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构思框架的阐析
《红楼梦》,它首先是一部小说。无论你是点评,还是索隐或考证,你首先得立定小说欣赏的视角,把这部小说的构思框架把握住,你才有机会对这部小说作出正确的解读。其实质,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提纲挈领。这就好比你撒网要抓住那条拴网的总绳,你网才撒的开;洗衣服,你要先抓到那衣服的领子,把衣服提起来将它抖通了,然后才好搓洗。故谓之提纲挈领。
《红楼梦》,是一部很特殊的小说。它的总领文字,长达五回之多,近五万字。到第六回,作者才找个头绪,用刘姥姥的故事起端,展开“红楼”故事的叙述。历来小说,未有此格。故作者从一开篇,就借石头代己立言,将其体格的“新奇别致”,作了若干陈述。连古本“脂批”批者也认为,《红楼梦》,“打破历来小说窠臼”。所以,《红楼梦》这部小说,它首先在体格上就有这点不同,它实际上有两个楔子,一个小楔,一个大楔。小楔即指第一回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起,到“满纸荒唐言”那首绝句止,是为小楔。而大楔,则指前五回近五万字的总领文字。但细观之下,我们又会发现,这个大楔,它又并不完全等同于历来小说的楔文。历来小说的楔文,它只是小说故事的一个引子,或略说故事的缘起,或略说故事的背景。而《红楼梦》的这个大楔,它通过第五回的“判词”和“红楼曲”,似乎将“红楼”故事的经过,包括结局,都作了相当一部分的暗透。艺术中的伏笔如此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更离奇的是,作者如此大规模地将伏笔集中一处,竟然丝毫未减读者们的好奇心理和探索热情。这得益于什么?这恐怕得益于“红楼”八十回后成谜。因为,我们现在看到的“程高本”“红楼”八十回后文,似乎与作者在“判词”和“红楼曲”中的伏笔设计,不是很吻合。最突出的,就是香菱和元春的结局。香菱的结局,从“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两句看,她应该是死在夏金桂之手的(“两地生孤木”:“地”为“土”,两“土”合一“木”,是“桂”字的拆字法),但结果不是,夏金桂倒先死了。元春的结局,从“虎兔相逢大梦归”结合“须要退步抽身早”看,作者应该会在结局中构思她成为政治或宫廷斗争牺牲品这样的情节;从“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看,作者还应该会构思元春死后报梦的情节。然而,结果这些都没有。因此,“红楼”八十回后成谜,反倒彰显了作者这些大规模伏笔的魅力,让读者们求索成痴。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程高本”《红楼梦》的八十回后文,究竟是否“红楼”作者原作的问题。因为,迄今为止,除了“程高本”,发现的其它“红楼”各古本,最多也才八十回。如果说,“程高本”后四十回是作者原作,那作者后四十回的结局为什么不按自己的伏笔设计去完成呢?如此大的漏洞,不是用作者尚在修改可以解释得通的。因为,从各古本看,“判词”和“红楼曲”的差异极小,可见作者在修改过程中,极少对它们动刀。故作者后文构思的情节,不太可能出现这么大的与“判词”、“红楼曲”不符的漏洞。如果说,“程高本”后四十回不是作者原作,那么,后四十回黛玉焚稿的情节就很值得读者们关注了。据我对《红楼梦》前八十回的隐笔追踪蹑迹,黛玉的原型就是《红楼梦》的作者。故黛玉焚稿,这是不是“红楼”作者焚了原稿的隐笔呢?如果是,那这是续作者的猜测,还是续作者亲见或亲闻“红楼”作者焚了原稿?如果是续作者亲见或亲闻“红楼”作者焚了原稿,那“红楼”作者为什么要焚了原稿呢?如果续作者是亲见“红楼”作者焚了原稿,那如此热爱《红楼梦》的续作者,在亲见“红楼”作者焚稿时,倘见“红楼”作者写了八十回后文,他会眼睁睁地看着“红楼”作者将八十回后文一把火烧了吗?不太可能。是吧?如果续作者确实亲见了“红楼”作者焚稿,那就只能说明,《红楼梦》,根本就没有写完,作者焚稿,是完全放弃不再写了。焚稿,体现的就是这么一种毅然决然的态度。如果续作者只是亲闻了“红楼”作者焚了原稿,那“红楼”作者为什么焚了原稿,他大概也是略知一二的。这原因,他会不会在黛玉焚稿中隐笔描述呢?但如果“红楼”作者焚稿,是因为完全放弃不再写了,则其放弃的原因就很值得我们琢磨。是作者兴之已尽呢,还是存在什么无法调和的矛盾让作者下不了笔?这样,我们在阅读过程当中就多了这种思想准备。
所以,因为《红楼梦》八十回后文成谜,故作者这种大规模的伏笔形式在小说创作中到底可不可取,我们竟没个判断的基础。因为,没有个确定的结局,我们就不知道,如果这部小说有一个完整的结局,这些伏笔文字会不会妨碍读者们在文学艺术上的审美情趣。但是,有了这些大规模的伏笔,对判断这部结局成谜的小说其主题思想,我们却有个抓寻。因为,通过这些“判词”和“红楼曲”,《红楼梦》揭示事物的矛盾本质,及其悲剧性、虚幻性,已经毕现。每一首“判词”,都是一个悲剧;每一曲“红楼曲”,都通过一种强烈的转折语气,凸显了事物的矛盾本质和悲剧性、虚幻性。这是《红楼梦》这个大楔的特殊作用之一。
|《红楼梦》,它还有一大奇处。这部小说,竟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无考,它没有历来小说通备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两要素。更奇的是,当石头代作者立言时,竟说这部书的“朝代年纪”是可以“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的。以此类推,那这部书的“地舆邦国”,应该也是可以“假借”“添缀”的了。这种“假借”“添缀”的可行性,不分明是说,“红楼”故事,是发生在历朝历代、各方各域的故事么?这就是说,《红楼梦》所揭示的,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某种或某些社会现象。这种通性,似乎对我们解读“红楼”故事的视角,可以起到一种过滤的作用。