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缁门崇行录》——严正之行(1)
禁拒女尼
原文:
隋灵裕,定州人。安众两堂,简已未具,言行滥者斥之。女尼,誓不授戒;弘法时,方听入寺,仍后进先出,己房不令登践。沙弥受具,必请师证,至时乃临坛耳。终身布衲,裙垂踝上,四指衫袖,仅与肘齐,见衣服过度者,当众割之。
译文:
隋朝相州演空寺灵裕法师,是定州人。安顿出家众居于两堂,令已受大戒和未受大戒的人分开住,如言语行为散漫必受责备。远离尼众,发誓不为其授戒;只在讲经说法时,才允许尼众入寺来听;且尼众需在听经前最后进入,结束后最先离开;法师自己的寮房绝不让尼众进入。沙弥进受具足戒时,必请大德僧作尊证师;而且要到年满二十岁,才许登比丘坛,受具足大戒。法师终身穿着粗布衲衣,裙子长至足踝上,长衫袖口宽只四指,长仅到手肘。如看到僧人衣服过于奢华的,当众就割坏他的衣服,以示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