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树立学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6、住宿学生夜间离校须经值班老师批准,门卫凭条放行。
7、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
8、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oh100/a/201205/90712.html
9、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纪律后,方能离校。
11、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12、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值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安全。
14、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15、门卫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记好记录。
16、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
2.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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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
2、门卫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本校学生出校门须有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7、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职保安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
2、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3、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以确认。如被访者正在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4、学校门卫应严格控制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5、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6、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7、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8、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门卫要注意仪表形象,礼貌待人,严格执法。
3.外来人员一律填写“来客登记单”凭“会见人”签字方可出校。
4.上学期间,禁止学生出入校门购买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况学生出校门须持临时出入单或班主任证明,方可离校。
5.学生上、下学期间,门卫应制止学生骑车出入,及时疏散门口聚集的学生,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警惕,预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及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7.校外机动车一般不得入内,如工作关系需进入,应指明停放地点。
8.负责门岗责任区卫生,保持干净。
9.负责清理门口摊点及车辆,保障道路畅通。
10.拉运物品离校,门卫要进行盘问和检查。无有关处室负责人认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贩和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
12.若发生被盗事件,校外人员进校或校内同学打架斗殴事件,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
门卫岗位职责
1.门卫人员值班时举止要文明、礼貌、佩带标志上岗,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
2.严格坚守岗位,每天实行24小时轮班制,从早6∶00开始每8个小时为一班。
3.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确保学校安全。
4.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一律要求出示有关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5.上课时一律关合大门,从值班室进出。工作车辆进出及时开关大门,出租车一律不准进校门。
6.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持学校临时出入单放行。
7.发现偷盗学校公物者,应予以扣留,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学校报告,送交派出所处理。
8.负责值班室周边的卫生打扫。大门、值班室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9.负责校园监控系统的监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收发室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不擅离岗位。
二、负责学校各单位来往文件、印刷品的收发、登记、投递工作。
三、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特快专递的收发、登记、领取工作。
四、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公私汇款单、包裹单、挂号函件、挂号印刷品的收发、登记、领取工作。
五、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信件、明信片、印刷品的分拣、投送工作。
六、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各类报征、杂志的分发和投送工作。
七、杜绝工作范围内发生邮件丢失损坏现象,如有发生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做好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一、车辆管理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校且不准停靠在校门口,可以停靠在校门外杨山路南侧;需进校车辆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内,同时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运输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车辆和携带物品外出者,应凭主管部门的批条可以进出校门。
二、学生出入大门规定
1、走读生早晨6:30后可以进入学校,下午5:40要离校;住校生周日下午3:00后可以进校,周五下午3:30要离校。
2、走读学生在上放学期间正常进出校门并必须着装学生校服(无校服者门卫要盘问登记反馈,否则不准进入学校)。
3、住校生从周日下午来校至周五下午离校期间,不准私出校门。
4、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生病等)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值班领导的批条(批条由德育处统一制定,班主任统一领取),并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学生出校时,门卫收回出门证并予以登记。学生返校时,凭出门记载进入学校。
4、学生翻越围墙进出学校,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三、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有关规定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平时不接待来访者。家长需经邀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来访。家长主动来访需要经过被访者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来访。(门卫应验查家长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住校生家长来校送衣物不得进入学校,需在门卫登记领取回执并由门卫负责通知学生领取。
