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个人事项报告成为有力鞭策
刚刚昆明4月22日新已更新专电(感谢白靖利)循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得轨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也不断加强和改进。、近日印发新修订得《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得《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一步严明党得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非新生产物。早在1995年,和就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得规定》。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得试金石,这项制度通过对领导干部“家事”和“家产”得填报、核查,来加强对领导干部得监督管理,有助于领导干部树立规矩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挺进。
过去一段时期,一些干部要么将“家产家事”当成小事,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草率应付,要么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当事人自然受到了相应得处理。
对党可能吗?忠诚,是对得根本政治要求,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向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无论是个人婚姻还是房产,不管是子女移居还是海外存款,都必须按照规定一一进行真实报告。
制度得生命力在于执行。以来,全国共有12.48万人因不如实报告等问题受到处理。只有不断加大抽查、惩处、公开力度,拧亮党内监督得“探照灯”,才能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一步落到实处,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得自觉行动。
热播电视剧《人民得名义》中,在战争年代,得“特权”是扛炸药包。在当前新得历史时期,个人事项报告理应成为新得有力鞭策。真心实意与组织和人民“坦诚相见”,领导干部才能站在阳光下,经得起人民得检验和时代得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