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意识最重要
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意识最重要。有句话叫“心动不如行动”,这句话只是说“只想不做万事成蹉跎”。但反过来说,如果连想都没想,何来行动?
安全,教育为先。有太多的事例,体现出安全教育的缺失和缺位,而最大的安全教育缺位的体现,就是在太多的人思想意识里的对生命的不珍惜。且不说不良的生活习惯,因为这毕竟不会突然导致生命的伤害甚至是生命的终止。频繁见诸报端和媒体的轻生自杀事件,反映出的是家庭、社会、学校义务教育在珍惜生命教育方面的缺失和缺位。见过一则报道,说两个年轻人,在还不知道去承担家庭角色和社会责任时,早食禁果,有了孩子。半夜里,孩子哭闹。男的让女的管,女的让男的管,争执过程中,男的烦了,起身抓起小孩,打开窗户,将小孩扔了下去,后果可想而知。对此,法律会给予当事人以惩罚,他们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他们自己过后清醒过来,产生懊悔或受到良心的谴责也未可知。但从这件事折射出来的是两个年轻人内心深处没有起码的对生命的尊重和珍惜,折射出来的是他们自幼所接受的教育的不完善、是家庭甚至周围社会生活环境的不健康,以至于培养和造就了他们的不健康的人格特征。像他们这样,在更大地打击和挫折面前,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样的、更加出格的事情呢?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无论是健康的人格、良好的道德还是快乐的人生,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那就是安全,没有了安全作为保证,什么都无从谈起。抓安全,首先要从教育抓起;讲安全,首先要从珍惜生命讲起。孝经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句话尽管不完全对,但其中包含的合理成分仍然是主要的,这就是其中体现出的对父母的敬畏和感恩,体现出的对身体和生命的珍视之情。一个人不能自珍自爱,何谈关爱他人,又何谈道德责任?
安全,自觉为上。有太多的案例,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却发生了,而且有许多是在重复着简单地错误的情况下发生的。核心问题是麻痹大意,忽视潜在的危险隐患,或认识不到潜在的危险。
小孩将手指头伸进铁板的小洞、或将脑袋伸进铁栏杆抽不出来,小孩将手指头伸进电源插孔,小孩在野外玩耍掉进水井,凡此种种,都是因为小孩对潜在的危险不自知,认识不到危险的存在。当一次次出现这样的报道的时候,总会让人产生激愤的情绪,我们禁不住要问,监护人是怎么搞的?会不会看孩子?对于不能辨别危险的小孩,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监护责任。如果因为看管不善,导致小孩受到伤害,不仅是监护人的失职,更是监护人对生命的亵渎。
颤颤巍巍的老人爬到高处取物跌倒受伤,他能够预料到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的后果,但又感觉可以避免,就强行做自己已经不能胜任的事情,殊不知身体状况确实不宜再做这样的事情,结果导致意料之内的事故的发生。此所谓心有余而力不足。
危害最大的酒驾、醉驾,明知不准酒后驾车,却是酒壮怂人胆,不惜以身试法,结果酿成事故,危害社会,伤害家庭,害人害己。这类事故的当事人,着实可恨,明知可能发生不测,又心存侥幸,认为事故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一旦事故发生,致伤他人的,至少导致两个家庭蒙受灾难。到这时,当事人后悔不迭,甚至没有后悔的机会。1998年11月20日晚,本企业的刘某参加战友聚会,酒后驾摩托车在分公司南路口摔出十几米远,不省人事,数月后死亡,留给亲人和朋友的只有痛惜。
企业里发生的伤亡事故,绝大多数属于违规操作。主要是当事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熟视无睹,对血淋淋地伤亡事故案例置若罔闻,以及潜意识里那种与己无关的无所谓的态度,安全问题在他们的意识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本企业多年前发生的两起工亡事故,有着相当的典型教育意义。案例一发生于1981年,当事人进到混炼设备里清理和检修设备时,设备启动运行被活活绞死在里面。原因是没有将刀闸电源开关拉下来,只是按钮式开关处于停止设备运行的状态,在当事人在设备内清理敲打设备时,由于振动,导致按钮开关接通了电源,造成了死亡事故。案例二发生于1996年10月,当事人在没有停下湿碾总电源开关、没有悬挂设备检修警示牌、也没有告知设备使用班组的情况下,进到湿碾清理、维修刮板,结果班组人员因不知情启动设备,造成了工亡事故。两起事故情况有所不同,但又极为相似,最要命的就是当事人忽视可能危及生命的因素,没有意识、没有觉悟,当然也就谈不上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试想一下,如果将总电源刀闸拉下来,案例一还会发生吗?如果将维修工作告知班组、如果将总电源断开并设置检修警示牌,案例二不是也能避免吗?事故是偶然的,但偶然中存在着必然的因素,因为这些措施都没有做,结果灾难发生了。
“三不伤害”讲: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三令五申正确戴穿劳动护品,就是为了不伤害自己。禁止擅自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就是为了不让你给别人带来伤害。对员工开展危害辨识,查找隐患,就是为了不让别人留下的错误伤害到自己。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用说,那是一次次的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就是自觉地将你和你周围的人置于安全之神的守护之下。
为了你和周围的人的安全,你需要自知,更需要自觉。
安全,不只关乎自己。一个人都有社会属性,这就决定了你的所有的行为,对社会、对周围的人和事都会有所影响,在安全问题上尤其如此。有多少事故是因为行为人的失误或者过错而造成了对他人的伤害,无法统计,但却有太多太多的事实,在人们的周围都是历历在目,你一定能举出多个例子。即使因为当事人自己的失误或过错,导致了对当事人自己的伤害,那是否是也给你的家人带来了不幸和灾难?新近的一则报道,再次上演了无视生命的一幕。一青年在摩托车飞速运行的过程中,玩酷,玩杂耍,站到摩托车上,结果被摔出去,受伤后口鼻出血,不治身亡。玩惊险、玩刺激的同时,玩没了自己的性命。是一时犯傻还是脑子进水,恐怕不能这样简单的定性,但确实可以说这是乐极生悲。但从深层次讲,这是缺少对生命价值的认识,缺少对生命的尊重,缺少对父母的感恩,缺少对亲人、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对这个青年来说,人已逝去,痛恨无益,谴责无益。但还是要说,你的逝去,是家人的痛,是你对家人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你死的不值,你在地下能安心吗,你可有悔吗?
因此告诫大家,安全不只为了你,时刻上好安全发条,让安全时钟不停地走下去,不要去做他人安全事故的反面典型,那样太不值。
我们可以不把幸福指数提的太高,但必须把安全指数提高。你是安全的,家人就是幸福的;你是健康的,家人就是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