(二)违规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严重后果。政策规定的3个硬杠杠,一个都不能突破,如果突破其中的一个,就属于违规认定。违规认定贫困户,把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农户进行了建档立卡,就会出现严重的后果:一是群众不认可不满意,会出现大量的群体上访;二是第三方评估不认可,评估不能过关;三是审计部门不放过,要进行最严厉的追责。
(三)怎么准确识别贫困户?按照农村的实际情况,结合各乡镇、各村的做法,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用筛选法。
第一步:严格审核户籍,对每一户的户口本都要过一遍。
第二步:用“贫困线”的“尺子”,对本村有户籍的农户一户一户的量一遍,2014年底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698元的,就纳入贫困户的范围,继续进行第三步;高于2698元的,就是已经脱贫的人口,不再进行第三步。
第三步:认真排查“六种人”,属于“六种人”之一的,虽然是贫困户,但不能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属于“六种人”的,就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经过这三步的严格筛选,基本就锁定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接下来就进行家庭人口核查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四)如何准确界定在本村有户籍。最主要的就是核查户口本,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户口本,户口本上登记为是本村的,就是在本村有户籍的。
(五)人均可支配收入怎么计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家庭人均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可支配收入计算公式为:可支配收入=实际收入-家庭生产性实际支出-学费、个人支出的医药费-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实际收入主要包括:⑴种植业收入;⑵养殖业收入;⑶务工收入;⑷运输业收入;⑸经商收入;⑹政策性补助收入(包括退耕还林、草原生态奖补、农资直补、耕地等政策性补贴;特色种植补贴;养殖业补贴;农村低保、养老金、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等);⑺资产性收入(包括房屋出租收入、土地流转收入、农业机械出租收入等)。 实际支出主要包括:⑴生产经营性支出(购买籽种、化肥、农药、水费、电费;家畜防疫费用、土地租金、农机租金等);⑵学生学费;⑶由个人支出的医药费;⑷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养老保险金等。
(六)是否是“六种人”,怎么排查。
⑴是不是在本村居住的常住户。经常居住在本村的,很好界定。最难界定的就是流动人口,老村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核查在现居住地是否有自己建设或者购买的房屋,如果有就是在本村不常住的人口。如果没有,需要进一步核实,如果是真正为了娃娃上学,为了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应当视为在本村的常住人口。移民村的,最重要的是核查在分配的移民安置房住过没有,如果居住过一段时间,又举家外出打工,现在屋子里还有基本的生活用品等,应当视为在本村的常住人口。如果一天都没有居住过,分配的移民安置房门窗破损,或者门窗砌护着,庭院杂草丛生,经过核查在现居住地有自己建设或者购买的房屋,应当视为不是本村常住人口。 核查是否在现居住地是否有自己建设或者购买的房屋,一是让村上的群众作证,二是到现居住地相关部门调查,取得相关证据。
⑵是不是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农户。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凡是外出打工的,就应当视为常住人口。如果是把房屋出卖了,在现居住地自己建设或者购买的房屋,就视为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农户。
⑶家庭中是不是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这个一般不难排查,只要家庭人员中有领固定工资的,不管是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还是国家教师,医院的医生,养路工人等,在大型企业的合同制工人(不包括季节性工人),都应当界定为财政供养人员。
⑷家庭成员中是不是有村干部的农户。这个大家非常清楚,凡是领补助的村干部都包括在里面,谁也瞒不过去。
⑸家庭中是不是有小汽车、有城镇房产、有购买农机补助资金大于7000元大型农机、有大型运输车辆的农户。要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就有,没就没。
⑹家庭成员中是不是有注册并经营商铺、有企业股东并盈利的农户。也需要到相关管理部门调查核实。 (内容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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