3、周日下午3:00后住校生返校时,随同家长经门卫确认后可以进入校园。
4、周六周日因活动需要进校的学生或人员需主办者的说明同意后方可进校,否则不得入内。主办者要对准许进校的人员负责。
四、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1、校外人员因事来访的,经被访者同意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校园(门卫要检查入校人员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或形迹可疑者,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要强行制止并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3、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表的《回执》交回门卫值班室。
4、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物品进出规定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件。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工程车辆出校门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检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六、违规的处理措施
1、学生违反上述规定,由门卫交德育处处理,德育处扣减班级考核分,并通报班主任,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2、门卫违反上述规定,除德育处批评教育外,还应按事业局考核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七、档案管理
门卫负责人要每月分类整理档案资料。相关表格要提前到德育处或校办领取。
全体师生要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毒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任何意外事故迹象,及时报告学校或门。
学生出入校管理制度
篇一:学生出入校管理制度范文
一、根据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家长应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三、学生出入校门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不得擅自离校。
有效证件是指学校制作的红、黄、蓝《学生出入证》和《学生出门条》。
四、每日上、下学时,接送家长不得入校,学生自行到校门口(小学部委派值班教师护导)。晚自习课后回家的,小学低年级学生由老师送到校门口。持红色出入证的走读生自行进出(须经家长签字同意)。
五、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可持证进入校区接送。持蓝色出入证的学生可自行离校,持黄色出入证的,须由家长接送。小学生离校必须由家长凭黄色接送证接出校门。所有委托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确认后开具出门条。
六、学生在非正常离校时间出校门的,须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在与家长联系后开具的《学生出门条》,报学生处或学部的值班领导批准。学生擅自涂改和自己填写和/或未加盖批准人名章的出门条视为无效。
七、周末和节假日留校的学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师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开具《学生出门条》并盖章。外出学生的走向和返校时间均应明确并登记。
八、学生生病或发生意外时,由医务室开具出门证,必要时陪同就诊。(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九、严禁学生在任何时候无证强行闯出校门或翻越围墙离校,违者依规处罚。
十、证件遗失的,须凭出门条出门并及时补办。
篇二:学生出入校管理制度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详见《作息表》)
2、进校前,学生应按照到校先后在校门内指定地点排队等候,并保持队伍安静、地面整洁;
3、进校时,学生应按照路队先后,有序进入;
4、进校时,学生应主动向护导老师和值勤同学问早;
5、进校时,学生应保持服饰整洁,形象端庄大方;
6、离校时,学生应在路队长和带班老师的指挥下排队集体离校。如遇雨天,应在家长带领下及时离校,不得在校内逗留,玩耍。
7、学生进出校门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发生意外,须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8、离校后,学生应及时回家,不得在校门周边长时间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9、 在校期间,学生不得中途离校;
10、如遇病事假,学生应主动持班主任老师开具的出门条,在门卫
处做好登记,由家长将孩子领回家。
备注:以上条款,请全校学生遵照执行,并督促家长共同遵守。
篇三:学生出入校管理制度
为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校园,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现对我院学生进出校门作如下规定:
一、全院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须出示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服从值班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对于着装不符合学院管理规范要求、未出示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未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的学生,值班人员将详细情况登记好并将登记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二、学生在如下时间严禁外出:1、周一至周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后。2、周五8:40—11:40,21:00以后。3、周六、周日21:00以后。确因特殊情况外出者,需出具由辅导员签署的放行条,并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后回校的学生不准回宿舍就寝,可到学院招待所免费住宿,但每学期超过三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学生需要携带贵重物品离校,必须由辅导员检查并开具物品放行条,由宿管员签字才可放行。
五、严禁学生携带烟、酒、盒饭、生食(肉、米、菜)、违禁电器、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值班人员有权要求进校学生对自己的书包、行李箱、行李袋、电脑箱等进行有侧重的自查,学生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者交由学部处理。一经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登记在案。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进出校门者,由值班人员登记,并按《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篇四:学生出入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管理品味,落实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有关要求,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1、所有学生不得衣衫不整、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等进出校门。学生持证进出需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将对其加强教育。
2、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校学习,来校时不得在校外逗留、玩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校,应向班主任请假,到校时在门卫室亮证登记后方可入校。