但是,石头又言:“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它又说:“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通过石头这些话我们可知,石头既然拿《红楼梦》与“历来野史”作比,那也就说明,《红楼梦》,它也是一部野史。不过是一部“只取其事体情理”的略录性质的野史罢了。但总之,不改其“真传”的“传记”本质。而所谓的“传记”,是记载人物生平和主要事迹的文章。如此,既然《红楼梦》里有个“甄家”,那就很有可能,《红楼梦》,是一部自传。因为,《红楼梦》里既然有个“甄士隐”显然谐音“真事隐”,那这个“甄家”,也显然是谐音“真家”的。所谓“真家”,那不就是作者自个儿的家么?有关作者自家故事的作品,那不就可能是作者的自传了?然而,在《红楼梦》里,它不仅有个“甄家”谐音“真家”,而且还有个“贾家”谐音“假家”。那就是说,《红楼梦》不仅可能作自传,而且,它还有可能作他传。只不过,从第五十六回宝玉梦见甄家的情形来看,《红楼梦》里的贾家故事,显然是为甄家故事传影的。如果《红楼梦》果真存在这样两套传记,那这两套传记就应该存在许多共性,这样才可以传影。又者,如果我们再细心一点,还会发现,《红楼梦》里的“甄家”,其实有两个。一个是甄士隐、甄英莲父女这个“甄家”,一个是“江南甄家”。那就是说,这两个“甄家(真家)”,它们都应该是“红楼”作者的家。但是,一个人为什么会存在两个“家”呢?比较大的可能有两种:一是因为“红楼”作者可能过继给了别人,由此形成两个“真家”——亲父母家和养父母家;二是因为“红楼”作者是一个成了婚的女子,这样也形成两个“真家”——娘家和婆家。如果这两种可能是前者,那甄士隐家,就是“红楼”作者的亲父母家,而江南甄家,则是“红楼”作者的养父母家;如果这两种可能是后者,那甄士隐家,就是“红楼”作者的娘家,而江南甄家,则是“红楼”作者的婆家。贾家故事与甄家故事的共性,就是“假家”故事与“红楼”作者养父母家或婆家故事的共性。因为,宝玉梦见的那个甄家,显然是江南甄家。那么,这两种可能性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呢?这从“红楼”文笔及作者对女性心理的描摹真切来看,似乎是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此,《红楼梦》里既可能两套隐笔故事融于一炉,但尽管它们有共性,也总还是无法彼此完全替代的。毕竟,作者是要作传记嘛。那么,这两套其实无法完全融合的故事,作者将如何有序地将它们记载下来呢?第三十一回湘云、翠缕大论阴阳,就值得我们关注:“‘阴’‘阳’两个字还只是一字,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不是阴尽了又有个阳生出来,阳尽了又有个阴生出来。”这个“阴阳论”,似乎就是针对《红楼梦》里的真、假而论的。正所谓“假作真来真亦假”。《红楼梦》里真、假两家的故事,作者很可能就是以这种“阴阳论”为基础,交替记载的。阴阳有别,但阴也是阳,阳也是阴,这就是它们的区别与共性。写了假,再写真,但始终还是为了一个主题服务。但问题是,一套人物,如何隐写两家故事呢?这人物的隐笔角色,该如何扮演?这个问题,那就要请读者们留意第十九回的耗子精故事。在那个故事里,作者写了一个“分身法”。那就是说,“红楼”人物的隐笔身份,可能分身使用,在两家故事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这样一套人物作两套班底,是有可能的。因为,到第四十九回,大观园又来了薛蝌、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一班人物。这班姗姗来迟的人物,作者或者就是用来作两套班底的隐笔的。也就是说,作者用这一班迟到的人物,在隐笔提示,“红楼”人物,要做两套班底看。这或者也是这一班人物如宝琴之艳冠群芳也没能进得了“判词”或“红楼曲”的缘故。第三回评宝玉的《西江月》词分两首,且当时又分两次描写宝玉的形容,或者也是这个意思。即宝玉这个人物,存在两副形容。
《红楼梦》在构思上的另一个特色,是它设计了弄假成真的两个抄检高潮。前一个高潮,是第七十四回的抄检大观园。这仿如贾家“自杀自灭”的一次抄家预演,相对后文的真抄家,这是一次“假”抄家,从艺术表达上来看,它是为后文“真”抄家作谶。后一个高潮,是“从外头杀来”的一次真抄家,即朝廷对贾家的抄没。尽管,后一个高潮因《红楼梦》八十回后文成谜,我们不能确定它究竟是如何真抄了,但是,作者在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中,用探春的话作谶语,作了伏笔设计:“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通过探春这话谶示,“红楼”后文,贾家会要面临一次真的抄家,从而导致贾家的一败涂地,“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是一个“弄假成真”的格局,从艺术的思路看,作者这也是在高潮的设计上关合了前文的“真假”设计——“假作真时真亦假”,故这次“假”抄家,它其实可能隐笔的是真故事——真家故事,而后文的真抄家,反倒可能是假的,是假故事——假家故事。“假作真时真亦假”这句话,我们不能只理解它的一半——“假可以作真”,而把另一半“真也可能是假”就丢了。
那么,贾家的“假”抄家里面,究竟隐笔了怎样的真故事呢?从探春这段具有谶示作用的话语里面我们会看到,甄家也曾经经历过一次“假”抄家,结果在贾家“假”抄家的时候,甄家则真被抄家了。这里面的思维急转,说复杂不复杂,说简单不简单。读者们思维要灵活,才能悟得到:
这其实,作者用贾家的抄检大观园,是在为甄家的抄家作影射。那就是说,在“红楼”作者的真家,就存在这么一次假抄家和那么一次真抄家的经历。但是,“红楼”作者家里的真抄家发生在贾家假抄家这个时候,其实又是作者在拿假抄家来对应自己家里的真抄家,作者可能以此隐笔说明,自己家里的抄家,其实又不是真正的被抄了家,而只是另外一种祸事的象征。
那么,“红楼”作者家里这场祸事究竟是一场怎样的祸事呢?这场祸事,它怎么会分阶段、存在这么一种预演而弄假成真的过程?
