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都爱没事嗑嗑瓜子
中国人把嗑瓜子当成在慢节奏生活中的一种消遣方式。中国人不分南北、无论老幼、不管贫富,都嗑瓜子。
“她妈林华凤每天下午都坐在门口嗑瓜子,或者翻报纸”。这份慵懒的情调,随那张嘴一嗑再一吐,一气呵成,和紫石街王婆的动作如出一辙。不过,王婆嗑瓜子是影视版《水浒传》给加设的,在原著中并不见有。倒是在《金瓶梅》里,有“那妇人每日打发武大出门,只在帘子下磕瓜子儿”一写,只是这里嗑瓜子的人从王婆变成了潘金莲。
王潘二人都是宋人,那时的中国人吃不吃瓜子,其实还是未知,并没有过硬的资料能佐证。而《水浒传》和《金瓶梅》成书的明,人们确确实实已经爱嗑瓜子了。
不管是王婆还是潘金莲,她俩嗑的瓜子不大可能是现时代常见的葵花籽。尤其《金瓶梅》原著中明确提及的嗑瓜子行为,那粒“瓜子”,最大可能是西瓜子。原因在于,作为彻头彻尾舶来品的向日葵,在明时期才刚刚传入中国。且在刚传入国内时,还是以观赏性为主的,人们并不知道它的籽能食用。
向日葵在明代中国首显端倪的,是河南新安荆紫山发现向日葵图案琉璃瓦,该瓦为明正德十四年(1519)当地重修的玄天上帝殿遗物。嘉靖四十三年(1564)浙江《临山卫志》卷四《物产》中,明确出现了“向日葵”一词,可书中并没有对其进行详细描述。之后,万历三十六年(1608)河南地方志《汝南志》中,也提到了向日葵,但同样没有提及它的性状。只到万历四十七年(1619),姚旅在《露书》才首次对向日葵的性状做了描述:
稍后,王象晋于1621年的所编著的《群芳谱》,对向日葵有了进一步的描述:“西番葵,茎如竹,高丈余。叶似蜀葵而大,花托圆二、三尺,如莲房而扁,花黄色,子如草麻子而扁。”
奇怪的是,《群芳谱》里有两处对向日葵的描述,另一处在“菊”篇是这样的:
一种东西为何还要在不同篇目里分两次描写?在《群芳谱》自序中作者其实给出了答案,“取平日涉历咨询者,类而著之于编”。这说明,作者此时极有可能还没见过向日葵,只是从见过这种东西的人那里“咨询”来的。
再者,这些都只是对向日葵进行了描述,并没有提到它的籽能食用。另一方面,一种物品只是零散出现在各方志记载里,并没有系统出现在全国性的流通书籍中,这说明向日葵直到明朝后期,还处于推广普及阶段,更谈不上对它的大规模食用了。
元代《王祯农书》载:“(西瓜)其子爆干取仁,用荐茶易得”。这不难看出,即使自元开始中国人就有嗑瓜子的嗜好,由于向日葵以及南瓜属于明中后期的舶来品,所以瓜子在明时期,并不可能大范围的流行食用。
“一个新作物从传入到推广,从观赏到食用,往往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甚至一种作物的引种成功也有可能是多次引种之后的结果,那么,作物的价值被文人注意并记载下来,则应该是在社会上传播一段时间之后的事。所以,南瓜子和葵花子成为主流零食之一,必然是入清以来很久之后的事”。(出自《嗑瓜子的历史与习俗——兼及西瓜子利用史略》)
至少在清朝前期,对瓜子的记载还是相当模糊,很多文献中关于瓜子的记载,使得人们难以分辨这是指西瓜子还是葵花子。明确记载葵花子能食用的是浙江的《桃源乡志》:“葵花,又名向日葵,色有紫黄白,其子老可食。”
而关于向日葵瓜子售卖的记载,是清人所著的《植物名实图考》:“此花向阳,俗间逐通呼向日葵,其子可炒食,微香,多食头晕。滇、黔于南瓜子同售于市。”本书面世于1848年,这说明即使向日葵做的瓜子已经大规模流行开来,已经是晚晴时候的事情了。何况此书中也明确提到,吃葵花瓜子并且售卖的,只局限于“滇黔”两地,这并不能证明此时全国其它地方也有大规模食用葵花子的嗜好。一直到民国时期,黑龙江的《呼兰县志》里,才有了关于向日葵大规模种植食用的明确记载:“葵花,子可食,有论亩种之者”。
另外,法国一个名叫古伯察的传教士,在19世纪中期游历于中国各地,他对中国人嗜好嗑瓜子的观察描述,也能从侧面佐证清代中前期,中国人还是流行于嗑西瓜子的。
“中国人对西瓜子有着特殊偏爱,因而西瓜在中国是必不可少的……有些地方,丰收时节西瓜就不值钱了,之所以保留它们,只是为了里面的瓜子。有的时候,大量的西瓜被运到繁忙的马路边免费送给过往的行人,条件是吃完了把瓜子给主人留下……西瓜子对于中华帝国3亿人口来说,真可谓一种廉价的宝贝。嗑瓜子在18省中属于一种日常消费,看着这些人在用餐之前把嗑瓜子当成开胃之需,确实是一道耐人寻味的景致……你就是到了最荒凉的地区也不用担心找不到西瓜子……你可能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啮齿动物王国。”
