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哪些情况不能再次申请
重庆公租房哪些情况不能再次申请
有以下情形造成的退租,5年不得申请公租房
1、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租房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现场提交的可在各公租房申请点领取《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登录公租房官方网站下载,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在网上填报)
二、身份证明
1.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
2.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三、工作及收入证明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三者选其一。)
②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③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提供退休证;
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温馨提示: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材料;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
四、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结婚证),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
五、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需其他材料,可咨询重庆公共租赁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