“红楼”故事,我们从第十六回看赵嬷嬷与凤姐议论“太祖仿舜巡”的故事知道,它大约发生在清康、雍、乾三朝期间。因为,康熙、乾隆帝,都曾南巡。而且二帝各六次南巡的次数,更是与“太祖仿舜巡”的次数吻合——贾家接驾一次、王家接驾一次、江南甄家接驾四次,共六次。那么,在康、雍、乾三朝期间,有一宗什么样的祸事,是与“红楼”所隐这宗分阶段、预演过后弄假成真的祸事在特征上相吻合的呢?是康熙太子胤礽的被废。因为,康熙太子胤礽的被废,废了两次。第一次被废,是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参见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第384页,1998版)。但至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三月,才废半年的胤礽,又被康熙复立为太子(参见《新证》第398页)。可见,胤礽的第一次被废,康熙还未曾下得了狠心真的要废了他,而只是在用行动给他一点颜色看看,让他清醒:“我能立你,就能废你。这个皇帝位,并非就你坐定了。”他作势要杀他,都可能只是装装样子、在试探皇子们和臣子们的心思罢了。所以,胤礽的第一次被废,就形同于康熙预演了一场不争气的后果给胤礽看。但是,胤礽终究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没有珍惜这个机会,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九月,复立才一年半的胤礽,被康熙再度废了太子位(参见《新证》第427页),终身禁锢,自此就再没有翻过身来。因此,康熙第二次废太子,可是动了真格的。这样,就导致胤礽的两次被废,形成这么一个弄假成真式的局面,与“红楼”所隐真家祸事的特征出奇地吻合。
当然,我将胤礽被废太子的事件与“红楼”所隐真家祸事挂上钩,这还有以下三个主要的因素触发我的联想:
1、贾宝玉衔玉而诞,可以寓意贾宝玉的原型含着金钥匙出世。而太子胤礽,于康熙十四年(1675年)十二月被立为太子,年仅二岁(参见《新证》第224页)。故胤礽也等同于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大清皇位,自小就成了他的“囊中物”。而且,宝玉衔的那块玉,上镌八个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这八个字,据学者们考证,它们与传国玺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如出一格。由此可证,宝玉含的这枚“金钥匙”,关系皇权的继承。
2、《红楼梦》第一回出现的那个领启“红楼”故事的重要人物之一甄士隐,他姓甄、名费、字士隐。他这个姓、名、字,读者们都只会根据“脂批”指引,将他的姓与名连缀、姓与字连缀,谐音解作“真废”、“真事隐”,但全然不知,将他的名与字连缀,谐音解作“废事隐”。你若懂得这样将甄士隐的名与字连缀,谐音解作“废事隐”,你就很容易联想起胤礽被废立太子一事。
3、也是在《红楼梦》第一回,当一僧一道见甄士隐抱着英莲时,念了四句言词:“惯养娇生笑你痴,菱花空对雪澌澌。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这四句言词,不少学者都猜测,它们可能与“红楼”祸事发生的时间有关。只是,大家解来解去,也终究不得要领。其实,这四句言词,其关键词,是“元宵后”和“火灭时”。“元宵后”所隐,是子鼠年。因为“宵”可以谐音“肖”。“红楼”作者的隐笔,惯用谐音法。“元肖”,即第一个生肖。而第一个生肖,就是子鼠。而“火灭时”,则是用来佐证“元宵后”所隐子鼠年的。因为,灭火者水,在五行中,子鼠即属水。这就是说,“红楼”所隐祸事,就发生在子鼠年后,但又不出子鼠年。此即“后”、“时”合意(即既在子鼠年后,又在子鼠年当时)。而胤礽第一次被废立太子,恰恰就在子鼠年的九月,即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戊子鼠年九月。
如此,我们将这么几个主要的特征联系起来判断,“红楼”所隐真家祸事,就很可能是胤礽被废立太子的事。既如此,那“红楼”作者就应该是皇室里的人。皇室,是“红楼”作者的真家之一。但这个真家,是“红楼”作者的娘家呢,还是“红楼”作者的婆家呢?前文我们曾经分析过,“红楼”作者可能是女性。这样,《红楼梦》里另一个领启“红楼”故事的重要人物之一贾雨村,就很值得读者们留意。他的姓、名、字、号里,跟甄士隐一样,很有玄机。贾雨村,“姓贾名化、字表时飞、别号雨村”。他的姓、名、字、号,读者们也多半根据“脂批”的指引,将“贾化时飞”谐音解作“假话实非”、将“贾雨村”谐音解作“假语存”。但大家万万也没有想过,将贾雨村姓、名、字、号“贾化时飞雨村”六个字连缀后谐音中分,则又见洞天——“假化实,妃语存”。这样理解,不仅玄机毕露,而且理解起来也顺当得多。其实,“假话实非”,你囫囵吞枣地理解就觉得这是说“假话不是真的”。但你若较真去理解,这四个字这样连起来解,根本就不怎么通。“假话实际上不是”,“假话实际上不对”,你可以从这话里面当真理解出什么意思来呢?而“假化实”,作者叫你把假的当作真的看,这意思理解起来就顺当多了。所以,作者故意将“时飞”连在一起作为表字,恐怕就是在隐藏这个“飞”字的玄机。这让你一时想不到从“贾化时,飞雨村”这个三字经格式去解这六个字。这就是说,《红楼梦》的作者,可能是一个妃子,这就与前文设疑“红楼”作者是皇家人的想法关合了。
