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爱,女人的情(随笔)

12-29 生活常识 投稿:沐若清辰
男人的爱,女人的情(随笔)

作者:胡杨映月

有人说“男人因性而爱,女人因情而性”。其实,就我个人而言,对于这个观点是持反对意见的。我认为这是对于女性的一种“文化枷锁”和“道德灌输”所致的意识结果。

既然讲“爱”和“性”,那么就离不开爱情。不论是一见钟情的爱情,还是日久生情的爱情,最初的目的,无一不是荷尔蒙在作怪,其本质都是一种性的吸引——我们每一个人,最初所谓的爱情,在刚刚认识阶段,我们哪里来的多少情,本身就是一种性的魅力所致!

再说的赤裸一点,即使连情感发展到需要一份安全感,需要一个归宿的时候,也就是我们需要用婚姻来固定这种一对一的异性关系的时候——婚姻,其实这种本质也没有改变半分。

婚姻的本质——除了爱慕的吸引之外,其本质上也是签有一纸契约的固定的性伴侣。

我们人类只是在动物链中排序比别的动物相对高级一点而已,但并没有脱离了动物的本质,只是我们人类的文明进化程度要远远高于其他动物而已。动物的性行为叫做性交,而我们人类美其名曰叫做“做爱”。但,无论我们怎样美化这个行为,其本质是不变的。只是,在传统的文化熏陶之下,在道德文化潜引默化的熏染之下,我们的女性自古以来都较男性矜持,在生理方面,女性也比男性相对反映慢了半拍,因此,我们就自以为的认为是“男人因性而爱,女人因情而性”——这个本位意识其实是五千年的中华文化的精髓影响所致,也是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所决定。

照此推论,婚姻,其实是有情感的两个异性为了寻找一个固定的性伙伴而做出的选择。

所以,不论男女,我们寻求的爱情也好,婚姻也罢,其目的都是性,而不是“男人因性而爱,女人因情而性”。如果有人非要把男人与女人的性行为区分为“男人因性而爱,女人因情而性”,那么,我只能说要么是女性的矜持心态作怪,要么就是我们人类从原始社会就开始知道实用的“羞涩”心理作祟,给自己找一块遮羞布而已。

标签: # 人因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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