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私凉薄还是另有隐情
01
说一件最近发生的特别让人唏嘘感慨的事:
一个仅28岁的年轻小伙子,已经确诊肝癌晚期,时日无多,他的妻子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掉了腹中已5个月大的婴孩,并提出离婚。
据说两家人是门当户对,经济条件都很好。小伙子是家中独子,男方父母苦苦哀求,希望儿媳能留下孩子,提出赠予上海的房产及两百万现金,并且不需要她日后抚养孩子,不会让她再嫁时还要带个“拖油瓶”,可女方还是执意做了引产。
这名不幸的年轻人的同学,将他了解到的信息写成了帖子,发到了网上。尽管他表达了不能指责女方什么,怎么做都是她的权利,但还是在最后叹出了对人性对婚姻的无奈——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谈婚论嫁总讲门当户对,那门当户对却彼此没什么感觉只是凑合过日子的夫妻呢?真的就比有情饮水饱的贫贱夫妻更幸福吗?是否门当户对其实只能是彼此相爱基础上的锦上添花,而不是决定一切的关键条件呢?
对这件有争议的事,网友也纷纷热烈讨论起来。
一方说这女人太自私了,一听到丈夫得了癌症,就连自己的骨肉都不要,还要马不停蹄的离婚;
另一方说生孩子不易,养孩子更难,她做任何决定都是她的权利,都值得理解,不应该道德绑架。
你要问我对这件事怎么看?
天秤座的毛病就又会出来了——
首先这个故事是悲伤的。
小伙子才28岁,多好的年华,一想到他重病缠身,大概率会命不久矣,爱人要离他而去,唯一的骨血也不复存在,他余下的光阴或许只有等死,就不能不为他感到心疼。
其次这个故事里已知人物的态度,站在他们各自的立场都是有理的:堕胎离婚的妻子,苦苦哀求的男方父母,感慨婚姻的男方同学,甚至包括批判女主太自私的以及理解女主举动的吃瓜群众。
若你说我无权评价你,那我也可说你无权评价我的评价。
所以啊,这事无解,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会选择站不同的立场,自然也会有不同的看法。
这才是丰富多彩的人性世界嘛。
02
说到人性,就不得不提“人”本身。
王左中右老师在评论江歌事件时,特地解构了“人”的意义。
他写道:
“人”其实是个象形字,但那一撇一捺不是两条腿,而是手和腿。它最早的样子是下面这张图那样,是一个躬身作揖的人的样子。
所以,“人”这个字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其实是表达了人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人类是懂得鞠躬、知道敬畏的直立动物。而在人类所有敬畏的事物当中,有两个最重要:法律和道德。
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让本来恶的人性有了束缚:不敢看到仇人就杀,不敢看到富人就抢,不敢看到美人就上,不敢找小三,不敢弃父母,不敢欺朋友。不然,他们就会被枪毙,被坐牢,没有了自由;或者被街坊邻居唾弃,被亲朋好友鄙视。
法律和道德,他们共同的基础是天理人心,他们共同的作用是对反天理和反人心进行惩治处罚。
法律是底线,道德高一点;法律罚不到,道德来补充。一直以来,法律和道德就这样你上我下,翻云覆雨,完美配合,于是人性得以束缚,社会得以运转。
就像刘鑫,她遭受了非常严重的网络暴力,导致她和她家人的日常生活被毁,刘鑫本人想不通:“我已经道歉了,你们还想要怎样?”
因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刘鑫犯了法,所以没有法律能强制刘鑫怎样,也没有人能强制她怎样,刘鑫的一切行为(包括事前的自保,事后的推卸),她和她的家人都可以认为是有理的。
但她作为江歌的室友,为自身利益,罔顾人情,就需要付出代价,这代价就是她的自私遭到了舆论的反噬。
03
这个故事中的女主角也是一样的,你当然可以为她解释——这是她的权利,她任何时候都有权打掉孩子,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出离婚,可是也别忘了,她还处在一段婚姻关系中,她的丈夫现在被诊断为肝癌末期,她就如此决绝的做了这样一个伤人又伤己的选择。
尽管我并不了解她为什么那么决绝,但我理解她,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能力做一个单亲妈妈的,男方父母的那些承诺也并不靠谱,他们提出的物质补偿,她并不需要,毕竟她家经济条件也很好。
孩子只要一生下来,就得负责到底不是吗?多少单亲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放弃了重新再去找寻幸福,又当爹又当妈,还要让孩子身心健康,这条路并不好走,甚至非常艰难。
更何况,她坚决不要孩子,或许还因为担心孩子会被遗传到癌症的基因,哪怕比正常人多一分一毫的几率,都会成倍增加她的焦虑和恐惧。
有很多网友说,那她就不能再等一等吗?有必要这么急吗?
客观条件已经不允许她再等了,怀孕时间越长,做引产的伤害和危险就越大。
所以我说我理解这个女人为什么会这么迅速的堕胎,又为什么这么迅速的提出离婚。
因为这件事没有“两全其美”的中间选项,她想要趋利避害,就必须与这家人撕破脸,然后渐行渐远。除非男方一家人都理解她,支持她。
现在网友热评此事,是因为这件事的背后现了人性,反了人心。
除非能有证据证明丈夫是早知自己命不久矣,一家人隐瞒病情,处心积虑骗女主结婚,把她当能给他们家传宗接代的工具,此外哪怕她有再多的理由,也是不怎么道德,不值得提倡的。
不仅仅因为婚姻誓言里提到的“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我都爱你,尊重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它还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也就是说若患有重病的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会贸然支持女方的离婚请求。
这里有基于做人的道义,也有婚姻的本意。
04
我记得以前我有一个男读者,他写了一封信给一个博主,信里写的内容是他的妻子患有乳腺癌,可能是长期治疗的原因,导致妻子性情大变,也让他们夫妻感情逐渐破碎,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另一个姑娘,他想离婚,去重新追求他的幸福。可是他才刚刚提出这个想法,就被身边人用各种难听的话指责了。如今他很苦闷,也不知何去何从……
很显然,他的这封来信依然被评论区的读者们炮轰了。
我和老王讨论这件事的时候,他说:“人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是至亲至疏的夫妻?所以写信的这个男人也没什么错,他有权利这样做,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被道德谴责也是正常的,想求一份认同,很难。谁想要自己在患病的时候,伴侣弃我而去呢?”
这世间的好多事都是如此,你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抛弃重病的丈夫或妻子……这都是你的权利,但享受这些权利,则需付出代价——被谴责、被唾骂。
事事都有代价,哪有这么多两头都占尽便宜的“好事”,哪有这么多当了婊子还能立得住牌坊的“高手”。
我无权评判这个堕胎离婚的妻子,她也经历了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伤害,但若是现实中我认识这样的人,我不会也不敢和她深交。
最后,借今天这篇文章,我还要再和颜辞的读者们说一句:想清楚你要的是什么,你需要付出什么,你又是不是能承受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