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是如何变暧昧的

01-02 生活常识 投稿:北梦木兮
“嫂子”是如何变暧昧的


壹读知道


最近很火的李小璐、PGone夜宿事件里有个有意思的细节,PGone本人发微博说自己把贾、李二人“当哥哥嫂子”一样相处。

这下可好,评论区一片关于“嫂子”一词的暧昧联想炸了锅。 人们为何对“嫂子”一词如此暧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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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壹读君一样纯洁的小朋友们看到这些截图是不是都挺震惊的?其实对“嫂子”一词的敏感是自古有之,让我们来追根溯源,先从几个帝王和嫂子的例子入手,看看大家能不能从中发现一些蹊跷! 

十六国时期北凉君主“沮渠牧犍”与寡嫂李氏奸通;北齐皇帝高洋霸占兄长高澄的妻子冯翊公主为妃;高洋死后,他的弟弟高湛又霸占他的妻子李氏;隋文帝将义成公主嫁给突厥启民可汗,启民死后,公主又先后嫁给了他的儿子始毕可汗、弟弟处罗可汗、另一个弟弟颉利可汗,心痛一下这位公主吧;李世民玄武门之变后把被他杀死的两兄弟的后宫女眷全部收入囊中。 

这些古代帝王怎么乱伦呢?


人家古惑仔还知道不能勾引“二嫂”呢!那么大家发现这些帝王的共同特点了吗?他们都是北方少数民族出身,或者是被胡化的汉人。就算李世民,他的母亲窦皇后也有鲜卑血统,妻子长孙皇后是鲜卑族人。 

在我国古代很长一个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和汉民族有一个巨大的文化差异就是少数民族奉行收继婚制度,收继婚是指为了财产不分家,丈夫死后,要求妻子改嫁给丈夫的男性亲属的一种习俗或制度,这种制度往往是强制性的。


收继婚有弟娶兄妻、兄娶弟妻、子娶庶母(注意是庶母,不是亲妈)、侄娶叔母或伯母、外甥娶舅母等共127种组合形式。 

以我们现在的文明认知来说这些或有违背伦理之嫌,但历史上的匈奴、乌桓、鲜卑、契丹、女真等民族都长期存在这种制度。 

《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周书·异域传》:“(突厥)父兄伯叔死者,子弟及侄等妻其后母、世叔母及嫂。” 

收继婚的组合种类繁多,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异辈收继婚(如子娶庶母)和同辈收继婚(如弟娶兄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民族,同辈收继婚比异辈收继的被接受程度高得多,比如元代很多少数民族允许同辈收继婚,但禁止异辈收继。 

在同辈收继婚里又以弟娶兄妻的例子最多,再加上少数民族时常入主中原,所以我国历史上不论帝王将相还是平民百姓,弟弟娶嫂子的情况都非常多! 

怎么样?为什么嫂子这个词这么敏感,有点头绪了吧? 

武松和潘金莲 

汉民族从战国时期开始,受儒家文化影响,收继婚逐渐被视为有悖伦理的事情。纵观历史,游牧民族政权统治中国时,观念和法律上对收继婚都比较鼓励,而汉人政权统治时期,则比较抵制,甚至是严令禁止。 

比如西汉汝阴侯夏侯颇与自己父亲的婢女通奸后畏罪自杀!另一个诸侯王刘孝因同样的罪名被斩于闹市。冲动是魔鬼啊! 

而在元代,蒙古人将收继婚视为“国俗”,所以元代汉人的收继婚在法律上也不再受限制。官府判决中强制汉族的寡嫂嫁给小叔子的案例比比皆是。 

但是到元代中期,事情就变得蹊跷了,可能是出于要保护汉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是为了照顾汉族知识分子的情绪,蒙古统治者突然改变法律规定,只有少数民族可以有收继婚,汉人不许! 

元文宗曾下诏说“诸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意思就是说你们汉人本来也没这习俗,你们要保持本色!1304年有这样一个判例,中书省、枢密院对一起汉人侄儿收继婶母的案件作出这样的判决:“侄儿欲行收继,虽系蒙古军驱,终是有姓汉人,侄收婶母,浊乱大伦,拟合禁止。省准。” 

朱元璋 

明清时期中国抵制收继婚的严厉程度达到顶峰!在明代,朱元璋没有丝毫要保护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想法,朱元璋的观念是“前元之胡俗”必须痛加革除,所有民族都被禁止各种形式的收继婚。


《婚姻律》中都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收继婚“以奸论”,“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这法律和朱元璋的作风很搭,不喜欢你就要你小命。 

清朝的女真人原本也是鼓励收继婚的,但是皇太极这位帝王深受汉文化影响,对收继婚非常不齿,他登基之时就发布禁令,禁止任何民族收继,法令中的惩罚条款和明朝相仿。在禁令中他甚至说:“凡人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 

在皇太极眼中,汉人和高丽人这方面文明程度更高,是“因晓道理”,才不行收继婚。

孝庄和多尔衮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明清两代是我国历史的高压严打时期,但即便如此收继婚仍然较为普遍的存在。 

这一方面是因为民族习俗很难改变,比如皇太极的弟弟多尔衮,就在侄子肃亲王自杀后霸占了他的妻妾;更不用说皇太极死后多尔衮和孝庄太后的那些故事。另一方面是一些贫穷地区的单身狗拿不出彩礼娶媳妇,往往会铤而走险“兄亡收嫂”。

我们再回望明代以前中国漫长的游牧民族统治历史,就不难理解今天“嫂子”这个词背后的伦理敏感和嬉笑怒骂了! 

最后回到PGone这事上来,下次再澄清时,请你“放过嫂子吧!”

参考资料

1. 《元代收继婚制度评述》,李钰,《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 《从收继婚风俗看明代的律例》,柏桦,《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3. 《收继婚的法理探析》,周莎,民族大学


标签: # 嫂子 # 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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