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的历史沿革,关于江苏南通的介绍
唐代,胡逗洲得到开发。僖宗乾符二年(875),南通已有狼山镇遏使的职位。后来,五代吴国曾设丰乐镇、大安镇、崇明镇及狼山镇。五代时直接统治静海与东洲一带的是姚氏家族。姚彦洪建筑城池官廨,号称“静海都镇“,统辖狼山、丰乐、大安、崇明四个大镇。
后周显德三年(956),周军压境,姚氏政权控制东洲、静海约半个世纪的局面结束。显德五年(958)初,后周设立静海军,不久升静海军为通州(今南通市),并设静海、海门两县归通州管辖,州治驻静海。
宋代,通州属淮南东路,天圣元年(1023)通州改名为崇州,又称崇川。政和七年(1117)通州一度称静海郡。
元初至元十五~二十年(1278~1283),通州曾升为通州路,二十一年恢复为州,属扬州路。崇明县曾短时间归属通州,后又划属苏州。
明初,静海县废,此后,通州只管辖海门一个县。
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人关。次年七月南下占领通州。康熙十一年(1672年),海门废县为乡,并入通州。雍正二年(1724年),通州升为直隶州,隶属于江苏布政使司,领泰兴、如皋两县。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改属江宁布政使司。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割通州19沙、崇明11沙及新涨的天南等41沙设海门直隶厅。
清宣统三年九月十八日(1911年11月8日),通州官绅响应武昌起义,宣告通州脱离清王朝统治,次日成立军政府。
民国元年(1912年),江苏临时省议会决议通州废州设县,改称南通县,行政区划同宣统时的13市、8乡。民同十六年(1927年)5月,同民革命军(北伐军)抵南通,推翻北洋政府南通县知事公署,成立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南通县政府,属江苏省政府管辖。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江苏省行政第七区(后改为第四区)专员公署设于南通城,下辖南通、如皋、海门、启东、崇明5县。
1938年3月,日本侵略军侵占南通城,建立伪政权,国民党南通县政府先后迁至金沙、北兴桥,专员公署先后迁至马塘、掘港。
1940年11月,新四军东进通如海启地区,随即按照“三三制”原则建立南通、如皋、海门、肩东四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1年3月,成立苏中第四行政区专员公署,1945年12月和1946年8月先后建立苏皖边区第一、第九行政区专员公署。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又经过3年半的解放战争,1949年2月,南通城解放。华中行政办事处决定,划南通城、唐闸镇、天生港镇、陆洪闸和近郊农村成立南通市,隶属苏皖边区第九行政区,行署机关驻南通市。当年5月,第九行政区改称苏北南通行政区。
1950年5月,南通市升格为苏北行署直辖市。
1953年1月起,南通市为江苏省辖市,同时建有南通区(同年4月起改称专区,1978年7月起改为地区)。其中“市”管辖城区、郊区,专区(地区)管辖海安、如皋、如东、南通、海门、启东、崇明7县(其中崇明于1958年11月划归上海)。地、市并行的体制一直延续到80年代初。
1983年3月,国务院决定,撤销南通地区行政公署,原行署所辖6县归南通市领导,市管县的体制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