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莱因的写作法则

12-27 生活常识 投稿:懵智
海因莱因的写作法则

听起来简直可笑是吧?可是这却是很难做到的一条。你不能只是嚷嚷着要成为一个作家,你也不能仅仅只上一些写作课,或者只是研究一点点写作方法,或者就做些白日梦,幻想有一天动笔写下你的大作。成为一个作家的唯一办法,就是老老实实地把自己搁在电脑前,开始写作……

你们谁敢抱怨说自己没时间写作?对于真正的作家来说,要是没有别的办法弄到时间,就只好去“买”一些了。看看加拿大多伦多的特伦期·M·格林吧,他是一名高中英语老师,他的第三本书《灰地暗影》(Shadow of Ashland)就刚刚由著名的出版公司Tor出版。每隔四年,特伦斯就会离开讲台,然后用一年的时间来专心创作,其间毫无薪水可领。我认识的大多数作家都曾为了他们的艺术事业做出过类似的牺牲。

法则2 开了头,就得写完

如果不把一篇东西从头到尾弄上一遍,你就学不会写作。没错,你历尽艰辛写出来的头几页也许不怎么样,你可能想把它们丢进废纸篓里——但是别扔,逼着自己写下去,直到把它写完。一旦有了一个完整的草稿,就是说,有开头、有中间部分、有结尾,你会惊讶地发现,很容易看出哪部分是成功的,哪部分是失败的。除非自己亲自动手写出一篇幅完整的东西来,否则你永远都掌握不了诸如情节、悬念以及人物性格发展这一类要素的写作技巧。

与此相关的一点是:如果你是某个作家研讨会中的一员,每次千万别让其他人一章一章地来评论你的小说。随便从书中挑出一章,谁都无法就此对整本书做出恰当的评价,而你也只能得到毫无意义的建议:

“这部分看起来和主题无关……”

“不,不是的,实际上,从这里开始,之后的一百页都至关重要……”

法则3 控制改稿的冲动,除非编辑发话

正是这一条,让海因莱因在文学创作老师那里惹了麻烦。关于这条法则,更恰当的表述也许应该是这样:不要没完没了地修改你的故事。反复修改、字斟句酌、精雕细磨……这些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有句古谚说得好:故事的精妙永无止境,随他去吧。

每改一次,故事就变一个样子;如果在某个时候,你发现自己再改下去,故事就会回到之前的某个样子的话,这意味着,面包该出炉了。

而且,有一点海因莱因是对的(尽管许多初学者不信):如果你的故事接近出版标准,编辑就会告诉你怎么修改才更好卖。一些小型杂志会详细的给出他们的修改意见,不过你也一样会从诸如《类似》、《阿西莫夫科幻小说》以及《幻想与科幻小说》那里收到编辑的修改建议的。

法则4 必须把稿子推向市场

对初学者来说,这是是困难的一条。你可不能单方面宣布自己就是个“专业作家”了,出钱买你文字的人更有资格来给你封这个头衔。在把作品呈献给编辑之前,你可以一直幻想着自己像《费奥纳瓦织锦》三部曲的作者盖伊·凯佛列·凯伊或者科幻作家威廉·吉布森那样出色。但同时,你不得不正视现实,看一下你的幻想是否经得起检验——而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我认识加拿大的一个很有抱负的作者,他写完一个故事后,常在两年后才寄出去。他说他没有美国邮票可以贴在回邮信封上。实际上,他认识不少经常去美国的人,他们都能为他捎回些美国邮票;实际上,他还完全可以开车穿过边境,自己去买几张邮票回来;实际上,也并不需要什么美国邮票,用国际回信券就可以了,这些在大型邮局就可以买到。(而且住在多伦多的人可以在阿德莱德南大街260号的多伦多第一邮政局买到真正的美国邮票)

不,他缺乏的并非邮票,而是勇气!他没有胆量去弄清楚自己的文章究竟能否卖出去。

别像个胆小鬼一样,把你的故事寄出去吧!

法则5 不停地投寄,直到卖掉

无需怀疑,稿子总有被拒绝的时候。几乎可以肯定的说,第一次投稿总会被拒绝,但不要就此退却。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被拒绝过142次了。而我认识的每一个职业作家都有一大堆的退稿信。(艾多·梵·贝尔根是加拿大一位多产的恐怖小说家,他曾在一次科幻大会上做过一次著名的演讲,题目就是《退稿孕育兴旺》,并当众朗读了这些年来收到的部分退稿信。)

如果你觉得退稿信里的建议不错,就把故事修改一下,然后再寄回去。如果觉得那些建议不好,那就简单了:把它丢进信封里,换个地址,寄给另一家。总而言之,坚持到底。我个人的最高记录是:一个故事投了18次才卖掉,但它最终还是找到了理想的归宿。(过了一阵子,我又把它卖给了一个文选集,可见一个故事卖掉一次之后,就可以为我们开拓一个全新的市场。)

如果你的故事被退回来,当天就把它转寄到别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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