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演讲比赛规则
1. 各校参赛人选以抽签方式确定出场顺序,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上场:按面向舞台右上左下)
2.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5~7分钟。演讲不足5分钟的,计时员应及时向评委报告,演讲满7分钟时由计时员响铃提示。
3.参赛必须使用汉语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演讲必须紧扣主题。
4.采用100分制评分办法,每位选手演讲结束后,由评委根据比赛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计分人员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统计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选手的得分。统计选手得分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评委必须坚持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6.评委评分后不当场亮分,由计分人员统计选手的得分,在下一位选手演讲结束后进行公布
7.集体奖项为 团体优胜奖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各校参赛选手(含学生和教工)得分总和的多少由高至低取前三名,不分等;个人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学生、教工分别奖励,均按参赛选手得分多少由高至低定奖。一、二、三等奖比例:学生: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教工: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观点正确、鲜明,紧扣主题、内容健康;材料典型、充分、新颖;逻辑严谨,说服力强;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完整;语言通俗易懂,简明贴切、生动形象。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准确,发音清亮、有力;语调合适,切合演讲内容;语句完整、纯净,语流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