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会被故事湮没
作者按: 写经典电影的影评,往往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毕竟是别人“嚼过无数遍的馍”难以加工出新鲜味道。大同小异的说道还只是人云亦云,而意图“忠于经典而又高于原片”却要面对众口难调。好在沙翁曾说过一句善待万千观众的话:“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只想做其中之一,虔诚地表达心中所感吧!
这部1958年初在美国上映的律政题材老电影竟也如此反感“剧透”——特意在片尾追加“影院友情提示:为保证您没有看过这部电影的朋友有机会获得更大的观影乐趣,请您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控方证人》这部电影的结局”。当我欣赏完令人惊奇而又合乎常理的故事结局之后,紧接着看到这一则“保密”提示,不禁思绪良久!咋一看它是要“剧透者”缄口的劝诫,折射出了“讲故事的人”担心作品传播失真的普遍心理,而我更愿意把它看成是剧情激荡的回音、是影片的一个桥段甚至是思想升华,让人再度反思整个影片揭示的真相往往被故事湮没的残酷现实,也让法律工作者们警醒在办案实践中所获得的究竟是真相还是故事!
让我们先来回味影片中的故事是如何颠覆真相的——《控方证人》改编自英国著名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东方快车谋杀案”和“尼罗河谋杀案”等均是其名作)的同名小说,她的作品历来善于带给人穿越曲折离奇人性迷宫的多重享受,本片亦不例外。空军后勤部门退役军人沃尔因涉嫌杀死富婆谋夺其8万英镑遗产而找到伦敦著名刑案辩护律师威尔弗里德爵士,威尔弗里德爵士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认定沃尔实属无辜,从而不顾身患严重心脏病的困扰而坚持为其辩护。威尔弗里德爵士按照既定辩护策略合理解释了沃尔手上伤痕成因及衣服上o型血迹来源是案发后几天在家中切面包时误伤,利用死者女仆听力障碍、因富婆修改遗嘱使她丧失继承权而严重动摇其目击沃尔在现场的证词的可信度,对现场只遗留死者、女仆和沃尔三人指纹指出不排除他人带手套作案……并基于证明效果考虑而果断放弃了申请惟一能证明沃尔没有作案时间的沃尔之妻克里斯汀作为辩方证人出庭。
正当威尔弗里德爵士感觉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时,克里斯汀突然主动申请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明确指证沃尔有作案时间、作案后要其清洗衣服血迹并向其承认为夺遗产而杀死了富婆、其因沃尔的哀求才在之前向警方做了沃尔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明。威尔弗里德爵士由此极为被动,除了提出克里斯汀曾隐瞒在德国的婚史质疑其诚信品格外,并无反驳其证词的有力依据。正一筹莫展之际,一位自称因克里斯汀第三者插足而遭受丈夫迫害的女子主动打来电话,向威尔弗里德爵士提供了克里斯汀写给其丈夫的“情书”,上面记载有克里斯汀意图通过亲夫沃尔涉嫌凶杀案而对其陷害、再与奸夫双宿双飞的“隐情”。威尔弗里德爵士向法庭提供克里斯汀的“情书”以证明其证词不可信,最终陪审团宣布沃尔的杀人罪名不成立,沃尔被当庭释放。而克里斯汀即将面临犯有伪证罪的追诉。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这就是结局,如果仅是这样的剧情起伏也没有专门提示防止“剧透”的必要了。在威尔弗里德爵士正沉醉于自己的又一场伸张正义的“伟大胜利”时,克里斯汀告诉爵士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理解爵士放弃申请她作辩方证人的原因,明白“公众更愿意相信一个浪荡的婊子在说谎,而不愿相信一个贤惠的妻子在为丈夫作证”。于是,克里斯汀主动申请做控方证人,再发挥自己的表演天赋假扮受丈夫外遇伤害的女子向爵士提供揭露自己“险恶用心”的情书,甚至不惜作出犯伪证罪的自我牺牲,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表演一场“苦肉计”来实现证明效果的“大反转”,让人相信她因外遇而在刻意诬陷自己的丈夫沃尔。那么,“无辜”而又值得同情的沃尔没有作案时间的事实,就是陪审团成员非常“乐意”接受的“潜台词”……
更让威尔弗里德爵士“脆弱”的心脏承受不了的是——克里斯汀告诉爵士,她以控方证人身份在法庭上所说的话全部都是实际发生的事实,沃尔的确是杀害富婆谋夺遗产的凶手,她是因为深爱沃尔才不惜一切代价救他。她曾给警察做过丈夫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明,但在爵士提醒其证言可信度不高后,她决定布局转作控方证人。可遗憾的是,克里斯汀费尽心机的付出并没有获得沃尔的感恩,他将克里斯汀所作的一切都视作他当年在西德战地将她解救并带到英国的当然回报。当谙熟英美法系“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沃尔知道自己已经逃脱法网且无后顾之忧,正准备领取8万英镑遗产并公开携带新欢开始国际旅行之时,失望的克里斯汀看到了法庭上的一把熟悉的曾存放于她和沃尔家中的锋利尖刀,这把刀系为证明沃尔手上伤痕及衣上血迹系案发后切面包误伤而提交警方并在法庭上出示,庭审后因法庭工作人员临时到庭外驱散围攻克里斯汀的人群而遗留在法庭上未及时收走,克里斯汀便持刀结果了沃尔的性命。一直端坐在辩护人席上目睹这一系列惊变的威尔弗里德爵士平静的说:“她处决了他”,立即取消了疗养行程,决定为克里斯汀辩护!
