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所有水果味电子烟下架
10月起所有水果味电子烟下架
近期,符合国标要求的电子烟产品陆续在各地上市销售,这意味着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步入新阶段。那么今天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下10月起所有水果味电子烟下架,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型电子烟产品陆续上市
在深圳福田区的一家电子烟零售门店,店长表示,今年六月他们已经申请到了电子烟零售许可证。
随着国标电子烟产品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陆续上线发售,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商家,已经在平台上订到了货。
记者从深圳另一家电子烟零售门店了解到,目前已经订购了四个品牌的国标电子烟产品,五天内总共售出20盒。
按照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规定
今年10月1日将是《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生效和电子烟监管全面施行的日期,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目前,全国已有37家电子烟品牌,至少80款产品通过审批,获准上市。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电子烟新国标着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电子烟的口味、使用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标准规定。
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国标”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电子烟国标”实施后,那些对年轻人颇具吸引力的果味、花香味、甜味等各类调味电子烟将成为过去式。
产业方面:
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全面下架
10月1日起,《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生效,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全面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化妆品电子注册证实施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及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特殊化妆品,发放电子注册证。此前已发放的纸质注册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交通两大新变化:
验车重大变化
根据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 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新增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10月1日实施。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该标准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