3、放假时间,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径直回家,不得在校内停留。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在门卫室登记。
4、上课期间或放学后,学生因事因病要求出校的,必须由班主任签假条,学生持假条和校园卡交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出校, 否则门卫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出校门。回校时在门卫室销假。
5、各班对住校生、通校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定,住校生不得办理出入证,住校生进出需持有班主任开具的证明,门卫室将对其情况进行认真核实。
6、通校生必须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通校卡,没有特殊情况,学生进出校门必须排队亮卡、刷卡。
7、出校门时,有自行车的同学必须排在队伍后面,让其他同学先走。 校门外通道不准骑自行车。
8、通校卡上不得乱涂乱画,更不能粘贴明星相片;所有通校卡只准本人使用,一律不准外借。发现上面的情况,通校卡一律没收。
9、学生不得持假证进出,发现此类情况政教处、保卫科将严肃处理。
10、学生将通校卡忘记在家里,家距学校较远者需班主任开具证明才得进出。
11、通校生每天早中晚放学20分钟后不允许出校门,有特殊情况的需持班主任的证明方可出校。
12、午睡期间,通校生在家睡觉,只能提前5分钟进校门,在门卫放行之前,不能在校门外打闹、拥挤。
13、严禁所有学生从校外携带熟食进校,以防食物中毒。
14、凡学生卡遗失、损坏的,都必须及时办理补卡换卡手续。学生写申请到班主任处签字,政教处同意,最后把证明、相片交门卫室办理。
篇五:学生出入校管理制度
为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校园,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现对我校学生进出校门作如下规定:
1、 “出入证”(蓝色为住校生,红色为走读生)是学生进出校门的凭证,无证不能进出校门。各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出入证”上的所有信息(双面),并张贴个人近期彩色照片,教育学生要妥善保管“出入证”,如有遗失,必须到政教处予以补办。
2、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出:
(1)所有学生在正常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尤其在中午、下午放学时住校生不得外出,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请假,得到班主任签字同意,凭请假条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外出,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走读生在放学时可出门,有特殊情况同上处理。
(2)进出校门时须主动向门卫出示出入证。
3、学生骑车进出校门一律下车推行,所有车辆一律悬挂学校下发车牌,无牌不能进出校门,不得停放在教师车库(一经发现给予扣车处理)。学生不得骑摩托车来校,若不听劝告,给予扣车处理。
4、学生上学迟到,需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5、严禁学生携带烟、酒、违禁电器、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值班人员有权要求进校学生对自己的书包、行李箱、行李袋、电脑箱等进行有侧重的自查,学生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者交由学校处理。一经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登记在案。
6、学生出入校门需在门卫值班室开放的时间段进行,在学校规定校门关闭的时段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许进出校门。
7、对违反上述规定进出校门者,由值班人员登记,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内宿生承诺书
内宿生承诺书
为了加强内宿管理,提高我校内宿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水平,增强内宿生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能力,确保内宿生人身安全,营造一个安静、整洁、和-谐的校园生活环境,家长和内宿生必须遵守、履行以下规定和职责:
1、内宿生必须以《中学生守则》为行动准则, 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行政、老师、保安、学生宿舍舍长及值日生的领导和管理,尊重后勤人员的劳动,团结同学。
2、内宿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入住, 由相关行政领导安排宿舍和床位住宿,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换床位和换床板。床位编定后即以一年固定,违者经教育无效的立即取消其内宿资格。
3、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早操,依时熄灯就寝。 午休和晚熄灯后,要躺在自己床位上保持安静,无特殊事情不得讲话、不得大声喧哗、不准玩手机、不允许走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别舍,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外,个人要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内宿生在每周星期一早上(7:30)返校,在校期间未经请假不得提前回家, 不得私自到校外住宿,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两次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取消其内宿资格。周五下午放学(16:10)后必须回家,放假期间不允许留校。内宿生从上周星期五下午放学(16:10)后到下周星期一早上上课(7:30)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的监护责任属于家长,学校无监管责任,在此期间贵子女在学校发生的一切行为和产生的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5、要注意宿舍的整齐、清洁、美观,各人被褥要折叠好, 行李用具要摆放整齐。每天早上、下午、晚上,由舍长安排值日生搞清洁卫生。禁止乱扔垃圾,违者负责扫地一周。
6、不要将水或饮料泼洒在宿舍内或楼上走道空地,违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扣留盛水用具,同时要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7、各内宿生财物要妥善保管,如有贵重财物可委托班主任或老师代为保管,发现失窃事故要及时报案。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要照价赔偿。
8、注意安全,防止失窃、失火和伤亡事故发生。严禁舍内用火(点蜡烛、蚊香等);严禁破坏电线线路(开关、插座等);严禁吸烟、酗酒;严禁打扑克、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带刀具、棍棒、火机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和宿舍;严禁攀爬阳台或走廊围栏等高处。违者要承担一切后果,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器材,取消内宿资格等处分。
9、内宿生必须按时参加早操、课间操; 晚修早修课时间,学生必须回教室自修(不得逗留在宿舍内),内宿生不得去看录相、打桌球、到校外游逛或去网吧,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学校纪律处分、取消内宿资格等处分。
10、要遵守《学生膳堂管理规定》,打饭时要自觉排队,不得将饭拿回宿舍吃(病号除外)。违者暂扣盛饭用具,并负责打扫本层楼卫生一周。
11、洗澡打水时要自觉排好队,每人只能洗一桶热水,不得用热水洗衣物,违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没收水桶,在全校公开点名批评,取消内宿资格等处分。
12、严禁学生打架、游泳,违者给予取消内宿资格。
