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藏│1983年
1983—1985年“飞天牌”外销贵州茅台酒
酒精度:约53%vol 规格:0.54L
由于当年这款酒的日期只标注在外包装箱内的装箱单上,如果酒离开纸箱,判断它的年代就比较麻烦。主要看酒瓶封口塑胶帽顶端的“暗记”,所谓“暗记”就是胶帽上突起的“茅台”二字,这是1983—1985年“飞天牌”茅台酒都有的现象。
1.看“茅台”暗记,真品字体圆润,凹凸自然,字体笔画边缘与周边融合协调。仿品笔画生硬、呆板,人工雕作痕迹明显。
2.看“飞天”标,右侧仙女头顶部位有一个小黑点,形状如同古代武士帽子上的帽尖,此为1983年左右产品。无帽尖的为1985年左右产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南斯拉夫大使馆“飞天牌”贵州茅台酒
酒精度:约53%vol 规格:0.54L
以上文件为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塞文授权委托书及译文,此份文件仅供四箱“飞天”茅台酒拍卖使用
“飞天”商标,源于敦煌壁画飞天形象。此整箱12瓶540ml容量包装“飞天”茅台酒,瓶盖顶部压印“茅台暗记”,为典型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口“飞天”特征。此箱酒30余年间,往返欧亚大陆,历经坎坷,终回祖国怀抱,殊为难的。其收藏意义,远远大于饮用价值。
1999年底,经历战火之后,驻前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清理地下仓库时,意外发现有数箱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产的“飞天”商标茅台酒,查证使馆仓库入库登记资料方知,自中国与前南斯拉夫建交后,在使馆内曾经举办的各种酒会及记者招待会上,茅台酒作为宴会主酒被经常使用。为备不时之需,使馆工作人员从80年代初期开始,每有回国机会,均会请示外交部领导获批后,带几箱茅台酒返回使馆,而一些短期暂不饮用的茅台酒,就作为备用,存放在使馆地下仓库内,久而久之,随着使馆工作人员的轮换更迭,此批酒被渐渐遗忘。
2000年5月5日,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委托中欧公司(地址:贝尔格莱德市bul.Avnoja街96号)代表大使馆出售使馆(地址:N.Beo rad Tresnjin cvet街3号)内的物品(详见委托书及译文)。其中大部分物品在当地被处理,少量有特殊意义的物品被远跨欧亚大陆,运回中国。
“战火中的幸存者”,其中包括4箱“飞天”茅台酒,这4箱“飞天”茅台酒委托给了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出现在了北京歌德2011年春季拍卖会上,标的号1736号—1739号,即为此4箱茅台酒,成交价分别为68.32万、72.8万、89.6万、79.52万元。
20世纪80年代“飞天牌”外销贵州茅台酒
酒精度:约53%vol 规格:0.14L
0.14L装即0.25市斤装,瓶盖胶帽顶部有“茅台”暗记的为1983年以后的产品,无暗记的为1982年以前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