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食堂的兴办与解散
人民公社化运动后,由于公社“一大二公”的特点,要求劳动组织有更高的效率和自由调动的能力。为了充分显示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必须实现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了便于集体劳动、生活和学习的开展,人民公社兴办了许多相应的福利事业,如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幸福院、缝纫组等。而在人民公社各种福利事业中起主导作用的,作为共产主义萌芽来推广的,被认为最能体现社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场所就是公共食堂。这一所谓 “新生事物” 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村家家做饭、户户冒烟的传统生活习惯。
一
农村公共食堂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产物。自1958年夏季以来,为了方便农民生活,尽早出工劳动,各地先后办起了各种临时性的公共食堂,这些食堂大都是根据农时季节而办的农忙食堂。人民公社化以后,公共食堂得到了普遍推广,而且成为农村生活集体化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地在农忙食堂的基础上,开始大办农村公共食堂。杭州郊区12个人民公社共兴办公共食堂1970个;杭县10个人民公社兴办公共食堂1719个,用膳达411746人;余杭县7个人民公社兴办起了公共食堂855个,用膳达36000余户。公共食堂建立了管理,实行民主管理。
二
公共食堂遍地开花给社员生产与生活带来了方便,客观上解放了妇女劳动力,使大批妇女从繁琐的家务劳动中摆脱出来,参加集体生产。还进一步培育人们的集体主义思想,使家务劳动集体化、社会化,保证了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在农村更加顺利地贯彻实施。1958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在《办好公共食堂》的社论中指出:“公共食堂不是一般生活问题,而是五亿农民的生活问题,不久还会变成全国人民的生活问题。”毛泽东指出,办好公共食堂,可使我们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事业中,在五年至十年内跃进一大步。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各公社的公共食堂普遍实行了以“吃饭不要钱”为主要内容的供给制和半供给制,提出了“鼓足干劲生产,放开肚皮吃饭”的口号。但没有实行以人定量和计划用粮,浪费比较大。 1958年11月,在浙江省委召开的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对抓好以公共食堂为中心的生活福利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根据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有关办好公共食堂的指示精神,对公共食堂等生活福利组织进行了整顿,设立了福利,把管生活和管生产看作是同等重要的工作。一些食堂还采用“饭票制”、“买菜制”等措施,保证社员吃好、吃饱,并杜绝浪费现象。1959年6月中旬,省委领导根据春季食堂吃粮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提出“农村食堂要有一个变化的趋势”,要求公共食堂贯彻关于“尽量巩固、坚持自愿、争取办好”的精神,杭州要先走一步。6月14日,半山联社党委根据杭州市委指示精神,在双林、翁梅管理区及临平镇分别召开各阶层人员座谈会;15日又分片召开党员会,了解干部和群众在吃饭问题上的一些看法、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并形成意见报告省委、市委。1959年6月20日,省委下发了《关于整顿农村公共食堂的指示》,要求对农村公共食堂普遍进行一次整顿。从6月20日起,杭州市郊区由点到面地开展了整顿公共食堂工作。
经过整顿,从有利于生产出发,按照“积极办好,自愿参加”的原则,实行“粮食分配到户,各人自愿参加,口粮依人定量,节余全部归己”的办法,对公共食堂的布局和范围作了适当调整。同时,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改进炊具工艺。烧饭看天气和农活而定,“下雨吃稀,天晴吃干,重活吃干,轻活吃稀”,严格实行计划用粮。还开辟了蔬菜地,办起了养畜(禽)场和加工厂,使菜源自给化。农忙时,公共食堂做到“三供应”(饭、菜、水送到田头),保证社员生产、用膳两不误。对孕妇、老人、儿童、客人及社员的婚丧喜事予以照顾等。一时间,农村公共食堂办得有声有色。
三