13、严格遵守学校内宿生个人量管理制度。每学期每个内宿生总分为30分,从安全、纪律、卫生、内务四项进行量化评分。处理办法:扣10分者将全校通报批评;扣20分者将通知家长;扣满30分者将取消住宿资格。由学校实施并把结果记入内宿生个人量化评分总表。 望各位家长和内宿生积极配合我校内宿管理工作,明确和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家长要及时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以上学校内宿管理规定,确保子女过愉快、意义的校园生活。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中学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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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宿生考勤制度
为强化学生出勤纪律管理,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的成长;同时,为统一协调学校管理制度,真正形成制度管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经研究,特对学生出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包括晚自习)、参加升旗活动、班会、社会实践活动、内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年段、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为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学生出勤点名管理,严格填写学生出勤登记表。
1.白天上课学生出勤:由任课教师负责。任课教师每节上课前先清点学生人数,任课教师要在点名册上如实填写当堂课学生出勤情况。事假或病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审批的书面请假条,缺席学生由任课教师立即(15分钟内)报告班主任或年段长处理。并由班主任或年段长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或反馈相关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班主任或年段长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政教处。
2.晚自习学生出勤:由下班辅导教师负责。下班辅导教师每节坐班前先清点学生人数,并在学生出勤情况登记表点上如实填写当堂课学生出勤情况,并签名。旷缺学生由下班辅导教师立即(15分钟内)报告班主任或年段长处理。并由班主任或年段长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或反馈相关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班主任或年段长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政教处。
3.课间操学生出勤:由年段值日教师负责。年段值日教师对本年段各班学生课间操出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把抽查结果纳入文明班级评比。
4.中午、傍晚等课余时间内宿生出勤:由班主任负责。全体内宿生中午12:30和傍晚5:30回到学校后,一律不得离开学校,中午12:30后和傍晚5:30后门卫关闭大门,内宿生只进不出。中午12:30—14:20和傍晚5:30—6:20期间,内宿生需离校的事前必须应向班主任书面请假。此段时间的管理班主任可指定值日班干负责,值日班干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值日教师报告。
5.晚寝内宿生出勤:由生管值日、年段值日负责。
1)建立室长出勤报告制度。宿舍成员晚寝出勤情况由各宿舍室长于每天晚上10:30前向所在楼层的生管值日、年段值日教师报告,并签字。
2)建立晚寝出勤抽查制度。生管值日、年段值日对所负责楼层学生晚寝出勤情况在各室长报告的基础上,随机抽查至少3个宿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建立晚寝出勤全面检查制度。除每周六晚必查之外,每个星期由政教处或年段另随机安排一次,组织班主任、年段长、生管员、女生管-理-员对内宿生晚寝出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中发现旷缺的学生由值日教师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段长处理。并由班主任或年段长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或反馈相关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班主任或年段长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6.周末学生出勤:具体见《武平二中关于加强周末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班主任每周要把学生出勤情况统计在《学生出勤每周报告单》上(学生出勤每周报告单附后),并于周日晚自习第一节下课后交年段长,再由年段长于次日(周一上午)统一交教务处。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有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
学生如因生病或有事等原因无法上课(包括晚自习)或在校住宿需离校,事前须应向班主任请假,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请假条要写明请假事由、去向、联系人、联系电话、去回时间),并经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审批并签名方可生效。请假条须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班级,一份交门卫处登记保存。同时班主任老师要和家长联系说明情况,最好能让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以免中途出现学生以外伤害事故。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一天以上二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年段长批准;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二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下年段行政批准;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教务处批准;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分管副校长批准。
请假条由班长保管,每周日晚移交-班主任处备查。
4.学生因病因事收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须由家长打电话请假,假满后,带回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离校后,班主任必须打电话询问学生是否到家,若未回家应立即报告政教处。
5.住校生在校期间(除统一规定时间外)一律不准出校门,有事请假并按时返校。住校生因病因事需请假回家,请假条必须由班主任签字,并由班主任电话询问学生是否到家,并做好记录。
6.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要立即了解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告之家长,了解或反馈相关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如有需要要及时向政教处汇报。
7.如果遇到班级学生离家出走情况时,无论因什么原因出走,班主任都要及时向政教处汇报,并主动调查该学生有关情况,主动协助家长寻找学生,并将相关情况做好记录。
8.教务处和班主任对学生出勤情况要定期检查总结,对于出勤差的学生
要批评教育;对无故旷课,迟到屡教不改的学生要严肃处理。
(三)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旷课处理程序,体现责任制,责任到人。程序如下:
1.程序一:(任课教师责任)每一节任课教师负责当堂课的学生出勤,在
点名册上签字,并负相应的责任;发现学生旷课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2.程序二:(班主任责任)班主任应选好点名班委,点名班委应随时将班
级学生出勤(尤其是有学生旷课时)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应随时注意本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处理学生出勤问题时应及时,并留有记录(包括学生对错误的认识,时间、签字、家长的意见、签名)。
3.程序三:(年段长责任)年段长对本年段各班级上报的经常旷课的学生,
应协助班主任加强教育力度,除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外,重点要学生家长引起重视,明确监护人应尽的责任,并做好帮交记录并及时上报政教处(含学生帮教记录)。