可以想象,如此令人意外的故事结局以及诸多耐人寻味的场景细节,一旦被“不小心”泄秘,对期望一步步体验谜底揭晓过程的“寻宝人”而言必然是极大的不敬,这明显剥夺了他亲手发掘作品宝藏的权利。这般大煞风景的效果,更是曾斩获奥斯卡“小金人”的影片导演比利·怀尔德、男主角查尔斯·劳顿以及演员泰隆·鲍华、玛琳·黛德丽等好莱坞巨星所不愿意看到的!也许所有“讲故事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癖好”——那就是希望自己用心血营建的“领地”能最大限度地保有某种“完整性”、甚至“神秘感”,惟一被获准的探秘路径只能是与作品本身的直接对话,而绝不是第三者主观加工后的鹦鹉学舌、断章取义。他们担忧,哪怕是丁点儿的“曝光”也会摧毁受众心里那张最原始的“底片”,从而导致对真相的感应失灵!他们确信,只有经由作品本身讲出来的故事才是真实的,其它“传闻证据”都与真相遥不可及!这是“讲故事的人”对其作品的先天情结,不仅是出于对亲身力作的自恋,更是深刻了解作品质量而产生的高度自信,如果再加上些许对制作过程辛勤付出的补偿心理,会导致“讲故事的人”慢慢入戏,以至于逐渐将“故事”等同于“真相”!
从一定意义来说,法律工作者又何尝不是“讲故事的人”?只是先要听别人讲“故事”,然后在此基础之上根据智识、经验等进行分析研判,从而形成自己确信的合乎真相的“故事”版本,并再基于特定诉讼目的将此“故事”讲述给下一个诉讼环节的参与者以供评判。比如辩护律师威尔弗里德爵士,一个有着30多年执业经验的高级出庭律师,常和贴身护士斗智斗勇而藏着许多“小秘密”,在手杖筒管里藏雪茄、偷偷抽烟时将烟灰弹入抽屉再倒出窗外、与助手共谋将“可可饮料瓶”送护士检验后调包成“白兰地酒瓶”的心脏病患者,“睿智”的他还拥有百试不爽的良心“体检”方法以判断当事人陈述故事的真伪。他一边倾听杀人嫌疑犯沃尔的辩白,一边用单眼镜片反射太阳光照射沃尔的眼睛进行测谎,由此他确信沃尔是无辜者并为之辩护。不过,他忽略了沃尔曾在空军后勤部门服役的经历,其双眼对阳光的耐受力可能强于常人。而在威尔弗里德爵士对主动到访的克里斯汀进行“体检”时,这位似有心事但异常冷静的“嫌犯”妻子则直接拉下窗帘遮挡住太阳光射入房间,来了一招反客为主!事实证明,威尔弗里德爵士的两次体检都是徒劳的!即使他每次都能借助“阳光”的力量,但人的内心总有“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资深律师以多年职业经历建立起来的经验体系,有时只不过是自负者的滑稽表演,根本无法洞察一切!而被故事蒙蔽的岂止是威尔弗里德爵士一人,还有那位在克里斯汀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后自以为胜券在握的控方律师,一直“尽职”听审以决定罪与非罪的所有陪审团成员,以及相信爱情而甘冒犯罪风险却最终被“命运”捉弄的克里斯汀……
许多“故事”毫不留情的背离了真相,但乐于披上精美的外衣!这些故事即使有的来源于你亲眼所见,有的来源于你亲耳所听,有的来源于你内心确认,有的来源于你基于上述因素之综合考证,但一样可以骗你没商量!常人或许认为影响案件裁断的决定因素是法律水准,而这部影片告诉我们一个不太敢相信的事实——决定因素或许是“讲故事的能力”。而所谓的“讲故事”,也不仅仅是通过人的语言,还可能是无声的表达。比如控方证人克里斯汀在法庭上说了的的确是真话,只是真话她没有全说而已。法律甚至难以最终作出她构成伪证罪的裁断,因为控辩双方律师、陪审团都是她伪证的“帮凶”,她“诚实”的扮演了一名控方证人,却借他人之手或是利用他人自以为是而又顽固不化的“先见之明”佐证了与其证词截然相反的事实。