因此,通过对甄士隐和贾雨村这两个人物的姓、名、字、号解读,我们会发现,《红楼梦》里面的“脂批”,你不能看实了,批者在用批语提示你的同时,却犹抱琵琶半遮面。你得到其提示的同时,你还得有自己的思维角度,别完全被它牵着鼻子走。否则,你就有可能被它们忽悠了去。
这样,贾家抄检大观园的这么一次假抄家,既然隐笔了甄(真)家这么一场真祸事,那么,最后贾家的真抄家,很可能就以假家的祸事为原型了。此既假说真家事,真说假家事。只是,既然前面这个高潮的假抄家不是真的被抄了家,那么,后面那个高潮的真抄家,只怕就是真的被抄了家了。因此,作者为《红楼梦》构思两个高潮的目的,首先是用两个高潮来为胤礽的两次被废太子作影射,然后才具体用这两个高潮来隐笔两桩祸事,一件是真家的,一件是假家的。一件不是真的被抄了家,而另一件则是被真的抄了家。这里的问题是,这个真的被抄了家的假家,它究竟是哪一家呢?
这个问题,又要回到第十六回去看那个“太祖仿舜巡”的故事。在那个故事里,江南甄家,是接驾四次的一家。按照前文“真说假家事”的思路,我们可以设想甄家接驾四次,其实可能是发生在贾家假家的事。在那段文字中,作者突出的,就是甄家接驾的事。贾家与王家各接驾一次,也许是陪衬,以关合“六次”的总数。如此,对应康、雍、乾三朝历史,曾经接驾南巡四次的,有一家——康熙年间的江宁织造曹寅家。分别为康熙三十八年、四十二年、四十四年和四十六年。这四年,都是曹寅在任江宁织造管理,康熙这四次南巡,都以江宁织造署为行宫。而江宁织造曹寅家,在曹寅于康熙五十一年秋冬故后,其长子曹顒于康熙五十二年正月袭职江宁织造,但在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即病故,时年才二十七岁。康熙因怜悯曹家孤寡无依,钦定曹寅侄子曹頫承嗣袭职江宁织造。直至雍正五年底六年初,曹頫在江宁织造任上,被雍正下旨抄家,籍没入京(参见《新证》第七章“史事稽年”)。因此,从这两个重要特征来看,《红楼梦》里的贾(假)家,似乎就指江宁织造曹家。但是,曹家故事与太子胤礽被废的这个皇家故事,又会存在怎样的共性是可以传影的呢?这问题,就要从分析贾府的结构入手了。
贾府,分宁、荣二府。“宁”与“荣”,是两种状态,一静一动,互为矛盾。这是说宁、荣两个脉系是一对矛盾么?有意思的是,在荣国府里,又分两个脉系——贾赦与贾政两系。而“演说荣国府”者,他叫冷子兴。“冷”与“兴”,也是两种状态,一静一动,互为矛盾。冷子兴演说的本来就是贾府,而作者偏偏只标题“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这是不是作者在故意用“冷子兴”与“荣国府”相对而说明荣国府里贾赦与贾政两系也是一对矛盾呢?更有意思的是,在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的同时,又有个贾雨村捧哏似地在其中贯穿他的“正邪两赋论”,最后还得出个结论:“可知我前言不谬。你我方才所说的这几个人,都只怕是那正邪两赋而来一路之人,未可知也。”而贾雨村的“正邪两赋论”,不分明就是矛盾论思想的艺术表达么?“正气”与“邪气”,这是矛盾的两个对立面。“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这是矛盾双方的对立不相容。“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致搏击掀发后始尽”,这是矛盾的斗争。“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这是正邪两气通过对立斗争后赋于一人的矛盾统一。据“甲戌本”“凡例”中一句话说是,“何为不用假雨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那个“假语村言”,读者们何不直接看成“贾雨村言”呢?这样看去,就可见“凡例”作者认为,《红楼梦》的故事,就是用“贾雨村言”敷演出来的故事。即贾雨村的话,是《红楼梦》整体构思的一个基础。而贾雨村的话能够作为《红楼梦》整体构思基础的,我们结合第五回的“红楼曲”来判断,就应该是他的这个“正邪两赋论”。因为,我们从“红楼曲”也可以判断,《红楼梦》的主题,是在揭示事物的矛盾本质。因此,结合这两方面分析,贾府的脉系,是作为一对矛盾的象征而存在的。大观园在宁、荣二府之间选址,实际上是在形象上呼应作者这种矛盾对立统一的主题思想。即宁府与荣府隔一条小巷分立,象征的是矛盾的对立;大观园在宁、荣间选址,将宁、荣沟通,象征的是宁、荣这对矛盾的统一。故在荣国府内,作者又将贾赦与贾政这两条脉系通过“冷子兴”这个姓名来暗寓他们也是作为一对矛盾的象征,这其实也是作者在将矛盾作象征性地细分。即大矛盾内又含小矛盾。这是作者在寓意上的整体构思。但奇怪的是,作者用宁、荣二府作为一对矛盾的象征,为什么不用异姓的两家,而偏用同姓的两家呢?同姓的两家共宗,实为一家人。那同姓的这两家作为一对矛盾存在斗争,这岂不是窝里斗么?