4.程序四:(教务处责任)教务处应规范上课及晚自习课堂学生出勤记录表,发现填写不规范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必要时予以公示)及时做好全校学生的出勤统计,并按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校纪处分,并将处分通知单经班主任交学生家长签知后收回备档(放入学生学籍档案);
5.程序五:(政教处责任)政教处应加强学生出勤纪律的教育,将学生出
勤作为文明班级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学生出勤作为家长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充分认识迟到、早退、旷课带来的潜在的严重后果,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对各年段上报的学生出勤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对屡教不改的协同教务处按学校有关制度予以校纪处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档案。
保卫科每天公布学生迟到情况,班主任应对迟到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并做好跟踪教育并将情况向下年段行政汇报。
学生出勤情况按《文明班级评比细则》列入班主任月考核。
三、学生考勤处理办法
1.旷课认定:
1)未经请假的或请假手续无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名的,均以无故旷课论。
2)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论。
3)内宿生晚寝旷缺一个晚上按旷课四节论。
4)无故不参加升旗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校、年段、班集体组织的集体活动,一律按旷课计算。
2.处理条例:
1)对无故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加强教育,并
视情况责成学生写出认识,责成学生在班级作出检查。
2)累计超过五节的,年段长要采取个别批评教育,责成学生写出深刻认识,
并要求学生家长写出对年段的处理的意见,要求学生家长采取有效办法,加强教育与监督保证子女按时到校学习。
3)累计旷课超过十节的,由教务处、政教处进行个别教育,并予以警告、
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并分别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①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20节至一周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②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35节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
③旷课二周以上,经动员、教育不返校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自动退学处理。
4)凡受过校纪处分的学生,在考察期(一年内)重新再犯的,将加重处分,
内宿生考勤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养成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的良好习惯,根据教育有关法规和我校实际,对学生考勤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做到全勤。
2 、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每周星期五(高三级星期六)放学后,各班主任老师应把点名表(并附《学生请假登记表》、已签批手续的《学生请假申请表》)送政教处。政教处负责对科任教师点名情况及学生考勤情况进行审核、统计、登记,并于下周星期三前公布上一周各班考勤情况(一式三份,一份贴于教室布告栏,一份交-班主任,一份留政教处备查)。政教处进行阶段性全校考勤情况公布。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和学生档案。
3 、 凡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具意见(请病假原则上应附医院证明或校医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二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报校长室审批。
4 、学生请假原则上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未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打电话到校说明原因,并于回校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不予补假。
5 、病事假由政教处根据请假条核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以旷课论。
6 、学生迟到由科任教师在点名表上划上迟到符号;请假二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在点名表上划上病、事假符号;请假二天以上的,由政教处凭准假单更改为病、事假。
7 、 学生捏造事实,虚报情况请假者,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8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上课正式铃响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论;在下课前撤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论。迟到、早退在10 分钟以上的为旷课一节。迟到二次按旷课一节计,早退二次按旷课一节计。学生不按座位表就坐的,作旷课论。
9 、会议课、课间操、集会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学生考勤情况由班主任负责点名登记,计入考勤统计范围。
10 、大型考试(如期中、期终考试等)期间,无论缺考科目多少,均应报教务处批准,并送政教处备案。
11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旷课累计20 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30 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旷课累计40 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正式通知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12 、学生凡全学期旷课累计达5节以上的,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13 、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可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经班主任签具意见,教务处审查,校长审批,准予休学。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五分之一者,应予休学。休学期为一年。休学期满,应于开学前回校申请复学,由学校编入衔接的年级学习,否则作自动退学论。
14 、班主任要及时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应于每天上午、下午上课十分前到教室点名,对缺勤学生,要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对经常缺勤的学生,要积极取得家长的配合进行耐心教育。特别对违反考勤规定将近达到处分的学生,班主任应先提出警告,并做好家访工作或邀请家长来校访,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保证书,由家长及班主任签名后上交政教处。
15 、每一节课,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准确检查学生出席情况,并负责记录。对不认真执行点名常规的科任,政教处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6 、建立考勤结果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制度。各班考勤结果作为文明班级评比内容和先进班主任评选条件之一。
17 、内宿生内宿考勤制度另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