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的麦克风

12-30 生活常识 投稿:孤像狗
王怡的麦克风

王怡 | 旧约传统与基督教教育(下)
原创 2016-06-25 王怡 王怡的麦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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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督教古典教育》一书感兴趣
律法之子:礼仪与社会性
我再补充第一讲的内容,“旧约传统与基督教教育”。一是对社会性的理解,二是对礼仪的理解。三是对婚姻的理解,四是对圣约共同体的理解。
关于礼仪,第一,整本圣经,都是透过眼睛看得见的仪式和形式,去象征、预表和呈现真理。在改革宗传统中,我们称之为“蒙恩的管道”。真正的教育者是圣灵,祂来教育你,是祂赋予了这些形式背后真实的、实质性的意义和内涵。你忘记了,或你并不真的相信,基督教教育乃是超自然的教育。
第二,人文主义虽然反宗教,但连人文主义也模仿了宗教。你从小就被浸泡在一整套反基督教的礼仪中,在一整套反基督教的议程跟日期里面奔跑。然后你信主了,你却继续保持一种个人主义的信仰,妄想在整个世界的反基督教的仪式系统中,活出敬虔的生活来。说白了,就是你想单干。你忘记了,或你并不真的相信,信仰就是在基督的身体中与祂联合。因此你不可能更深地被耶稣基督的福音所得着,把你的全副家当都拿出来,委身在一个基督徒的社群中,在这个世界之城中深深扎根。
去年底,我参加了一位长老会牧师的家庭崇拜,他的一个儿子过13岁生日。在犹太传统中,13岁并不算完全成年,但却是成年的一个标志。男孩子到13岁呢,就像我们的坚信礼,认信之后就可以领餐了。这意味着这些少年们,因信而正式进入一个基督徒的“公民社会”,成为社群的一员。而在犹太人中,男孩子到13岁,就被称为“律法之子”。他从此就有责任独立面对神的律法了。所以在这一天,会有一个成年仪式。他会进入会堂,当众诵读一段经文,譬如先知书。他被接纳为会堂的成员,然后他的父亲就在会堂里当众宣布:“从今天开始,我儿子的行为不再由我负责(这不是指日常生活中的责任),从今天开始,他要独立地为他在社群中的言行,在耶和华面前负责了”。这就是“律法之子”的意思。
在旧约时代,所有的儿童教育,都是围绕着这个时间点来进行的,即为了让他在13岁时,成为一个可以在上帝面前负责任的“律法之子”。
我们也有一个类似的、世俗国家的礼仪。即在法律上,10岁是一个开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起点。10岁以下的儿童,即便故意杀人

标签: # 基督教 # 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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