人民公社的公共食堂,从当时社员满意不满意的角度,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常年巩固,账目清楚,制度健全,做到饭、菜、水三供应,社员对食堂满意;第二类:基本上常年巩固,账目清楚,但制度不够健全,部分只供饭不供菜,社员对食堂基本满意;第三类:组织不纯,账目不清,管理混乱,有贪污现象。因各地生产、生活条件不尽相同,经济情况和粮食、燃料情况也相差较大,一些公共食堂就难以为继了,时办时停,有的索性息灶散伙,给社员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影响,社员对食堂意见很大。在1959年8月八届八中全会上,毛泽东对各地出现的解散公共食堂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1960年3月10日,省委下发了《关于整顿和办好公共食堂的指示》,认为“公共食堂是共产主义的萌芽。整顿和办好公共食堂,是全党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确定了办好公共食堂的十项标准。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食堂领导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共食堂的领导工作。杭州市委随即召开了五级干部会议,对农村的公共食堂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钱塘联社(简称联社)也对一年多来农村公共食堂的情况进行了讨论分析,并肯定了其在解放妇女劳动力,促进生产大跃进,巩固和发展人民公社,以及提高社员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觉悟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并认为公共食堂是农村中必须固守的社会主义阵地,办好食堂是巩固人民公社实现大跃进的重要保证。5月20日,省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提高农村公共食堂问题的通知》,要求坚决贯彻省委规定的办好公共食堂的十项标准,进一步安排好公共食堂的口粮,重视建立食堂的家底,使大多数公共食堂越办越好。为了进一步整顿和提高农村公共食堂,5月底,半山联社召开整顿食堂的四级干部会议,贯彻提出的“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的指示,认真执行节约用粮,食堂采用忙时多吃,闲时少吃,忙时吃干,闲时吃稀,掺杂吃粗,粮菜混烧、粗细搭配的用粮方法。特别是贯彻省委关于管好人民生活问题的“党内通信”和关于办好农村公共食堂的布告后,增强了各级干部对以办好食堂为中心的生活福利工作的决心和信心。11月3日,《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十二条)中提出“必须严格实行计划用粮,节约用粮,闲时少吃,忙时多吃,12个月的口粮13个月安排,留有余地。”和“公共食堂的制度必须坚持”的要求。11月下旬,半山联社召开五级干部会议,对“十二条”指示进行贯彻讨论,明确了“政治到食堂、干部下伙房”和实行粮食低标准来办好公共食堂的指示精神。1959年开始,由于严重自然灾害,农业遭灾歉收,粮食形势日趋紧张,公共食堂虽然采用“瓜菜代、二稀一干”等方法来节约用粮,但粮食仍然入不敷出,社员普遍反映吃不饱。另外,公共食堂的燃料也成了问题,于是就出现了一场大搞代食品、备足柴火的群众运动。1960年12月中旬至1961年2月下旬,半山联社普遍开展了一场大搞代食品和上山砍柴的群众运动。采集野生植物根,含有蛋白质或淀粉的树叶、野菜等,同时大种蔬菜、早熟作物及草籽,作为人粮猪料。并组织了5000余人到东明山林场砍柴,为食堂备足柴火。可是不管如何努力,此时的公共食堂已日渐式微,实际上已经很难再支撑下去了。
四
1961年3月,《关于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给全党同志的信》下发到各地。5月初,刚刚成立的余杭县委,对农村公共食堂问题进行情况调查,听取了广大群众对办公共食堂正反两方面的意见。6月1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农业六十条)正式在各地试行,其中第三十条规定“在生产队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而“社员的口粮,不论办不办食堂,都应分配到户,由社员自己支配”。8月,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农业六十条”和关于执行《农业六十条的指示》,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试行,延续几年的公共食堂由此逐步解散。
农村公共食堂的建立给社员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便利,部分社员也开始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但是,由于社员的经济水平不同,家庭人口多少和强弱不同,管理家务的能力不同,清一色的公共食堂就不可能完全适应社员生产、生活上的各种需要。同时,公共食堂说到底是一种共产主义的乌托邦思想,与当时的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脱节,还强行改变了群众几千年来千家万户的家庭模式和生活习惯。1962年9月27日八届十中全会上正式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中,将关于“农村公共食堂”的条文删去,由此,具有时代特征、历史意义的“新生事物”——农村公共食堂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