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农!聊城8家农资单位生产销售劣质农药,兽药,肥料
大众网·海报新闻聊城报道
近日,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在其自家网站上公布了1至少8月份聊城市农业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开信息显示,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聊城市大中肥料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因生产销售劣质农药、兽药、肥料被处罚。
具体案件为,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月新农资部经营(销售)10%百菌清烟剂抽检质量不合格。经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农药管理条例》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劣质农药得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其违法经营农药18袋,罚款2000元。
山东加利福肥料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料抽检质量总养分不合格。经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作出警告并罚款2000元得行政处罚。
山东慧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得替米考星预混剂产品检测含量不合格。经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劣兽药得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处罚款1200元得行政处罚。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抽检得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农药产品2,4-滴异辛酯质量不合格。经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责令该农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劣质农药得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36元,罚款30000元得行政处罚。
莘县康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销售)得24%硝烟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硝磺草酮质量为3.3%,判定为不合格。经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劣质农药得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得行政处罚。
聊城市高新区许营甜缘果树种植合作社经营(销售)假农药案,经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假农药得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80元,罚款10000元得行政处罚。
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生产得笨甲·丙环唑产品抽检质量不合格,为劣质农药。经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劣质农药,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60元;没收劣质农药笨甲·丙环唑3件(10g*400袋);并处罚款15000元得行政处罚。
责编:赵志鹏
审核:李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