“红楼”故事属于窝里斗,有处比较明显的文字可以作佐证。这处文字,那就是第五回宝玉进入太虚幻境前后、即宝玉入梦和出梦之际由秦氏两番说出的一句奇奇怪怪的话:“好生在廊檐下看着猫儿狗儿打架!”这句话,它若出现一次被你忽略了,那还情有可原。但出现两次而且出现的位置如此敏感却被你忽略了,那就太不应该。
我们知道,“红楼”一梦,是一梦;宝玉的“太虚”一梦,也是一梦。在宝玉的“太虚”一梦里,作者用“判词”和“红楼曲”,对“红楼”故事作了一个整体的概括性的伏笔提示。故宝玉的“太虚”一梦,事实上是“红楼”一梦或“红楼”故事的一个艺术浓缩。在这个“红楼”故事的艺术浓缩前后,于宝玉入梦与出梦之际,秦氏两番吩咐“好生在廊檐下看着猫儿狗儿打架”的话,这不凸显“红楼”故事就是一个“廊檐下猫儿狗儿打架”的故事么?所谓“廊檐下”,何妨看成“同一屋檐下”的隐笔?那就是说,“红楼”故事,它其实就是一个同一屋檐下猫儿狗儿打架的窝里斗故事。“红楼”的悲剧结局,是窝里斗造成的。
因此,如果说《红楼梦》里的贾家是以江宁织造曹家为原型的,那么,根据这种窝里斗的迹象,那曹家被雍正抄家导致一败涂地,只怕是曹家窝里斗的结果。但是,据“红学”家们查证史料分析,曹家被抄没,是因亏空公帑、骚扰驿站而获罪。可其实来讲,“红学”家们自己也犯迷糊,江宁织造的亏空,说到底大部分都是皇家所为,羊毛出在羊身上。比如四次接驾康熙南巡,这江宁织造估计也得象第十六回赵嬷嬷描述的那样,“把银子花的淌海水似的”,“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所以,江宁织造的亏空,其实是一个无底洞。虽常补,但多半也是拆东墙补西墙的勾当。这从康熙五十四年十二月内阁起居注册一段记载可见一斑:“上曰:曹寅、李煦用银之处甚多,朕知其中情由。故将伊等所欠银廿四万两,令李陈常以两淮盐课羡余之银代赔。李陈常所赔银十六万两,理应缴部;若不缴部,仍付曹寅等,则愈致亏空,无所底止矣。”(参见《新证》第444页)从这段记载我们同时还可以看到,对于江宁织造曹寅的亏空,其实康熙是自知情由的。康熙自知,雍正也必定自知。故雍正以亏空为由治曹家抄家重罪,这是很值得怀疑的事。所以,从前文所析曹家的窝里斗迹象分析,曹家获罪,很可能还有不为人知的原因,真相可能被掩盖。而这个真相被掩盖的意思,作者开篇即以“石能言”典故作了隐笔。因为,《红楼梦》开篇,石头居然能够口吐人言。这其实是有典故的:
《左传·昭公八年》载:八年春,石言于晋魏榆。晋侯问于师旷曰:“石何故言?”对曰:“石不能言,或凭焉。不然,民听滥也。抑臣又闻之曰:‘作事不对,魏榆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彫尽,怨讟并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见网友君子九思的网文《红楼韵文漫谈》)
“石能言”的这个典故看来,它主要体现一个民意不能上达的问题,其中虽可包含冤情难白的意思,但其主体还是体现民意不能上达。而之所以民意不能上达,这必然是有手遮天、人为掩盖的结果。故“红楼”隐笔故事,很可能就是一个被掩盖了的真相。这个真相,很可能在历史中找不到记载。因为,作者在开篇还用了一个“无稽崖”来领启“红楼”全文。“无稽”者,“无从稽考”是也。
因此,通过这样设想,曹家的衰败,很可能是窝里斗所致。而关系太子胤礽的故事呢,那也是很可能与窝里斗有关的。因为,康熙朝诸皇子的夺嫡之争,是很激烈的。但是,历史上的记载,胤礽被废立太子,其实与夺嫡之争关系不是很大呀。胤礽第一次被废,康熙给他罗列的罪状主要是“唯肆恶虐众,暴戾淫乱”、“僇辱在廷诸王贝勒大臣官员,专擅威权,鸠聚党与,窥视朕躬,起居动作,无不探听”(见《新证》第383页)。但是,这种史实与“红楼”所隐的出入,我们同样可以参考前文“石能言”和“无稽崖”的寓意,而设想胤礽的被废立太子,其实是夺嫡之争这种同室抄戈的窝里斗的结果。这种窝里斗的共性,很可能就是假家故事与真家故事可以传影的共性。这种共性的存在,才促成作者可以将两家隐笔故事融合在一起来写。只不过,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两个高潮可以为胤礽的两次被废作隐笔,但它们如何为曹家的抄家作隐笔呢?那就是说,曹家又是否存在这么弄假成真的两次抄家?没有。这不单是史料的记载里找不到,连《红楼梦》本身也索不出。周汝昌先生等杜撰出的曹家复兴,那其实是周先生根据《红楼梦》这两个高潮的设计强扭出来的瓜。这样,才促使我思考《红楼梦》没有结局的真正原因之一——两家隐笔故事的传影,在结局上出现了较大的漏洞,无法“二”对“二”。曹家的抄家,不存在这么一个弄假成真的局面。所以,到了结局的时候,作者可能感觉已经无法下笔。作者如果强行结局,则会通过这个传影关系,让读者们象周汝昌先生等那样歪曲了历史,给曹家强扭出两次抄家的经历来。于是,她放弃了结局。但是,如前所述,《红楼梦》最后的真抄家,作者是准备真说假家事,用曹家抄家事件作原型的,故在作者漫长的思考中,可能也将最后的那个高潮形成了文字也未可知的,与她亲近之人可能见过,故才有“脂批”中对结局文字的描述。但是,据我分析,那些文字,包括作者手持定型原稿,最后可能都被作者付之一炬了。
