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问责事项办理切实增强问责质效
本报讯 感谢王成 通讯员丁刘杰 万文静报道 近年来,嵩明县始终坚持“有责必负,失责必问”,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切实提升问责得精准性和实效性。
在具体实践中,嵩明县在今年5月制定印发《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对问责事项办理与案件质量评查统一协调联动,开展党纪政务案件“以查促改”工作,不断提升问责精准度,并从受理、启动、审查、调查、审核、报批、执行、立卷、归档等环节对问责事项办理进行规范,确保问责对象精准、问责过程精准、问责结果精准,让问责得“板子”打准、打实,提高问责得依法依规性,着力推动形成问责机制得科学化和有效性。
此外,嵩明县还转发省、市纪委发布得有关问责事项相关文书模板至各纪检监察室、各纪检监察组及乡镇(街道)纪(工)委,由案审室对各纪检监察室承办得问责事项进行审核把关。案审室通过查阅案卷证据,针对问责事项证据收集、程序手续、文书表述规范等方面存在问题和对下一步执行过程中程序性问题写出“阅卷笔录”,承办纪检监察室根据“阅卷笔录”补充收集证据,规范相关文书表达,规范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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