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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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的普遍规律的反映,是一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对人民教师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的概括。本文对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了阐述和说明,并对新旧规范做了对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们应该如何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范。
关键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变迁;中小学
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09)04-0039-03
一、规范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规范是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在社会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规范,诸如:政治规范、经济规范、法律规范、语言规范等。道德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形式,是人们道德关系的普遍规律的反映,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人们行为和关系的基本要求的概括。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的普遍规律的反映,是一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对人民教师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的概括。它反映了人民教师的利益和要求,它是具有特定社会内容的行为标准,既不是空洞的抽象条文,也不是教师个人随心所欲采取的个别行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师道德体系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它是教师在教育劳动中调整教师同他人、同社会之间关系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的总和。因此,学习和研究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教师实现道德理想。献身教育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不同时期的规范及修订原因
(一)1984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1984年10月13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由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颁发,要求共六条:
1,热爱祖国,热爱,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教育事业;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精益求精,勇于创新;4,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歧视、讽刺、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5,奉公守法,遵守纪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生;6,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二)1991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实践证明,《要求》的颁发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数年来,广大中小学教师遵循职业道德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教学岗位上辛勤育人,为祖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新的贡献。但是,形势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在总结试行情况的基础上对《要求》进行了修订,作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1991年8月13日进行了颁布。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的领导,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2 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3 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勇于探索。
4 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5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6 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三)1997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根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师法》,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再次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必要的修订,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道德素质水平,帮助教师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促使全体中小学教师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者。《规范》体现了对中小学教师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最基本要求,核心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规范》的八条内容,是通过对教师在学校生活中经常涉及到的及防止出现的道德行为作出的规范,确定了每个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道德基本原则和应该作到的道德行为。
(1)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四)2008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在我国的转型时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 8.31 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新规范的特点以及新旧规范的对比
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条目数量上由原来的八条减少到六条,但在具体内容上得到了充实,并且新规范有了自身更鲜明的特点。
1 符合时代的要求,与时俱进。在第一条中将原来的 依法执教 改为 爱国守法 ,这就要求育人者首先自己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清晰的政治方向,依法执教,更符合了 道德规范 的精神层面的要求,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对教师的要求。
2 对教师的精神境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条中的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是在教师职业的基本道德底线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该具有比一般人更高的道德修养。关于 志存高远 ,对教师来说,并不是去谈一些空洞、遥不可及的志向,而是做一个好教师,教好每一个学生,尽力让每一个学生将来都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3 体现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理念。第三条由 热爱学生 改为 关爱学生 。此条目是变化最多的一项。将原来的对学生 严格要求 改为对学生 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特别增加了 保护学生安全 一项。 5 12 中一批英模教师用自己的行动最好地诠释了 保护学生 ,我们常说要 爱学生 ,那么在危急关头保护学生,就是 爱生 的最好体现。新课程要求教师不仅要做学生的良师,而且要做学生的益友,此条集中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新课程理念。
4 高举素质教育的大旗,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四条 教书育人 和第五条 为人师表 是将原来五至八条融合而成。除了原来对教师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的基本要求外,在第四条里增加了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也提到了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这至少为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真正实现素质教育,达到全面育人的目的。
5 注重教师的个人修养,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只有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素养,才能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新的道德规范还对目前教师队伍中有偿家教的问题提出的明确的规范。
6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第六条 终身学习 是新增条目,其中提到 树立终身学习 的理念,从而 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也应该是新时期对教师的新要求。新道德规范的这个要求体现了新时期对教师的要求,教师要始终站在时代的最前沿,不能落后于时代,否则何以教导作为祖国未来的学生,何以引领学生去创造未来!
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对教师队伍师德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量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是顺应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的产物,完全符合时代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新希望、新标准。
四、规范的学习、贯彻与实施
从1984年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到2008年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看到它经历了四个不同时期的演变,每一时期的变化都是依据了形势的要求,并在原有的基础之上不断的完善和修订,体现了时代性和务实性。《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学习、贯彻与实施,应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1 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小学校、工会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规范》。通过专题学习、座谈研讨、榜样示范、反例警示等方式,使广大教师能全面深刻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同时还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学习方式,增强时代感和实效性,使学习《规范》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生活,使广大教师积极认同、自觉领会。
2 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小学校、工会要把贯彻落实《规范》与教师培养培训相结合、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在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师培养模式创新,加强教师培训等工作中,要始终把师德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
3 贯彻落实《规范》要坚持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各中小学校要把贯彻落实《规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和任务落实,要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考核教师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基层、工会和共青团等要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作用。
4 贯彻实施《规范》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重在自律。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教师要不断加强师德修养,严于律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自觉践行师德规范,自重、自律、自省、自强,把良好的师德风尚内化为自觉行为,同时虚心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督促及评价。
5 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含教师进修院校)应将《规范》同学校的培养、培训目标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奠定师范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提高在职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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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陈浩,树立新时代教师精神,塑造新时代教师形象——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愚解[OL],中国教育新闻网,20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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