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宅基地你能不能继承

01-02 生活常识 投稿:清风饮露
老家的宅基地你能不能继承

农地圈微信公号很多朋友咨询关于宅基地继承的事情,有的是户口迁出,问宅基地确权问题,有的是问宅基地继承问题,各种各样。诚然,宅基地事关每个农民朋友安身立命,任何政策的风吹草动都牵动着农民朋友的心。不要说普通的老百姓,就是专业的法律律师,对宅基地继承的问题也见解不同。

有的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承包经营地也不能继承,但承包经营地的收益可以继承。

还有律师认为:分两种情况,一,如果地上有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土地亦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继承。二,空地,可由村集体回收后重新安排给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使用。

也有的认为:法律上不可继承,但是实际上,只要房子还在就没什么问题,可以继承房子,也就约等于继承了宅基地。法定宅基地还是农村集体所有的,本集体成员可以申请以建居民住房使用,但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虽然法律明文规定是这样,不过实际上农民所有权观念其实还是盖过法律的。而且在农村,宅基地私下流转也不算罕见,基本上与私人所有没有特别大的差别。

听起来,每个专业人士的说法都有道理。农村是个讲情讲理讲法的地方,但凡咨询的朋友,大都是情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一个硬币分两面,农地圈给大家掰开了揉碎了讲:

1、严格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归农民,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宅基地的确无法继承。

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是具有福利性,农民获取的途径是向村委会申请是无偿的。所以按照这个道理来说,当宅基地使用人死亡时,则村委会有权利收回该土地,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不属于个人。

但在法律不太健全和明确的情况下,走另外一条路,就能曲线实现宅基地继承。

比如宅基地上有地上物,按照《婚姻家庭继承法》来进行法律程序,由死者的近亲属进行继承程序。可是这么一来就会出现奇怪的问题:宅基地属于集体而宅基地上的地上物则属于个人。这明显与“房地一体”原则相悖。如今解决这种问题的关键取决于该地村委会的态度。按照“房地一体”原则来看,现在村委会总的做法有这么几种:

1.继承人属于本村集体成员且名下没有宅基地且独立分户且为死者近亲属,则毫无疑问按照一般的继承手续即可继承宅基地和房产;

2.继承人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不允继承,并拆除地上物,但会对地上物进行估值向继承人进行补偿;

3.继承人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但确实为死者近亲属,以《继承法》相关规定,地上物允以继承,按“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允死者近亲属使用,但该使用是附条件的,该条件是不允继承人装修,翻新地上物,直到地上物倒塌则该宅基地收归集体;

当然,事情也不是那么的悲观,虽然这条法律堵死了村集体以外成员宅基地继承的路,却开了另外一条路给老百姓。虽然住宅地不能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我国农村,长期奉行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房屋,自然可以使用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因此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如果是空白宅基地,那就不行了)

宅基地继承的问题,可以从四个维度来分析,你户口是不是在村集体,你名下是否有宅基地,你户口是否独立,你是否跟被继承人是亲属关系。这四个因素不同的组合结果,对具体认定也不同。有相关问题的朋友,你们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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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宅基地 # 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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