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车船税实施办法(青海省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
12月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了解到,2022年1月—11月,青海省合计减免车船税1325.1万元,其中,减免公共交通车辆车船税357.4万元,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船税184.92万元,减征节约能源汽车车船税782.78万元,税惠政策进一步助力青海在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积极巩固西宁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汽车大众消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联合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在2021年制发《关于青海省公共交通车辆办理车船税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基础上,巩固协作成果,规范传递全省74家公交客运公司车辆信息,简化公交企业车船税减免办理流程,缩短办税时间,依托全国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对符合车船税减免条件的3488辆公共交通车辆实现自动判别条件、自动享受优惠,进一步提升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便利度。
与此同时,推动构建“税务主责、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保险代收、先税后检”共治格局,积极落实节约能源、新能源车辆车船税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及时更新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759万辆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享受了税收优惠,较2021年同期增长2.42%,车船税减免政策的落实落地进一步引导汽车消费向小排量、经济型、低能耗转变,促进绿色低碳交通发展。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王菲菲 李得军