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不得限制毕业院校,人社部发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2日发布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得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印发这份“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得通知”,旨在贯彻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得要求,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条件中得可以条件要求,应当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所需具备得管理能力、可以素质或者技能水平为依据,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以指导目录设置,或者参考考试录用公务员、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可以目录设置,并将所参考目录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得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在符合可以等其他条件得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得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得岗位。
通知还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要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得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考试中得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职业院校毕业生为世界技能大赛China集训选手、华夏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华夏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得选手)得,可作为高技能人才按规定采取直接考察得方式公开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得岗位工作。
近日: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