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布全国的托儿所,是怎么消失的

12-29 生活常识 投稿:恰似旧人归
遍布全国的托儿所,是怎么消失的



曾经,质量堪忧的托儿所遍布中国城乡。


民国之萌芽


“托儿所”和“幼儿园”,常被当作可以通用的同义词。其实二者区别很大。


幼儿园,又称蒙养园、幼稚园等,晚清时传入中国。1916年,北洋颁布法令,规定蒙养园“以保育三周岁至国民学校年龄之幼儿为目的”。此后中国的幼儿园机构,大都沿用此项规定,主要招收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①


3岁以下婴幼儿进入的才是“托儿所”。不同于幼儿园有较多的教育目的,托儿所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尤其是帮助职业女性看护孩子。如陶行知所言:


“女工、农妇及职业妇女要顾到工作便顾不得小孩,顾到小孩便顾不到工作!……唯一的办法是多设工厂托儿所、农村托儿所和一般的托儿所。”


中国的托儿所出现于1929年。抗战期间,妇女们被“拉上战场,拉进机构工厂”②,国民修建了不少托儿所,来帮助她们分担孩子的抚育工作。


当时已有劳工托儿所、农村托儿所、职业妇女托儿所和工厂托儿所之分。除农村托儿所外,大都明确服务于不同的职业人群。如劳工托儿所,一般为小贩、工人、三轮车工友的孩子服务;职业妇女托儿所,为“小资产阶级的子女”服务,工厂托儿所,为工厂女工服务。具体费用,或向社会募集、或向个人收缴,或由工厂直接负担。


有统计称,1949年10月前,全国共有托儿所119个。③


图:1946年出版的一本《托儿所食谱》


遍布全国城乡


为了将妇女变成社会劳动力,苏联曾是开办托儿所最多的国家。


1935年,邹韬奋曾撰文称赞:


“我们听到‘托儿所’这个名称,也许觉得意义颇简单,只是保育婴孩的地方罢了;但在苏联,‘托儿所’这机关却和新社会的建设有很密切的关系”“苏联女子参加建设工作的,女工近六百万人,约占全体工人三分之一;从事专业的亦近四百五十万人:共计在千万人以上!”


苏联的托儿所全部属于国家机构。据东北妇联编写的《谈苏联托儿所工作》介绍:


“苏联托儿所是国家组织的机构,培养一岁至三岁的小儿”“所有的托儿所,都在卫生机关领导与检查之下进行工作”“无论在大小城市或区,要成立托儿所时,须到卫生机关登记,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开办”。④


苏联规定,新建的工厂和工人住宅,“必须包括托儿所的设置,给儿童用的小床数预留地位”。


图:1939年,延安“托儿所”,为感谢洛杉矶华侨及国际友人援助,改名“洛杉矶托儿所”


1949年后,中国借鉴苏联经验,开始大规模配置托儿所。


按50年代初的政策规定,所有的托儿所须随时向“卫生行政机构妇幼保健单位”报告;工厂中的托儿所,还需同时接受工会下属“女工部”的领导。⑤


截至1954年,全国厂矿企业、医院、学校等系统已建有托儿所4003个、哺乳室2670个。民国遗留的私立托儿所,也陆续收归国有。如北京的道胜、养正、育幼等私立托儿所,在1958年被改成了机关托儿所。⑥


城市托儿所的开办,给妇女及家庭带来很多便利,也产生了不少问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1955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


“由于企业行政经常随意安插编余人员,致使托儿所的编制一般大于实际需要。如大同矿务局托儿所,收托儿童不满五十名,仅管理人员就配备有正副所长、指导员、管理员等。青岛某纺织厂托儿所,安插冗员太多,用两人专看大门。”


“由于编制大,人事费用开支也就多。工薪支出一般占到经常费用的百分之七十五到八十五,有的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如北京某厂,一九五四年九月份经费开支一千五百五十八余元,工薪支出达一千四百三十余元,占百分之九十一”⑦。


类似的浪费现象,在城市公立托儿所里普遍存在。


当时的农村也有托儿所。同男人一样参加“积肥、打井、修渠、修梯田、修滩地、种菜、饲养家畜等工作”,曾被视为“妇女解放”的莫大光荣。为支持这种解放,各地合作社建起了大批托儿组织。如1956年,湖南省临湘县346个合作社,共建立了371个托儿组。


其实,农村妇女并不全都愿意把孩子送到托儿所中去。在1952年全国妇女工作会议上,有人曾指出:


“要解决妇女的记工分问题,工分太少,许多妇女不愿送孩子,(孩子多的困难更大)如莒县妇女早上烧饭又要扣去两分,只能挣三四分,无法养活孩子,不如自己带。”⑧。


图:1951年,重庆的农忙托儿所


托儿所消失了


1980年,中国颁布了《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明确定义“托儿所是三岁前儿童集体保教机构”,由地方行政部门领导。


《人民日报》同年发表《从实际出发,继续办好托幼事业》,统计当时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共有各类托儿所、幼儿园98.8万多个,入托儿童3400多万人,入托率28.2%。⑨


这一时期,托儿所种类复杂,分属不同部门管理。


厂矿托儿所由厂矿行政、工会组织、妇女组织共同指导。农村托儿所归地方领导。街道托儿所属于街道办事处。市区立托儿所是卫生部门设立的。机关、学校托儿所归属于本单位。⑩


进入90年代,随着国企改制等政策的推行,企业附属托儿所纷纷关闭,旧有的农村、街道托儿所也大都不复存在。据教育部2005年第二期《教育统计报告》显示,相比2000年,短短五年间,集体性托幼机构减少56668所,锐减70%——其中,托儿所的消失比重远大于幼儿园。[11]


事情的另一面是:脱离了体制的城市职业女性人数在近20年里大幅上涨,加上“二孩政策”的出台,对托儿所的需求并没有消失——比如,2016年上海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74.2%的职工希望孩子入托,在希望孩子上托儿所的原因中,有52.9%选择了“家里无人照护”。[12]


遗憾的是,“旧式托儿所”(国家机构)消失了,有资质开办“新式托儿所”(市场机构、企业福利)的主体,却并没有改变,还是国企、机关,或工会、妇联等。私营企业想要自己办个“托儿所”,在程序上非常困难。


时代变了。“托儿所”的问题也变了。


注释

①《张宗麟幼儿教育论集》,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387—404页;②《示范托儿所现况一斑》,1943年,第1页;③财君尚编著:《新中国与托儿所》,广协书局1952年,第30—34页;④东北妇联妇女儿童福利部编:《谈苏联托儿所工作》,新华书店东北总分店1951年,第1页;⑤唐自杰:《怎样办托儿所》,广协书局1953年,第13页;⑥王丽瑛主编:《北京卫生史料 1949-1990 妇幼卫生篇》,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第140页;⑦《中国工运资料汇编 1955年第2辑》,工人出版社1955年,第135、136页;⑧《中国当代民间史料集刊 16 陈修良工作笔记 1952-1955年》,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当代史研究中心编,东方出版中心2015年,第193页;⑨薛素珍:《怎样办托儿所幼儿园》,北京出版社1983年,第1、2页;⑩《托儿所保育员手册》,北京市卫生妇幼处编,北京出版社1983年,第2、3页。[11]《中国人才发展报告 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P112。[12]刘文昭,《亲子园虐童事件:别让先驱成先烈》,今日话题,2017年11月10日。



标签: # 托儿所 # 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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