《红楼梦》,在构思上它还有一个特色。这部小说的人物,作者倾注于他们身上的爱恨情感,不甚明朗。谁是正面人物,谁是反面人物,界线十分模糊。这个现象,是不少专家学者都留意到了的。但是,对于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专家学者们解析的还是不得要领,他们背离古典文学典型化的传统,用现当代现实主义文学观解析之。其实,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因为作者将其矛盾论的主题思想,贯彻在人物的构思上。因为,作者的矛盾论主题,是在揭示事物的矛盾本质。所以,既然事物的本质是矛盾的,那么,这人啊,它也是矛盾的。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好中有坏,坏中有好。在《红楼梦》里,连主人公贾宝玉都有不好读书、不思进取等若干毛病,黛玉纯情而小性,宝钗通达不免世故,等等。又者,我们再看,宝钗之宝,黛玉之玉,两赋一身而成宝玉。如此,我们根据贾雨村的“两赋论”可以判断,宝钗和黛玉,在《红楼梦》整体的寓意结构上,是作为一对矛盾的两个面而存在的。这对矛盾的两个面,她们有好坏之分么?没有。第十八回元春将宝玉的“怡红院”从“红香绿玉”改为“怡红快绿”,就从故事的表象上设寓了宝玉在钗、黛之间的情感取向——两个都喜欢。因为,所谓“怡红快绿”,即红也喜欢,绿也喜欢。红、绿代指的就是钗、黛双方。这正如第二十八回云儿曲所唱:“两个冤家,都难丢下,想着你来又记挂着他。”作为主人公,贾宝玉的这种情感取向,从文学的角度解释,这也是作者的情感取向。故钗、黛双方作为一对矛盾,从文学的角度解,她们在作者的眼里,并无好坏之分。“成则王侯败则贼”,这也是作者对事物矛盾本质的深刻认识。因此,也因为这个缘故,第五回关于宝钗和黛玉的“判词”和“红楼曲”,作者会将她俩合在一起写。由此突出,宝钗和黛玉,原是一体的。这个“一体”,也就是一个矛盾整体。她俩是一对矛盾的两个面。她俩围绕宝玉的争夺,这是矛盾对立斗争的象征;她俩“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那是矛盾统一的象征。只不过,矛盾又是发展变化的,作者将钗、黛作为一对矛盾两个面的象征,这两个矛盾面的发展变化该如何象征性地体现,这对作者安排她们的结局来说,又是一难。因为这种寓意构思,会与作者的史笔记载,产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比如,按照矛盾发展变化的趋势,这对矛盾消亡了,又会产生新的一对矛盾。那么,钗、黛这对矛盾消亡后,又会产生一对怎么样的矛盾呢?作者将暗蓄一对什么样的矛盾来接钗、黛的班,以完整地将她的矛盾论思想象征性地暗寓于人物的整体结构上?那对矛盾,又如何体现到作者所隐的故事中去呢?这样的矛盾转换,本来就已分身使用的人物,该如何转型?等等。这些构思要处理好,想想都头大。
但是,既然《红楼梦》的小说男主人公贾宝玉是由钗、黛两赋一身形成的,那么,《红楼梦》里另一个由钗、黛两赋一身的人物,读者们就得留意。这个人物是谁呢?是秦可卿。刘心武先生抓住这个人物做文章,他其实是抓对了。这个人物,在《红楼梦》里的确是一个关键人物,可以作为研究“红楼”的切入口,只是刘先生未得要领。
第五回,在宝玉的太虚一梦里,宝玉与“可卿”“成姻”(警幻语:“今夕良时,即可成姻”)。这个“可卿”,乳名又叫“兼美”,“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可见,这个“可卿”,她是“兼”取了钗、黛之“美”,是为“兼美”。换一个说法,她其实就是钗、黛两赋一身的。但从《红楼梦》的隐笔上解,这个“可卿”,她其实就是贾蓉之妻秦氏。因为,在宝玉从太虚幻境出梦之际,作者有交待,“可卿”其实就是秦氏的小名。第十三回秦氏故后,宝玉闻听噩耗,“只觉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那就是作者在用宝玉的不正常反应,在体现秦可卿与宝玉之间不寻常的关系,以让读者们想起,秦可卿,就是太虚幻境里的那个可卿。然而,若按严格的学理要求,秦氏与兼美之间这种等同关系,是无法确立的。因为,作者没有“兼美”姓秦的描述,也没有秦氏乳名叫“兼美”的描述。可在索隐的思路上,脑筋不短路的话,是完全可以将她们等同视之的。故“红楼”研究,是无法按机械的、严格的学理来要求的。揆之以情,度之以理,情理结合,方才求得真解。
那么,钗、黛两赋一身既成宝玉,又成秦可卿,这二者之间,会是什么关系呢?宝玉和秦可卿,如何“成姻”?
