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审宣判 莫焕晶被判死刑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旁听。
2018年2月1日,杭州市中院继续公开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案。图为现场。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旁听。
2018年2月1日,杭州市中院继续公开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案。图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