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连城区试点强制垃圾分类
9月1日,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沈阳、大连城区范围内将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沈阳、大连两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达35%以上。
有害垃圾
应设立专门的场所或容器进行分类投放,并设置醒目标志
湿垃圾
也就是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
干垃圾
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
以下主体都应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居民小区;行政村。
沈阳、大连城区按照“1+n”的方式进行分类。“1”代表必须分有害垃圾,“n”为可选项,包括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对有害垃圾应设立专门的场所或容器进行分类投放,并设置醒目标志。易腐垃圾应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根据可回收物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设施。改造本地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分类要求。
有害垃圾需委托专业单位收运,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并做到“日产日清”。可回收垃圾可由产生主体自行运送,也可采取电话、网络预约的方式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更新换代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分类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性好的专门车辆运输送至专业单位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漏、遗撒和臭气控制。
沈阳市要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
辽宁将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卫生填埋和餐厨垃圾处理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力度。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违规站点。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
今年底前 沈阳、大连再增20个示范小区
沈阳、大连市城区将在现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基础上,增加20个示范小区。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国家卫生城镇评审工作,加大考核权重。此外,辽宁将通过建立“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奖励”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 唐心萌
哪里需要生活垃圾分类?
公共机构、企业、居民小区均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焦点
1
垃圾分类怎么分?
采取“1+n”新型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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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分类收集?
餐厨垃圾由专人清理 做到“日产日清”
焦点
3
如何进行分类运输?
配备密封性好的专用收运车 鼓励“车载桶装”
焦点
4
如何进行分类处理?
未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不要求居民对“湿垃圾”单独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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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何进行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地沟油” 严禁生活垃圾直接用做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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