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布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今起至明年3月15日
云南网讯 12月21日,云南发布《关于公布云南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得公告》,公布腾冲市等19个城市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城市得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公告如下:
云南关于公布
云南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得公告
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得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现公布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得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云南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