她先以控方证人的身份出现,加上辩护律师对其隐瞒婚史的品格质疑,就已给人薄情寡义的第一印象,第一印象造成的阴影是波及面极广的;再利用辩方律师向法庭提供证明自己有外遇、急切盼望借机摆脱丈夫的“情书”,既足以推翻自己先前对丈夫不利的证词,又迎合了“一个陷害亲夫的荡妇所作证言必然与客观事实相反”的大众惯性思维。这番“拨云见日”、“移花接木”的布局,顺利诱导陪审团成员以对控方证人的“道德审判”来取代对其证明事实的“客观判断”。当然,控方证人也是故事的受害者,其不惜自我牺牲而设局的动因,同样是误信了故事、沃尔为其编织的“爱情故事”。想到这些,经常与故事打交道的法律工作者们,是不是有些心有余悸呢?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工作者们对“故事”加工后所形成的案件事实往往不缺乏自信而缺乏自省,还迫切希望以此为事实基础转化成具备法律效力的裁断,这或许是一种积极履职的心态,但这并不足以确保查证的“故事”都是真相。可能有人会说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总是难以完全一致,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也难免有差距,因此一定的案件差错无法避免。但是最基本的司法良知告诉我们,这些说法都不能成为我们只要能“讲好故事”便忽视真相的理由!我们无法忘记杜培武、于英生、赵作海、腾兴善等案件,每一个冤案形成时都会伴生一个被认定为“相当于真相”的犯罪故事,一个据此判处当事人不同程度刑罚的“法律”故事。其实,《控方证人》自始至终讲述的就是一个“讲故事”的故事,只是每一次故事的讲述与倾听往往不是真相的呈现,而是下一个错误的开始——杀人嫌疑犯、控方证人、警察、控辩双方律师、陪审团成员、法官都有自己确信的故事,也都认为主宰了真相,但结局告诉我们,他们都被故事所愚弄……或许片尾的“提示”同样在表达这部律政题材电影的核心思想,司法裁断乃至一切事物的评判都只能是无限接近客观真相的过程,切忌先入为主,那些“好心”的信息曝光将干扰你对《控方证人》的真实感受!由此导致你看到的只是与《控方证人》似是而非的影子,而这些影子来源于他人刻意或者无心的偏见。执法办案过程中,要时刻警惕各种外在信息干扰以及内心成见蒙蔽你智慧的“双眼”,以免造成对公平正义的伤害!
《控方证人》有个极具讽刺意味的结局,杀人凶手沃尔命丧于先前竭尽全力营救自己的“控方证人”克里斯汀之手,凶刀还是沃尔为编造谎言而向警察提供的证物,意图“玩弄”法律的沃尔与克里斯汀夫妇双双覆灭于人性的疯狂!善恶虽最终有报,但法律却威严扫地!因为杀人凶手虽在法庭被“执行死刑”,却不是法庭裁断的结果,而是以另一场“凶杀”这种最典型的反法治方式实现!无比庄严神圣的法庭,竟成为欺诈、背叛、贪婪、愚昧、偏执等人性阴暗面的“角斗场”!代表正义的审判结束后,最原始野蛮的冷血复仇立即上演!当真相败给故事,其结局的可怕程度真是令人不忍直视。
总而言之,真相的背后有许多故事,而故事体现的不一定是真相!真相虽离不开故事,但真相也经常输给了故事!法律工作者们需要思考——我们还依赖经验打造的那个“单眼镜片”,借助玄幻的“太阳的光芒”来扫射一切虚伪吗?我们还在等待“故事”被作假者自行戳穿后,再由“控方证人”通过手中的尖刀来“处决”真凶吗?辩护律师威尔弗里德爵士经历刻骨铭心的教训之后,仍自信其身上流淌着“战斗民族”的血液,毅然支撑病体再次踏上追寻正义的征途…… 故事仍在继续,而真相也并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