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代人,都是啃老过来的

01-04 生活常识 投稿:眉温如初
我们这一代人,都是啃老过来的

撰文 | 唐指听

出品 | 网易浪潮工作室


就在十年前,“啃老”还是一个人人声讨的舶来词,不上学、找不到工作的家里蹲,眼高手低、好吃懒做,吸光了老父老母的养老金救命钱。


如今,父母出钱资助成年子女买房买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半数以上家庭老人对子女有“经济再哺”现象,方式包括购房支持、经济资助等。可以说,年轻人“啃老”已经逐渐成为一种默契。


难道只有当代年轻人才啃老吗?“啃老族”又是为什么从人人喊打变得稀松平常了呢?

第一次啃老从子承父业开始

或许50岁以上的亲戚,曾问过你这样一个问题:“你上的大学,毕业分配工作吗?自己找工作一定很难吧?”21世纪的大学生,往往对这种过时的问题哭笑不得,但这个问题精准地刻画了父辈们经历过的时代。


在人们的想象与怀念中,那是一个“铁饭碗,包分配”的美好年代。“铁饭碗”源自1952年政务院的一条规定:一切公私企业,对于因实行生产改革、合理地提高了劳动效率而多余出来的职工,仍由原企业单位发给原工资,不得解雇。




只是这种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看似保住了很多人的铁饭碗,却缩小了企业的自主招工权,最终的结果只是加剧了阶级固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57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中,固定职工占职工总数91.8%,合同工、临时工的数量微乎其微。多余的职工不能解雇,新人又如何安置?于是没有赶上末班车的年轻人成为失业的最大群体。


有铁饭碗,就有更多的空饭碗。对于这些失业青年来说,自谋职业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主管产业部门和劳动部门统一安排调配的背景下,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劳动力市场。


事实上,从建国到80年代,因工业化的基础薄弱和社会治理的失策,中国出现过四次严重的城镇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最高曾达到13.2%,所谓的“全民就业”从来就没有真正实现过。而在高失业率面前,年轻人往往是第一批炮灰。




那时还没有“啃老”的概念,这群无事可做,靠家庭供养的年轻人有着另一个称呼——待业青年。他们的社会形象比后来的“啃老族”还要不堪,在报纸和文件中常常被描述为“社会游荡小群体”。1989年湖南省某县 , 在所有违法犯罪案件涉及的454 人中 , 待业青年占309 人 , 高达总人数的68%。不论这份统计数据是否科学,待业青年在官方眼中一直是急需安置解决的不稳定因素。


于是,多省市发布了有关安置待业青年的文件,号召单位要“各负其责”,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厂矿退掉农村的包工队和外包商,给小年轻们腾出一份编外工作。为了孩子有份工作,很多职工开始展开“自救”,不惜自己提前退休,由一名子女顶替其身份职位进入原单位工作。根据1982年对北京北京汽车制造厂、国棉二厂等八家国企的调查,子女顶替制度实行后,提前退休的比例从之前的9%猛增到66% 。


在待业青年中,职工子女是当之无愧“一等公民”,有机会“子承父业”,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剩下九十分就等爹提前退休。这种如今看来不折不扣的“啃老”行为,在当时却得到了国家的的认可和鼓励。


70年代,大批知青从农村返城后无处安置,子女顶替制度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哈尔滨市在1974年接班顶替试点工作中,84个企事业单位共有双退职工9074人,其中子女顶替的占总数的65.9%;1975年,山东全省4个月内退休78500人,招收子女74100人。



直到1978年,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工人退休后子女顶替成为了全国性的正式用工制度。另外,并没有明文规定干部身份也可以顶替,一些职工宁可放弃干部身份转为工人身份,就为了子女能吃上一碗公家饭。进了单位,就有了一切,房子、医疗、教育。


用当时一句流行语总结当时年轻人的就业状况:进机关当干部是金饭碗,能顶替接班的是铁饭碗,没有门路在农村吃苦的是泥饭碗。要么是没机会啃老,要么就是正在等待啃老的路上。