把这些信息汇总起来不难看出,清之前嗑的瓜子都是西瓜子,而清末到民国时期,向日葵瓜子才流行推广开来,并且后来居上,反倒把中国人吃了几百年的西瓜子赶超了。
首先,中国人把嗑瓜子当成在慢节奏生活中的一种消遣方式。中国人不分南北、无论老幼、不管贫富,都嗑瓜子。你可能欣赏过大家闺秀嗑瓜子的优雅;但也时常会撞见小巷弄堂里磕着瓜子搬弄是非的长舌妇。
全民嗑瓜子,不为填饱肚子,那玩意儿小到没有指甲盖儿大,还不够塞牙缝呢。这即能说明把瓜子嗑出来,是一种带着优雅的闲适。而且正因为它小,一粒一粒的嗑出来,充分能证明你有大把的闲散时间啊。爱嗑瓜子,恰恰说明中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完全适应了农耕体系的慢节奏,而嗑瓜子就成为了这缓慢流逝过程中的一种消遣。“其所以最有效者,为了它具备三个条件:一、吃不厌;二、吃不饱;三、要剥壳”。(丰子恺《吃瓜子》)
所以,嗑瓜子必须要建立在吃饱肚子,不用整日为生计奔走的社会里。不管是明清小说里关于嗑瓜子的描写,还是康熙年间“漏深车马各还家,通夜沿街卖瓜子”的诗句,体现出来的都是一种盛世景象。中国很长时间是农耕文明体系,在生产力没有大规模提升的时代,为了填饱肚子,人们需要把大多数时间花在生计上。而明清之际,资本主义萌芽开始,生产力稍微解放,人们闲下来,于是也就有嗑瓜子的时间了。
不过,丰子恺先生却对中国人的嗑瓜子心态深恶痛绝,他在《吃瓜子》一文说:“发明吃瓜子的人,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天才!这是一种最有效的‘消闲’法。要‘消磨岁月’,除了抽鸦片以外,没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试看茶楼、酒店、家庭中满地的瓜子壳,便可想见中国人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消磨去的时间,每年统计起来为数一定可惊。将来此道发展起来,恐怕是全中国也可消灭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呢。”
因此,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嗑瓜子心态所代表的那种慢节奏和浪费光阴,无论是体现在个人身上还是放在全社会,都不可取。随着农耕文明的转轨,文学和影视当中关于嗑瓜子的描写,都集中体现在它的负面。紫石街嗑瓜子的王婆或者某个弄堂里嗑瓜子的妇女,它的文化暗示都是闲散的嗑瓜子心态,终致是非纷争发生。
不过,在现代,大多中国人把嗑瓜子当成人际交流的润滑剂。正因为如此,才要把嗑瓜子和嗑瓜子心态区分开来。中国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亲情社会,亲朋之间在聚会中嗑瓜子是常有的事情,这个时候的嗑瓜子是一种交流的方式,通过嗑瓜子这个行为,可以让人们在放松的环境中敞开心扉。这时候的嗑瓜子,就是人际交往的润滑剂。任何社会都有增进交往的辅助食品,恰巧中国人觉得瓜子合适罢了。
因此在我们独有的文化氛围中,消闲光阴的小嗑瓜子也可以,只要把握好时间,不把有用的时光嗑去就行;增进交流的嗑瓜子也行,只要不搬弄是非即好。更何况,只有在生产力真的提升、人们生活有保障了的前提下才会嗑瓜子。
闲的嗑瓜子是需要合适的场合的。无论城乡,人多的地方,于买卖吆喝声里,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嘈杂人流,偶尔听得一二声纷扰争吵,多看一眼却不为所动,只把自己的情绪都化成一片片瓜子皮,吐在地上,这就是中国情调。又或者于傍晚时分倚家门磕着瓜子,观引车卖浆之流穿梭大街小巷,多惬意。当然,嗑完记得清理那就更好了。只是我听说,在大地方的小贩走卒们都被撵了,街道小巷都整齐划一失了热闹。没了生活气息,没有了小摊小贩的高声叫卖,实际也就没了嗑瓜子的土壤。人们总不能对着高耸的大楼和川流不息的车辆,却没有任何生活情趣气息的街道嗑瓜子吧?这盛世,怎不为嗑瓜子而建呢?
为失去的嗑瓜子情调,默哀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