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标准
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标准
一、阵地建设
村级文化活动室都必须具备两室(图书阅览室、文娱综合活动室)一场(文体活动广场),活动室应在醒目处悬挂“××村文化活动室”匾牌。
(一)两室
1、图书报刊阅览室(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图书报刊阅览室活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室内桌椅能同时满足10人以上使用,各类实用图书不少于1000册,电子音像品不少于100种,报纸期刊不少于5种,电脑不少于1台。
2、文娱综合活动室:文娱综合活动室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室内棋牌等文娱设施不少于3种。电视机、影碟机等视听设备各1套。
(二)一场
文体活动广场:室外文体活动广场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乒乓球台、篮球场等体育健身活动设备不少于2套。要求环境绿化,配备宣传橱窗(科普宣传栏),适合开展露天电影放映等文体活动。
二、队伍建设
1、文化活动管理人员本着自愿原则,由村组自行确定1名以上思想觉悟较高,有一定文体专长和组织能力的人员负
责管理。
2、建有一支以上文艺队伍或是本区域特色文化队伍,能经常开展活动。
3、创造条件培育一个以上文化中心户,培育一批文艺骨干。
三、活动建设
1、文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每周开放5天以上,每天开放4小时。
2、年组织村民开展文体活动4次以上。参与乡镇或县、市级文化活动1次以上。
3、年开展文化、科技、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等培训讲座4期以上。
四、制度建设
1、成立村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村两委有专人分管文化工作。
2、文化工作列入村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村文化骨干登记制度》、《文化活动室工作制度》、《文体器材保管制度》、《图书借阅制度》、《管理人员岗位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4、建立文化活动档案,各类文化活动资料要规范、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