这是因为,《红楼梦》里,有两家隐笔故事。这两家隐笔故事,它们具有窝里斗的共性,都是矛盾的斗争。所以,钗、黛作为矛盾双方的整体设计,她们就得同时赋于两身,形成两对矛盾。一对矛盾作为一家故事,于是就形成两家故事。那就是说,钗、黛在这两家隐笔故事中,分别扮演不同的矛盾双方。故她们在这两个故事中的原型是不同的,作者用分身法作了处理。在这个意义上,宝玉和秦可卿,分别作为一个矛盾整体的象征,就分别代表了这两家故事。作者用这两家故事联袂打造了“红楼”故事,这就是宝玉和秦可卿“成姻”的寓意所在。既如此,作者既然拿宝玉和秦可卿来象征性地代表了这两家故事,那么,宝玉和秦可卿,就很可能是这两家故事的中心人物。即宝玉和秦可卿这两个人物,不仅具有象征意义,而且还是有历史原型的。这两个中心人物联成姻,又该作出怎样的解释呢?是他们真的是夫妻成了婚吗?这种可能,我们先不排除。但是,我们不妨还是根据前述“作者用这两家故事联袂打造了‘红楼’故事”的思路,将这种“姻”关系,设想成一种“联袂”关系——即宝玉原型和秦可卿原型,联袂创作了《红楼梦》,打造了“红楼”这个故事。那就是说,我们可以根据这种“联袂”关系,设想《红楼梦》的创作,实际上可能是宝玉原型和秦可卿原型合作进行的。这种设想的缘起,是因为前文我们设疑了“红楼”作者可能是女性,是一个皇家的妃子。但是,通过专家学者们的考证,有若干资料证明,《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著作。在曹雪芹生前友人的若干诗作中,提到过这部作品是曹雪芹的作品。而曹雪芹生前好友敦诚诗作《佩刀质酒歌》中呼他为“曹子”,《挽曹雪芹》中又有“泪迸荒天寡妇声”、“新妇飘零目岂瞑”等句,足证曹雪芹为男性。那这是怎么回事呢?“甲戌本”《红楼梦》第一回中的一条“脂批”,是解开这个谜团的关键之一。其批曰:“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通过这条“脂批”我们可以确定,曹雪芹写过一部《风月宝鉴》的旧作。他这部旧作,理当是《红楼梦》的创作前身。如若不然,“脂批”批者在给《红楼梦》作批的时候,是不可能将棠村为《风月宝鉴》作的序,过录到《红楼梦》里来的。因为“故仍因之”,即指“脂批”批者在批解《红楼梦》的时候,仍沿用了棠村为《风月宝鉴》作的序。试想,如果这两本书不是母子连心,一衣带水,又怎么会存在这种将另书之序过录到此书的现象呢?因此,通过这批可以确定,《红楼梦》,是以曹雪芹旧作《风月宝鉴》为基础的改创作品或再创作。而这个改创或再创作的作者,我们通过前文分析,那不是曹雪芹,而是另有其人。在“红楼”作者创作《红楼梦》的过程中,曹雪芹担当的角色,是第一回描述的“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者,即审阅、整理者角色。之所以要通过他的审阅,就是因为《红楼梦》有他的故事,有他前期创作的心血。这,或者就是宝玉和秦可卿“成姻”的又一层寓意。即两个作者,联袂创作了《红楼梦》,打造了“红楼”这个故事。这个“姻”,是合作之联姻。这种联姻关系,到第七十六回,作者其实用中秋联诗作了演绎。即湘、黛联诗之后,又有妙玉续诗。作者用妙玉为湘、黛续诗,实际上就为《红楼梦》的这种初创与续作关系作了演绎。但是,这种续作,它是简单的续尾巴吗?不是。因为,妙玉续诗,是嫌湘、黛所作“过于颓败凄楚”了。这影射的,就是“红楼”作者嫌曹雪芹旧著的主题过于颓废了。故妙玉要将钗、黛联诗“过于颓败凄楚”的语境“翻转过来”,其实也是“红楼”作者要将曹雪芹旧著颓废的主题“翻转过来”。关于曹雪芹思想的颓废,读者们可以留意第二十一回的宝玉续庄和第二十二回的宝玉悟禅机。根据这两样,大家再结合宝玉不好读书、不思进取等特征去看,就可以窥得一斑了。可以想见,曹雪芹是因了家族的变故,看化了人生,灰了上进的心。他认同的思想,就是大家普遍认为消极的道家思想。这样想来,那《红楼梦》开篇的一个设计,就有点意思:
《红楼梦》一开篇,就设计了一僧一道。而我们通过前文分析,又设疑了《红楼梦》有两个作者,其中一个曹雪芹,他认同的是道家思想。故这一僧一道,很可能就是两作者的自画像。曹雪芹是道,“红楼”作者就是僧。那就是说,“红楼”作者与曹雪芹相对,她认同的是佛家思想。但是,我们通过前文的分析,“红楼”思想,并非就是佛家思想和道家思想的简单混合。第五十六回探春、宝钗、李纨三位一体在大观园“兴利除宿弊”时,甚至还出现了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的萌芽。这样想,那佛家思想,很可能就是“红楼”作者在接触曹雪芹之前的思想。“红楼”作者,在看了曹雪芹旧著之后,从曹雪芹所记故事和作品表达的思想,再结合自家故事和西方一些思想进行思索,才产生了“红楼”思想。这就是说,“红楼”思想,其实是佛、道思想与西方思想撞击产生的火花。这可能也是探春、宝钗、李纨三位一体的意义。