婚姻是啃老的第二次浪潮

在中国人传统的人生阶段论里,找完工作的下一步就是赶紧结婚、生娃。嫁给有房的男人,这是中国婚姻市场上横亘几十年不变的铁律。


面对如今高涨的房价和彩礼,80、90后往往会感慨生不逢时,羡慕父母当年那个“单位分房”的时代。但其实,我们的父辈分到房的是幸运,分不到房、不得不选择啃老的才是大多数。



在城市住房供给制度改革前,职工宿舍和单位分房的确造福了一批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有份。和铁饭碗一样,公家分配,只会加重更多人住房短缺,首当其冲的就是年轻人。


国营单位单纯依据职务高低来决定住房面积,而且不同等级之间的差距较大。青年职工刚刚参加工作,职位低,其实很难分到房子。1986年共青团研究室的一份调查显示,已婚青年自己分到公房的仅占27.1 %。住房短缺让一大批等房结婚的年轻人嗷嗷待哺,不得不再次求助退休的父母。


80年代末,大中城市中青年结婚费用一半以上取自家庭,其中包括婚礼费用、购买家具等。42.3%的已婚青年由于自己分不到新房,不能不低下头颅与父母同住屋檐下;14%的人住在父母分到的公房里;还有一些住在祖上留下来的私房中或由父母资助买建婚房。



相比大城市的父母,农村父母的经济压力看起来似乎不重,只要有块地就能自己盖房,农村彩礼也不贵,但真相却更令人心酸。无论是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实行土地承包到户之后,一个农村男青年结婚都要花掉全家大约8年的积累,其中绝大部分是盖新房的钱。80年代中期之前,农村家庭依然是以多子为主,如果家里有两个以上的儿子,堪称“倾家荡产”为儿娶媳。


农村的年轻人只靠种地很难娶到媳妇。农村人口直接跟土地绑定,虽然收入相对较低,但不存在“失业”的问题。然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发展,耕地不断减少,而农村人口却在不断增加,很多农民实际上陷入了无地可种的状态。


尤其是在“全民进城炼钢铁”的大跃进之后,国家强制精简城镇人口,大量年轻的合同工被动员回乡。此后,大量的劳动力因为户籍制度而滞留在农村,80年代中期的农村过剩劳动力为2.5 亿,隐性失业率高达60%。



此后,户籍制度松动,农民工涌入城市,其中90.6%学历只有高中毕业,除了做苦力在大城市很难有更好的出路,进城打工30年,他们并没有真正赚到多少钱。


尽管有很多新闻报道泥瓦工工种稀缺,月薪过万,实际根据最新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高薪农民工只是极少数,2016年中国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刚过3500。啃老、娶老婆是一种没有退路的选择,因为“光是活着就已经拼尽全力”。


房子是啃老的万丈深渊

无论我们如何美化或者试图理解“啃老”在历史上的合理性,依然不能解释这个词是如何逐渐从公共视野中消失的。



追溯历史你会发现,过去20年对中国年轻人啃老的谴责和房价飞涨几乎是同步的。2000年中国房价第一次突破6000关口,从此就没有大跌过。2009年,在大规模经济政策刺激下,房价同比上涨22.4%,创历史新高,第一批80后买房了,原本就站在舆论风口浪尖的80后,顺利沦为众人眼中好吃懒做、不学无术的“啃老族”。


2014年中,全国房价上涨200%,这仅仅是全国平均数据,一线城市的涨幅远不止2倍。半年之后,山东、江苏等省拟立法禁止有拟立法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年轻人“啃老”,如果遭到子女的勒索,老人可以向法院求援。


直到2017年,北京的房价已经超过市民平均工资的5倍,全国20多个主要城市的房价大多也都突破了万元大关。正值婚龄的年轻人基本无力买房,只能重拾啃老模式求助父母,当然,这次的“零花钱”可是贵得狠——30%的首付款可能花掉父母一辈子的积蓄。