如此,《红楼梦》,从一开篇即用一僧一道领启全文,这看起来已经是续作者的构思思路。故续作者续作曹雪芹的旧著,看来不是简单的续尾巴,而是彻头彻尾、伤筋动骨的改创或再创作。不过,是续作者在改创或再创作过程中,仍然取用了曹雪芹的故事罢了。所以,真正的“红楼”作者,其实就是这个再创作者。既如此,那曹雪芹生前友人的诗作中为什么都还是说《红楼梦》是曹雪芹的作品呢?这可能是因为,“红楼”作者有不得已的情由不能引起世人的关注,又因《红楼梦》的创作,曹雪芹是奠基者,故“红楼”作者索性让曹雪芹一人对外承担了这个作者之名。这个著作权转让设想的缘起,请读者们参阅拙文《从空空道人的解读“红楼”法,看“红楼”的解读方法》。
回顾前文,再看作者倾注于“红楼”人物身上的爱恨情感的模糊,我说是作者将她的矛盾思想贯彻在人物的构思上造成的。但这只是其中原因之一。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它与作者倾注于故事矛盾双方的情感有关。这一点从哪里看出来呢?从秦可卿的姓氏、结合“怡红快绿”和云儿曲中“两个冤家,都难丢下,想着你来又记挂着他”的话看出来。因为,秦氏之“秦”,正如“脂批”所批,它可以通过谐音设言“情”。钗、黛这对矛盾,两赋一身而成秦氏,这也说明,钗、黛这一对矛盾,是情感上的矛盾。这个矛盾,它可以是作者情感上的矛盾,但更准确地说,它应该是宝玉原型之一曹雪芹情感上的矛盾。这也就是第五回宝玉的太虚一梦,要由秦氏引路的设计意图。那就是说,《红楼梦》里的矛盾关系,你首先要从曹雪芹的情感上去看,它首先体现曹雪芹在他家那个矛盾双方的情感取舍问题。此即是在曹雪芹家那个窝里斗的故事里,斗争的矛盾双方相对曹雪芹来说,那是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故谓“怡红快绿”,又谓“两个冤家,都难丢下,想着你来又记挂着他”。但是,假家故事既可为真家故事传影,那么,这种情感取舍的矛盾,在“红楼”作者身上,也可能类似地存在,只不过主要可能体现在曹雪芹身上。“红楼”作者,主要通过曹雪芹这种情感上难于取舍的矛盾导致曹雪芹无可如何之际,才结合自身故事,促使她去挖掘事物的本质,看到事物的矛盾根源,因此而释怀,因此而有了《红楼梦》警世。从以上迹象看,“红楼”隐事里的矛盾斗争,曹雪芹和“红楼”作者可能不是参与者,但斗争却又围绕曹雪芹或“红楼”作者进行,所以他俩才成为两个故事的中心人物。当然,我这样说,读者们可能会质疑,你前文不是说黛玉原型是“红楼”作者么,那你这里为何又说作者不是参与斗争的矛盾双方之一呢?其实,黛玉原型作为“红楼”作者,是因为作者还要借《红楼梦》“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第一回)的缘故。所以,作者用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情感纠葛,为自己的感情生活作了写照,才使得作者又借黛玉作为自己的写照。又者,通观“红楼”,作者除却看到这种事物的矛盾本质以外,她还看到了人欲的本质问题。因为,第一回空空道人的《好了歌》和甄士隐的《 好了歌 解注》,不仅通过每一段的强烈转折语气在揭示事物的矛盾本质,同时,它们的每一段,还特指了一种人欲。故空空道人的《好了歌》和甄士隐的《 好了歌 解注》,它们还同时特别揭示了人欲的虚幻性、悲剧性。这一点,从第十二回有关“风月宝鉴”的文字也能明显地看得出来,揭示人欲的本质,也是“红楼”的主题之一。王国维先生的《红楼梦评论》,就看到了“红楼”主题的这一方面。所以,从“红楼”揭示人欲本质的主题来判断,“红楼”故事,还可能是贪心导致的悲剧。这从第二回贾雨村造访“智通寺”看到的那副对联“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也能看得出来。第五回末的“迷津”,更是总括性的反映。因为“迷津”就是欲海的象征,宝玉濒临欲海,也无法回头。作者通过揭示人欲的本质,实际上也为曹雪芹和自己在矛盾双方的情感取舍之矛盾陈述了情由。那就是说,作者认为,这是人的本性如此,也不好怪他们(矛盾双方)。因此,曹雪芹和“红楼”作者这种情感上的取舍矛盾,就导致了“红楼”人物的好坏难分,爱恨模糊。因为,从贾雨村对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作结来看,“红楼”人物的主体,就来源于一对矛盾的两个面。故谓:“可知我前言不谬。你方才所说的这几个人,都只怕是那正邪两赋而来一路之人,未可知也!”
以上所析,就是我对“红楼”构思框架的一番阐析。洋洋万余言,希望能够给到读者们一定的启示。我对“红楼”的解读,就在这么一个框架下去对作者的隐笔追踪蹑迹。总的来说,《红楼梦》,它表里有寓。“风月宝鉴”,虽“两面皆可照人”,但“千万不可照正面,只照他的背面,要紧,要紧!”《红楼梦》背后的故事,才是作者主题表达之所在。它是以两家隐笔故事合成一个原点,去辐射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某种或某些现象,继而揭示人欲的虚幻本质和事物的矛盾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