中国人并非自古以来就对住房产权有强烈的偏好。197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前,中国城市居民的住房产权大都属于国家。职工换房、调至新单位都要腾退原公房,而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可以一套房子住到底,非国营单位职工一般则是租住旧房。


国家刚开始鼓励大家买商品房时,都得磨破嘴跑断腿。在试点城市,拿出2000元即可取得一套50平米上下的住房所有权,折合40块一平米。当时的人均月收入大概在100元左右,也就是说,2个月工资就能买下一个厕所,这还没算上国家的各种补贴。但即使如此,真正下手买房的人依然寥寥无几。


中国对住房所有权的狂热追求是从80年代以后开始的。这一时期,房租涨起来了,1998 年城镇直接停止了福利分房,国家没有房子分了,要么花钱租,要么花钱买。还在苦苦等待分房的年轻人彻底醒悟过来:买套自己的房子才有安全感。



不止是城市里的年轻人,农村对于住房的要求也在水涨船高。根据2010年在唐山某村所做的问卷调查,80年代以前农村青年结婚建新房的比例不到50%,有很多人是婚后住进家里多余的旧房或干脆跟父母同住。到了2000年,建新房比例趋近于100%,“有房”基本是农村青年结婚的必备要求。


而选择定居在城市的农村青年则给父母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无论是通过升学脱离农村的大学生,还是进城打工的年轻农民工,习惯了城市生活,决定在城市扎根,回老家成了一种纯粹的节日礼仪。


2017年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数据中心发布的“城镇化全国入户调查数据”显示,21.6%的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家庭已在城镇买房,80%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子女选择在县城及以上层级的城市定居。


对于他们来说,即使是在四五线城市置办房产,往往也要倾全家之力、举债买房。他们的父母不仅没有养老金,更没有多少存款。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3432,人均支出10955,其中仅食品和衣着支出就已经超过60%,除了养家糊口外所剩无几。


啃老,听起来确实很残忍。然而2015年江苏省拟立法禁止“啃老”时,广大父母们头脑清醒得很:要不是房价这么高,我孩子用得着啃老吗?



参考资料:

[1]黄江衡,周黎明.城区待业青年择业心态剖析—对衡阳市城区200名待业青年的调查[J]. 青年研究,1992,7:30-33.

[2]邮电科学研究院积极安置职工待业子女[N]. 北京日报,1981-12-4(2).

[3]统筹安排, 积极扩大城市青年就业门路[N]. 北京日报,1982-5-17(1).

[4]韩勤英.改革开放初期北京市安置待业青年的途径及特点浅析[J]. 北京党史,2012,4:8-11.

[5]叶连友.对吉林地区积极解决待业青年就业问题的调查[J]. 人口学刊,1981,01:45-49.

[6]蔡伏虹.身份继替与劳工再造:子女接班制度演变过程研究[D]. 上海大学,2015,9.

[7]哈尔滨1979年《关于“双退”子 女接班存在问题的调查报告》[R]. 

[8]林克雷等.顶替就业政策及其影响—北京市部分企业施行顶替的调查[J]. 青年研究,1982年10期.

[9]石智雷.多子未必多福—生育决策、家庭养老与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J]. 社会学研究,2015年05期.

[10]陈熙.大跃进影响下的城乡人口迁移———以上海为中心[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6年2期.

[11]王健 . 我国农业隐性失业的统计研究[D]. 厦门大学,2006.

[12]沈玲.新中国城市住房供给制度的变迁及思考[D]. 2012年7期.

[13]程明武.青年待业与犯罪[J].青年探索,1991,04:14-22.

[14]黄笑难.城镇住房制度变迁中利益分配的研究[D].重庆大学,2003.

[15]林成策,毕建国.分配不均—城市住房紧张的重要原因[J].社会 , 1988 (12) :24-24.

[16]王跃生.婚事操办中的代际关系:家庭财产积累与转移——冀东农村的考察[J].中国农村观察,2010年03期.

[17]国家统计局, 2017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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